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订单

好律师 > 专题 > 婚姻家庭 > 其他婚姻知识 >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吗?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吗?

时间:2020-07-04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点评: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还在还贷,婚前部分不算共同财产,婚后还贷部分算。离婚时该套房产的归属先由你们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该套房产应该归你个人,但对于另一方还贷及部分,应该给对方一定的补偿。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3、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属于共同财产吗?

1、不属于,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点评:
一方房产证增加名字,分为如下情况:
1、婚前加名
婚前即领结婚证之前,如果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且无贷情况,婚前在房产证上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则需要走房产交易的程序,即通过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等不菲的税费。加名行为就是赠与行为,离婚的时候一人一半。
2、婚后加名
对于婚后加名,就是共同财产与房产权属问题,根据现行的《婚姻法》规定,婚前购房属于购房人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婚后加名则属于夫妻共有,只不过房产权属不可分,一物一权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离婚后按照房屋产权所属的约定的产权比例划分,没作比例可以视为一人一半。
在房产证加名字变更为共有人(以有房无贷情况论述),其实并不复杂,只需要双方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三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费用包含配图费、登记费等。
其实,法律之外是人情,也许那才是重要的,信任更重要,很多的纠纷来自权属不明,但更多的纠纷来自信任危机。



点评:
新婚姻法中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的财产支付首付款并且在银行贷款,婚后以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则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也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通常来说婚前买房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房子是属于个人财产:
1、婚前一方全额买房,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
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名下;
3、双方婚前订立财产协议,并且进行公证约定为个人财产;
4、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5、夫妻在一方婚前签订的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的财产支付首付款并且在银行贷款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婚前买房要注意什么:



点评:
离婚律师在线法律诊断婚前贷款购房,婚后还贷,还贷部分及升值部分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依法分割!至于对方父母还贷的款项,有两种认定,一种认定为对夫妻赠予,一种认定为夫妻借款!
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点评:
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点评:
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点评:
婚前购买的房子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根据我国的《婚姻法》十九条相关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在婚前出已资购买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婚后才办理了房屋的的产权证,只是对该房产赋予了外在的证明,并不是婚后办理的产权证就是共同财产,因此婚前购房婚后房产证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加载更多

相关文章推荐

加载更多

合同文书推荐

更多 >
  • 自愿离婚协议书

    【合同文书】 ¥0.99
  • 有子女离婚协议书

    【合同文书】 ¥1.99
  • 离婚协议书(无子女、无财产、无债务)

    【合同文书】 ¥0.99
  • 离婚协议书(孩子归男方)

    【合同文书】 ¥0.99
  • 离婚协议书

    【合同文书】 ¥1.99
  • 离婚抚养协议书

    【合同文书】 ¥0.99

专长律师推荐

更多>
好律师将通过以下标准,择优对服务方进行推荐:
1、积极回复文字问律师且质量较好;
2、提供订单服务的数量及质量较高;
3、积极向“业界观点”板块投稿;
4、服务方黄页各项信息全面、完善。
  • 何思齐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劳动人事、交通肇事、人身伤害、刑事诉讼、知识产权、财产损害、借款担保

    好评:
  • 陈飞虎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借款担保、交通肇事、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民事诉讼、劳动人事

    好评:
  • 郭梦恩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交通肇事、人身伤害、民事诉讼、借款担保、遗产继承、财产损害、知识产权、劳动人事、商事仲裁

    1 好评:

热门服务

close

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