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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朱元璋在编辑
户籍中,以“辩贵贱、正名分”为宗旨,按照职业分为:宗室户、官绅户、民户(农户、儒、医、阴阳)、军户(校尉、力士、弓铺手、军匠)、匠户(厨师、裁缝、马船)、灶户(盐户)、商户、儒户、驿户等。从上述的户籍登记的户头来看,户籍的登记标准并不一定是职业。因为,上述有些户头的登记的并不是他的职业,而是他的役籍。一个登记为军户的人,也就是家里存在服军役的人的户头;这个人进入军队干的职业可能是厨师,或者其他职业。所以,户籍的登记标准并不是职业。学者高寿仙对职业和户籍的关系表述是比较准确的。他认为,役籍和职业并不是毫无关系,但是也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
高认为不应该从职业的角度来看明朝的户籍制度。而应该从基本户籍和次生户籍的角度来看明朝的户籍制度。从这个角度来看,基本户籍包括民户、军户、匠户、灶户四种,次生的包括丐户、乐户等等。比如说:织户属于民户的一种,是基本户籍中的一种。织户也叫机户,因为明朝末年江南地区已经产生了织机。比如明朝《天工开物》中就记载了花楼机,这是织布机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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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朱元璋在编辑户籍中,以“辩贵贱、正名分”为宗旨,按照职业分为:宗室户、官绅户、民户(农户、儒、医、阴阳)、军户(校尉、力士、弓铺手、军匠)、匠户(厨师、裁缝、马船)、灶户(盐户)、商户、儒户、驿户等。从上述的户籍登记的户头来看,户籍的登记标准并不一定是职业。因为,上述有些户头的登记的并不是他的职业,而是他的役籍。一个登记为军户的人,也就是家里存在服军役的人的户头;这个人进入军队干的职业可能是厨师,或者其他职业。所以,户籍的登记标准并不是职业。学者高寿仙对职业和户籍的关系表述是比较准确的。他认为,役籍和职业并不是毫无关系,但是也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
高认为不应该从职业的角度来看明朝的户籍制度。而应该从基本户籍和次生户籍的角度来看明朝的户籍制度。从这个角度来看,基本户籍包括民户、军户、匠户、灶户四种,次生的包括丐户、乐户等等。比如说:织户属于民户的一种,是基本户籍中的一种。织户也叫机户,因为明朝末年江南地区已经产生了织机。比如明朝《天工开物》中就记载了花楼机,这是织布机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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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沿袭元代,将人户分为民户、军户、匠户三等。手工业者为匠籍。也就是规定全国技术好的手工业工人必须于官营手工业部门服务的制度。匠籍、军籍比一般民户地位低,不得应试,并要世代承袭。若想脱离原户籍极为困难,需经皇帝特旨批准方可。
明代定以前的匠户为匠籍,并规定这些入匠籍的手工、工人子孙世代承袭,不得脱籍改行,但不同点在于明代时,他们不需永远在王朝服役,而只要依规定每隔几年轮班到京城服役一次即可,称之为轮班匠。轮班匠的劳动是无偿的,还由于到京城的路途遥远,轮班匠仍然常常发生逃役的状况,于是在明宪宗成化二十一年,朝廷便下令轮班匠可缴交银两折抵役期,称为“匠班银”。嘉靖四十一年起,朝廷进一步改革匠役制度,轮班匠一律征银,以银代役,政府则以银雇工。人身束缚大为削弱。但仍有部分工人留在官营手工业单位服务,匠籍制并未完全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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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沿袭元代,将人户分为民户、军户、匠户三等。手工业者为匠籍。也就是规定全国技术好的手工业工人必须于官营手工业部门服务的制度。匠籍、军籍比一般民户地位低,不得应试,并要世代承袭。若想脱离原户籍极为困难,需经皇帝特旨批准方可。
明代定以前的匠户为匠籍,并规定这些入匠籍的手工、工人子孙世代承袭,不得脱籍改行,但不同点在于明代时,他们不需永远在王朝服役,而只要依规定每隔几年轮班到京城服役一次即可,称之为轮班匠。轮班匠的劳动是无偿的,还由于到京城的路途遥远,轮班匠仍然常常发生逃役的状况,于是在明宪宗成化二十一年,朝廷便下令轮班匠可缴交银两折抵役期,称为“匠班银”。嘉靖四十一年起,朝廷进一步改革匠役制度,轮班匠一律征银,以银代役,政府则以银雇工。人身束缚大为削弱。但仍有部分工人留在官营手工业单位服务,匠籍制并未完全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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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世界上最早进行人口调查、建立户籍制度的国家,在中国的历朝历代都非常重视对人口户籍方面的管理。当然,最早的户籍制度和封建社会的赋役制度密不可分。因此,古代劳动人民为了逃避沉重的赋税,往往对户籍制度采取对抗、隐瞒的态度。
朱元璋建立明朝时,连年的战乱导致土地荒芜,人口锐减,社会生产力严重不足。为了恢复农业生产、补充兵源,朱元璋先后推行“户贴制度”和“黄册制度”,建立了明朝独特的户籍制度,对明朝乃至以后,有重大而深远的社会意义。本文从“户贴”和“黄册”谈起,浅谈明朝户籍制度的发展。
一、古代户籍制度和赋役的关系
户籍制度起源较早,和赋役制度息息相关。早在商朝时期,在大规模的战争筹备之前,国家会向老百姓征兵,当时被称为“登人”。《甲骨金文字典》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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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户籍制度将全国户口按照职业分工,划为民户、军户、匠户等籍,民户务农,并向国家纳农业税、服徭役;军户的义务是服兵,匠户则必须为宫廷、官府及官营手工业服劳役。
各色户籍世袭职业,不容更改,农民的子弟世代务农,工匠的子孙世代做工,军户的子孙世代从军。这一职业户制度,
继承自元朝的“诸色户计”。明代法律规定“农业者不出一里之间,朝出暮入,作息之道相互知”。任何人离乡百里,都必须持“路引”,“路引”实际上就是离乡的证明。
为防止假冒、伪造,政府将户贴以字号编为勘合,用半印钤记,籍藏于部,贴给于民。上报方式是地方基层组织将当地户口取勘明白,汇集后到县,县报于州,州类总报之于府,府类总报之于布政司,布政司总类呈报本部立案,以凭稽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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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户籍制度将全国户口按照职业分工,划为民户、军户、匠户等籍,民户务农,并向国家纳农业税、服徭役;军户的义务是服兵,匠户则必须为宫廷、官府及官营手工业服劳役。
各色户籍世袭职业,不容更改,农民的子弟世代务农,工匠的子孙世代做工,军户的子孙世代从军。这一职业户制度,继承自元朝的“诸色户计”。明代法律规定“农业者不出一里之间,朝出暮入,作息之道相互知”。任何人离乡百里,都必须持“路引”,“路引”实际上就是离乡的证明。
为防止假冒、伪造,政府将户贴以字号编为勘合,用半印钤记,籍藏于部,贴给于民。上报方式是地方基层组织将当地户口取勘明白,汇集后到县,县报于州,州类总报之于府,府类总报之于布政司,布政司总类呈报本部立案,以凭稽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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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户籍制度将全国户口按照职业分工,划为民户、军户、匠户等籍,民户务农,并向国家纳农业税、服徭役;军户的义务是服兵,匠户则必须为宫廷、官府及官营手工业服劳役。
各色户籍世袭职业,不容更改,农民的子弟世代务农,工匠的子孙世代做工,军户的子孙世代从军。这一职业户制度,继承自元朝的“诸色户计”。明代法律规定“农业者不出一里之间,朝出暮入,作息之道相互知”。任何人离乡百里,都必须持“路引”,“路引”实际上就是离乡的证明。为防止假冒、伪造,政府将户贴以字号编为勘合,用半印钤记,籍藏于部,贴给于民。上报方式是地方基层组织将当地户口取勘明白,汇集后到县,县报于州,州类总报之于府,府类总报之于布政司,布政司总类呈报本部立案,以凭稽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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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役黄册又称明代黄册,是明代国家为核实户口、征调赋役而制成的户口版籍。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明朝政府在户帖制度基础上建立了黄册制度。黄册以户为单位,详细登载乡贯、姓名、年龄、丁口、田宅、资产,并按从事职业,划定户籍,主要分为民、军、匠三大类。
民籍除一般应役的民户外,还有儒、医、阴阳等户。军籍除一般供应军役的军户以外,还有校尉、力士、弓、铺兵等。匠籍,登记手工业户,向政府承应工匠差役以及厨役、裁缝、马、船等。另有灶籍,登记制盐户。黄册的编造程序是,由政府仍把户帖发给各户,每年填报,由地方官核实其丁口、田宅及资产等的变动情况,逐年累计的材料作为10年大造黄册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