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念叨着这句话,顾先生和朋友们的一次饭局还是出事了。那是2015年的一天,他们开车到郑州郊区一个农庄吃饭,当时大家都喝了酒,便通过农庄老板叫了几个代驾师傅。顾先生乘坐朋友的车离开,他把自己平时常开的车交给代驾张师傅,让他送另外两名朋友回家。
当晚10时许,张师傅驾驶着顾先生的车沿郑州市上街区310国道行驶途中撞了一名路人。张师傅马上下车查看,被撞的路人已浑身是血,不省人事,他紧张之下弃车离去。
随后这名路人被送往郑州市第十五人民医院救治,因重型颅脑损伤,抢救3天后不幸离世。
经公安机关认定,张师傅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后逃逸,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在道路上发生
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款“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的规定,张师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随后,他因涉嫌交通肇事被上街区公安局
刑事拘留。
车主是否该承担民事赔偿?保险公司是否免赔?
由于赔偿问题协商无果,死者家属将代驾司机张师傅、车辆使用者顾先生和车主蔡女士,以及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等告上法庭,为逝去的人寻求责任承担者。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蔡女士虽是车主,但平时使用车辆的是顾先生,对本次事故的发生,无证据证明蔡女士存在过错,因此对路人
死亡不承担
民事责任;顾先生虽是实际使用者,但事故发生时,正是为了避免酒驾才找的代驾。双方虽未约定具体代驾费用,但实质上构成委托
合同关系,且事故发生时,顾先生并未在此车辆上,因此对事故的发生也不存在过错。
那么,沉重的赔偿责任,只能落在张师傅一人身上吗?据了解,肇事车辆在一家保险公司分别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尚在保险期间。但保险公司却以约定“保险车辆肇事逃逸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为由,拒绝赔偿。
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这条规定在合同中属增加的内容,保险公司未提交被保险人即蔡女士投保商业三者险时的条款内容;另双方签订商业三者险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系由他人代理签订,对有关逃逸的免责条款,保险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其尽到了提示和说明义务。为此,被撞者死亡造成损失中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该保险公司应当在商业三者险赔偿限额内赔偿。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被撞者母亲42万,司机张师傅赔偿其11万余元。二审维持原判。
话题延伸
代驾出了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上述典型案例,只是代驾中的一种,找不同的人做代驾,一旦发生意外,赔偿模式就可能不同了。昨日下午,记者邀请河南继春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波来具体分析。
1
熟人代驾咋处理?
张波介绍,代驾中常见的一种情况就是熟人帮忙,朋友们一起吃饭喝酒,一般会留一个人不喝酒。在这种情况下,代驾者和车主是一种无偿帮工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使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负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因此,一旦此种情况下出现交通事故,一般情况由车辆所有人负责,但当代驾者存故意或重大过失时,也会承担连带责任。
车主临时花钱雇人代驾,双方之间形成雇佣关系。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参考上述案例。
2
通过代驾公司找的代驾咋处理?
车主事先和代驾公司签订代驾服务书面合同,双方系委托合同关系。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首先由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保险不足以赔偿的,赔偿责任可由代驾公司承担。
3
通过网约平台约的代驾咋处理?
如今,都市人常用的寻找代驾的方式还有网上预约,网约代驾俨然已成“主流”。如果通过这种的方式找了代驾,责任咋划分?
张波介绍,网约平台与第二种情况类似,每位司机在注册时,都会填写一些统一的电子版代驾协议,这已形成了合同约定。一旦发生交通意外,正常的程序应当先由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赔付,保险公司赔付不够的话,由代驾公司承担。代驾司机本身有重大责任、重大过失的,代驾公司可以向司机进行追偿。
不过,目前网约平台与代驾司机是不是雇佣关系存在争议,有一种声音说,网约平台是第三方,不承担责任。但张波个人认为,网约平台其本质上还是一种参与者,平台有责任对驾驶员进行严格审查,这样才能保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