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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婚龄该不该下调?民法典编纂9大争议

时间:2020-07-15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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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全国首部民法典草案将提请全国人大审议。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立法。从2014年10月提出编纂民法典起,民法典编纂历时5年7个月。其间,法定结婚年龄该不该下调等9大议题,引发社会各界热烈讨论。

争议1:法定婚龄该不该下调?

现行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去年6月二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时,部分委员建议下调法定结婚年龄。委员张苏军当时提出,法定结婚年龄可调整为男18岁、女18岁,从2013年起全国连续5年婚姻登记人数逐年下降,出生人口下降,老龄化上升,“降低婚龄”是一个正调节的方向。

去年10月三审草案时,法定结婚年龄仍采用“男22岁、女20岁”标准,未作调整。

争议2:非婚同居能不能入法?

有委员建议民法典应对“非婚同居”作出原则性规定,建议在相关立法中正视当今社会婚姻家庭生活日益复杂化的现状,适当回应社会现实对法律的需要。

争议3:离婚需要“冷静期”吗?

现行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对此,婚姻家庭编草案新设了离婚冷静期制度。部分委员和代表赞同,认为离婚冷静期还应延长,以免离婚后后悔。也有委员和代表持不同意见,认为结婚登记中的冷静期更为必要。

争议4:隔代探望权该保留吗?

现行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至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探望权,法律则未作出规定。对于隔代探望权的设立,有人赞同,认为满足了祖辈的探望需求;也有人反对,认为隔代探望权范围过大,容易引发矛盾。

争议5:安乐死该不该入典?

对于生命权,人格权编草案稿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有权维护自己的生命安全,并增加了“生命尊严”的表述,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有权维护自己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尊严死的权利,涉及安乐死问题。我国法律未对此作出任何规定。

争议6:婚内单方举债究竟算谁的?夫妻共同债务到底应当如何认定?

现行婚姻法没有具体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关夫妻债务的认定。去年6月“24条新司法解释”入法,明确了夫妻债务“共债共签”原则,此后不断有委员和公众提出,入典的24条新司法解释仍需修改。

争议7:公婆和儿媳是不是近亲属?

现行民事法律规定,共同生活的公婆、岳父母、儿媳、女婿,视为近亲属。对此,有委员认为,近亲属的范围还应扩大,有利于鼓励自然人之间相互亲善、相互扶持。也有观点认为,如果范围扩大易引发财产继承等纠纷。由于“共同生活”认定较为困难,去年12月该表述被删除。

争议8:网约车侵权责任如何划分?

侵权责任编草案设有机动车交通事故专章,但未对网约车侵权责任作出规定。有委员建议,网约车平台责任应写入机动车交通事故专章。截至目前,草案仍未涉及网约车的侵权责任。相关负责人称,网约车作为新生事物,对其责任问题如何规定分歧很大,民法典不宜对这一问题仓促作出规定。

争议9:人格权是否应独立成编?

2018年8月人格权编初次亮相。这之前,人格权究竟独立成编,还是合并吸收到其他分编中,曾引发法律界大讨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立新表示,争论的焦点归根结底是一个立法技术问题,是独立成编还是合并吸收到总则中,或者侵权责任编之中?@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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