好律师 > 专题 > 婚姻家庭 > 其他婚姻知识 > 对“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判断可采以下两个标准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一些人可能第一次婚姻不是那么的美满,虽然未能相伴到老最终以离婚收尾。我们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力,即使是经历过一段不幸的婚姻,现在离婚现象越...
一般只有协议离婚的夫妻,在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能领取到离婚证,而要是诉讼离婚的话则拿到的要么是
抚养权和带孩子去外地没有根本关系。 确定办法 总的原则
(一)争取落实借款的担保 1、明白借款担保的必要性 借款担保是确保得以实现并促使借款人履行的
哪些关系的近亲属属于这个范围之内呢? (一)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
不一定需要赔偿,若男方有证据表明女方的行为已经构成《婚姻法》中规定的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那么此时解除婚姻
问:1979年,赵某与妻子离婚,两个孩子与赵某一起生活。1981年,赵某与没有孩子的韩某再婚,二人婚后也
现在人们生活压力增大,导致身体条件不允许生育的情况越来越多,因此好多人就想着收养个孩子,那么在我国想要收养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收养条件呢?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