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在如今的法制社会中受哪些法律保护呢?
专门保护妇女权益的重点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此保障法通篇规定了妇女的法律权益,如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益、
婚姻家庭权益等,而与妇女息息相关的便是婚姻家庭权益。
本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
离婚。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女方因实施绝育手术或者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应在有利子女权益的条件下,照顾女方的合理要求。
案例
刘某在2017年9月17日分娩一婚生儿子,而刘某的丈夫陈某在2017年12月30日以双方无法沟通、刘某经常对其不信任,现在双方根本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为理由诉至人民法院,坚决要求与刘某离婚。
一审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最终人民法院驳回刘某的离婚起诉。
(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是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的健康而制定。这个规定的实施,对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保护女职工及其后代的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
其中,与妇女息息相关的便是产假问题及。本法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小妙招
为保障自己身的合法权益,建议提前书面通知劳动单位休产假的时间,让劳动单位安排人员交接工作;如果生产时有法定可以增加产假的情况,应及时书面通知劳动单位增加产假。
二、含有保护妇女权益条文的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中明文规定了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2015年全国妇女联合会曾经发布一个数据:中国2.7亿个家庭中有30%已婚妇女曾遭受家暴。2017年上边的数据统计,全国涉及家暴的案件数量约件,其中99.9%属于男性施暴的案件!
女性在日常生活中遭遇家暴时,可以向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1、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3、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
案例
刘某在
结婚后经常遭到其丈夫陈某的殴打,时间已长达三年多。刘某决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提交了报警回执、派出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病历、收费单据、法医临床鉴定意见书等证据材料,证明她头部被玻璃瓶砸伤,头面部多处软组织创伤,眼部挫伤为轻微伤。刘某申请法院裁定陈某搬出现在的住所,并禁止殴打、威胁她。
法官裁定:申请人的申请符合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条件,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法》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主要的纠纷是财产纠纷及抚养权纠纷。针对抚养权方面,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这也是一个体现了法律对妇女优先保护的原则。
案例
刘某与陈某于2016年3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16年8月婚生女儿出生,双方婚后感情一般。2016年12月,因分家双方发生矛盾,刘某于次日回娘家居住,陈某及家人没有去叫过刘某回家,婚生女儿一直随陈某母亲生活。2017年6月,刘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争取婚生女儿的抚养权。
法官认为:双方婚姻基础较差,婚后感情一般,双方因分家分居后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夫妻感情逐渐变差,判决准予两人离婚;婚生女儿未满两周岁,应由刘某抚养,陈某支付抚养费至女儿年满18周岁。
法律对于妇女的保护远远不止以上的规定,在遇到不公平对待时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属于自己的权利。欲想知道更多有关妇女权益保护的知识,欢迎关注本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