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陌生,而且大家都知道小产权房是没有房产权证的,但是为了在偌大的城市有一处容身之地,大家并没有细想小产权房的风险性。但是一遇到纠纷,大家都会束手无策,脑子里存在着无数个疑问,想要知道小产权房的买卖
合同是否有效?小产权房一旦遇到拆迁,可否获得相应的补偿?下面小编重点围绕买了小产权房遇拆迁是否有赔偿展开论述:
所谓的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相关部门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小产权房。它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
根据《
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
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有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的法律认可与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既然不能办理这些手续,产权不完整,就可能会引发后续的一系列纠纷和问题,比如无法办理
继承、无法办理抵押、拆迁时遭遇补偿困难等。
因此,严格意义上的小产权房不能买卖,只是可以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1、对将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2、如果合同已履行、购房人也实际居住使用的,则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分析后,认定
合同效力问题。
二、小产权房拆迁补偿需考虑的因素
1、严重违反城乡规划及土地管理法或明知已经发布征收公告或者即将被征收而恶意建筑的房屋可以不予补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2条第2款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2、如果小产权房履行了审批手续,那就属于合法所有的房子,在依法被拆迁后,是可以获得相应补偿款的。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归于无效。此种情况下,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
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
3、房屋建造的时候是合法的,但没有合法产权证明,是由于不可归咎于其自身的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且如果被拆迁人在上述房屋内已长期生活居住,应当得到合法补偿安置。
实践中,合法建成的小产权房,不管是否已经进行交易,被依法纳入征收拆迁范围的,从公民私有财产保护的角度出发,虽然不能直接赋予小产权房合法性,但也不能一概认定小产权房违法而对其零补偿强制拆除!否则,会引起很大的社会矛盾。
根据实践经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承认小产权房的合法性,并在补偿范围、补偿方式与补偿标准上进行一定的变通,给予小产权房所有权人合理的权利保护。
合法所有的小产权房在被拆迁后的补偿范围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临时安置的补偿,比如因搬迁在外租房补贴;
3、因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补偿;
4、其他补助、奖励。
四、补偿方式
根据现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拆迁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房屋产权置换以及二者的结合。补偿方式可以完全交由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进行选择。
五、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
1、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2、房屋拆迁安置费标准
被拆迁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买小产权房除了拆迁风险外,还存在违约风险、按揭及再转让风险、质量风险等。而且绝大多数情况下,小产权房买卖合同都是无效的,合同的履行主要靠当事人的契约精神和诚信来维持,所以小产权房的买卖一定要谨慎,最好提前找专业的法律人士防范风险,《我顾问》为你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