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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上不但有啃老之人,也有啃亲之人!如果提问者的外祖母自己有强烈的意愿想拿回属于其自己的资金,可以持老人的银行卡和身份证连同提问者的身份证到发卡银行去办理账户流水清单,时间自该银行卡转到其弟之手的前一个月到打印清单的日期,流水单上应当有老人之兄弟转账记录和资金流出到接收账户的明确记录,并可以要求银行把老人之兄弟转账记录汇总打印和签字盖印,然后持着打印的账单进行复印,持复印件先和老人之兄弟联系呈示,先礼后兵,如果仍然拒绝归还资金,可以寻找称职有名望的律师代理起诉至民事法庭,当然
找律师代理成功率高些,但是资金会有一定比例的损失。要求法庭或者律师调查该老人之兄弟银行账户的信息,一并交法庭裁决。决定诉讼前应有提问之人外祖母的签字授权书,明确写明老人自愿决定向其兄弟索要这笔资金,并明确写明授权给提问者代为提起此次有关索要资财的
民事诉讼,并清楚签署签字日期和尽可能公证这份授权书。祝讨要资金顺利!希望所讨要资金确实出自提问者外祖母的真实清醒状况下的自主意愿,而且希望此笔资金仍交由老人自己保管拥有!希望提问者不以任何名义贪占此笔资金而是把资金全部用于老人的赡养和医疗等其个人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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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肯定是你那个舅爷爷老早就算计自己姐姐的钱,就想据为己有。长期以来,表现得对自己姐姐特别好,别有用心,然后骗得自己姐姐的信任,这中间肯定说了不少你妈妈他们的坏话,挑破离间,破坏你外婆和你妈妈的母女关系,第一步,先把卡拿到手里,第二步,在慢慢的套问银行卡的密码。他也不一定是一次性的转到自己账户的,也可能多次取出来的,所以银行里不一定有一次性的转账记录。即便银行有一次性的转账记录,那肯定也是外婆跟着你那个舅爷爷一起去的。现在的关键是,你外婆的态度,让你外婆出面,跟着妈妈去找那个妈妈的舅舅,让他写个借据。如果外婆不出面,那没有办法,你那个舅爷爷非说是外婆同意把钱给他的呢?趁着外婆还健在,先拿到借据。然后再追要欠款,就算打官司,也能要回来。现在就怕你那个舅爷爷手里已经有了证据,证明是你姥姥自愿把钱给他的书面或者音像材料。要赶快补救,让姥姥出具一份证明,证明那七十万是他弟弟骗去或者借给的,这样无论到什么时候,你们的证据是老人最新的意愿,很有说服力。关键是,不能再让姥姥与他弟弟接触,也不能让你那个舅爷爷再有取得新的证据的机会。他可真是个贪财的老混蛋,自己姐姐的钱也想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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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这样的情况,不要考虑亲情的困扰,抓紧时间报警报警,保留好证据。你舅老爷这种行为已经涉嫌盗窃罪,盗窃如此大的数额,法定刑期都是十年以上的。
根据法律规定,盗取他人银行卡,并将银行卡中的财物取出或使用的行为,属于盗窃行为,数额较大的,涉嫌盗窃罪,依法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数额巨大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盗窃数额较大的财物价值标准为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数据特别巨大为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可以在以上范围内制定自己的标准。
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你舅老爷这种行为就是盗窃罪。早点报警,追回钱来,别让他给花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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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玉珍多次向政府信访诉求自己唯一房产被梁会荣张建华等人骗去抵押贷款及转账说明情况的反映没得到任何帮助、向当地公安报警多次做个笔录就没人管了,政府公安到底有多少作为???难道一定要逼得出大事死人了政府公安才出面吗???被
离婚邱玉珍唯一房产被梁会荣张建华夫妻、梁会荣亲表弟姜富成陆艳芳(福州企华贸易有限公司法人姜富成)、他们公司财务许霖云及福州农商银行华林支行业务经理林志几位合谋骗邱玉珍银行贷款96万元整,他们没回家电话变空号了,现在邱玉珍找不到他们,本有精神问题的邱玉珍因为被梁会荣等人骗得心急心慌,现在又病情发作会不时的全身体发抖大喊大叫还时常大哭。邱玉珍跪求政府和有关部门大力帮助,希望有关部门赶紧介入帮助解决,感恩感谢!!!仓山区法院福州仓山警方在线福州鼓楼法院潘东升福州公安福建警方福州中院龙警官福建福州鼓楼刑侦大队潘东升福州鼓楼法院福州仓山警方在线仓山区法院福州公安所长在线福建台新闻频道福建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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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血缘亲情,外婆和她弟的关系比你要亲近,外孙隔一层了,你掺合进里面,没有任何理由,你妈可以说些话。几多家庭成员为了房产,细软(钱财)反目成仇,六亲不认,大打出手,对簿公堂,人格脸面置之脑后,真的是吃熟不吃生!外婆健在,事情还好办,好追讨,但是必须有物证人证,何时何地、何缘由、何人在场,将存折交给何人保管,这些都得是事实,若立有字据,分分钟钟搞定,何来些许烦恼。不过亲戚之间的钱财事务,往往都是碍于情面,不“公事公办”,敷衍了事,埋下定时炸弹,矛盾暴发,此时的亲情已是阿否。对簿公堂,无证据或者证据不合法,肯定是“杨白老”。有的人家则是人已不在,更麻烦,死无对证!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不管怎么样,你家的人,首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要你舅爷,良心亲情再发现,给点甜头让老人家润润身子。不行的话,那就上法院打民事官司,这一步,必须是证据说话了。收集物证、人证,当务之急,否则,竹篮打水一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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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转走姐姐的钱,如果私下能够解决,追回来就可以了,若是起了贪念,不退还,想占为己有,那就只能报警解决了…
老话说的好啊,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那个老人家也太容易相信别人,没有防备之心,不知道那个身为弟弟的怎么想的,真的手头紧没有钱周转,为什么不告知当事人?要干些偷偷摸摸的事,转到自己的银行账户里,作为姐姐的能帮就一定会帮,还不伤姐弟之间的感情,最重要的是:她姐姐的钱是归她老公和孩子拥有的,就算她老公不在了,也要给她孩子的,她弟弟这是属于偷盗,犯了盗窃罪,如果执迷不悟,是可以靠法律起诉的,从而追回被盗走的钱财…
我觉得老人的弟弟不会做人做事,要不怎会有去动自己老姐姐全部家当的念头,他应该理性一点,把钱还给他的老姐姐,自己有手有脚,想要更多的钱,可以找一份自己力所能及的工作,努力赚钱不就好了嘛,何必要做偷鸡摸狗的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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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用说吗,这不是明显的盗窃行为吗,或者是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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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行为可能涉嫌犯罪。
第一,七十万现金不是一个小数目,要全部取出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有的银行会限定日取款数额银行一般会限定单笔取款数额,如果数额过高,可能会引起银行工作人员的注意,尤其是非本人取款的情况下。大额的取款需要花费的时间长,且取款过程中肯定会留下相关的痕迹,这些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第二,即使存在保管关系,弟弟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将钱全部转出据为己有,有侵占或者盗窃的嫌疑。无论是什么犯罪行为,这数额都可以构成严重的
刑事犯罪。
第三,建议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选择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介入。
第四,银行在弟弟进行大额取款过程中是否尽到合理审查义务,是否存在失职行为,也是需要考虑的方面。若银行的失职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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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遭遇金钱,在某些人面前便会原形毕露!追回是完全可以的!但是仅仅只是追回吗?应该适当予以警示!
报警,马上报警。他这种行为已经涉嫌盗窃罪,盗窃如此大的数额,法定刑期都是十年以上的。
一、盗取他人银行卡,并将银行卡中的财物取出或使用的行为,属于盗窃行为,数额较大的,涉嫌盗窃罪,依法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数额巨大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二、盗窃数额较大的财物价值标准为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数据特别巨大为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可以在以上范围内制定自己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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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属于使用自己名义下的银行卡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生活中确也时有发生。
题主(暂称为甲)一直在使用他人(暂称为乙)的银行卡存储个人钱款,这张卡应该是用乙本人的个人身份信息申请,故理应归乙所有。所以乙使用这张卡,无论是从银行柜台,手机银行还是自动取款机进行取款,这种取款行为都不存在欺骗行为,因为很明显,本人,本卡,密码输入正确等等,身份方面没有任何问题,银行方面理所当然需要付款。
至于为什么密码也是同一个…………姑且认为共用一卡,密码同一,况且即使不知道密码,也可以通过修改或挂失等方式重新设定,就不必讨论了。
这种情况下,由于乙并没有“欺骗行为”或者说“诈骗行为”,所以并不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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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种情况是可以追回来的。首先,如果这笔钱是你外婆的,应该是用他的名字存到他的银行卡里面去的。
70万元钱也不是小数目啊。很奇怪一件事情面对70万元钱的巨额转移财产,那么银行怎么能在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就给他转走呢?这一点我表示很大的怀疑?你的外婆到底在没在场呢?
而且每张银行卡上面都有密码的,你外婆把卡放在了他的弟弟手里面,但是密码他的弟弟知道吗?即使她知道密码,但是没有本人的身份证,而且是70万的巨款呢?这就转走了,银行也没有智慧当事人吗?
我们知道银行里哪怕是一万元钱不是自己本人来咨询都得需要对方拿身份证来,还要通过电话联系他当面来授权才能取出这笔钱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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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构成是盗窃,我们看看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
(1)盗窃自己家里财物或近亲属财物的案件,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
(2)盗窃自己家里财物或近亲属财物且情节恶劣,亲属强烈要求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盗窃罪论处。
(3)盗窃属于家庭中代管的或近亲属代管的公私财物,应当以盗窃罪论处。
若是构成盗窃,那么盗窃自家或者近亲属的财物可以成立盗窃罪,但量刑时应当酌情从宽。可不作为犯罪处理,但是的前提是获得凉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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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人私自转走老人银行卡的钱,追讨的回来吗?
事情中的熟人是你的舅姥爷,转走了你的姥姥的钱,这里的关键问题是,想追讨回来钱,是债权人的权利,就是你外婆外公,有没有追讨的意愿,只有债权人有意愿才能追讨成功。
你属于外孙辈的角色,这些钱的债权与你还关系不大,你在其中好多地方没法操作,只有当事人才能办理诸如打印银行对账单,或是要求你舅姥爷写欠条借据,或是公正等要回钱的程序。
如果当事人,碍于情面,张不开口,拿不到借据凭证,所有程序就进行不下去,如果舅姥爷良心发现,也许会还回来,但是这种情况可能性很小,基本不可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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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生肘腋,家贼难防。不管是家庭成员、亲属、朋友,不告诉帐户主人,擅自偷偷转走存折里的钱,据为己有,同样都是侵犯他人财产行为。在情节上看,不是诈骗、抢劫,但从实质上来看,作案者的动机很明显,以隐瞒的手段,非法侵占了他人的巨额存款。此行为可论处盗窃罪。
对这类见利忘义的人,绝对不能心慈手软讲情面,必须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害当事人,应该不犹豫早日向法院起诉,必要时申请强制执行,挽回损失。受害当事人可以选定代理人或聘请律师,来处理这一巨款被盗案件。
2019.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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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人私自转走老人银行卡的钱,追讨的回来么?
答;一、“我外婆将一张70万的银行卡放在她弟弟那里保管”,是保管关系的事实是否属实?
二、“但是她弟弟在不告知我外婆的情况下全部取了出来,转到自己名下”事实是否属实?
如以事实如您所说,你外婆追要其弟拒不退还的,构成侵占罪。
附《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一款;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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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事先由你外婆出面跟弟弟交涉追回钱款。2.如对方拒不归还,走法律途径维权。3.由你外婆本人到银行调取资金流水明细单作为证据。如外婆健康原因不能到银行,可向银行申请派员上门调查。4.凭银行提供的证据证明及外婆本人诉求证明,其弟转移资金系非本人意愿涉嫌违法,应予退回,并恳请法院支持。
在这里特别提醒,如果外婆姐弟曾就财产另有约定,或涉及lt;
继承法gt;事项,则依法另行调取其他证据进行主张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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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事先由你外婆出面跟弟弟交涉追回钱款。2.如对方拒不归还,走法律途径维权。3.由你外婆本人到银行调取资金流水明细单作为证据。如外婆健康原因不能到银行,可向银行申请派员上门调查。4.凭银行提供的证据证明及外婆本人诉求证明,其弟转移资金系非本人意愿涉嫌违法,应予退回,并恳请法院支持。
在这里特别提醒,如果外婆姐弟曾就财产另有约定,或涉及lt;继承法gt;事项,则依法另行调取其他证据进行主张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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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问自取是为盗也,首先作为亲戚,你们需要去商讨,可以请一个中间人,如果是头,一开始报警,可能会闹得很僵
但是如果你们已经闹得很僵了,那就没必要了,对吧?
这种事情绝对不能放纵,如果他还是执意如此,报警不行就去法庭
不信这个世界上没有说理的地方,亲人,如果他把你当亲人的话,就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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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具体分析。外婆弟弟把外婆70万的钱取出来,进入弟弟的账户。这中间存在几个事实需要证明:1.取走70万现金,又不是本人账户,银行方面必然会留下很多证据,证明是弟弟取的。2.弟弟卡里是否多出70万元,如果存在,前后证据完美衔接。3.外婆和她弟弟之间是否存在经济往来,此70万元是不是债务问题?外婆有没有把财产赠予她弟弟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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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事情说不明白。就拿百度地图来说吧。说我为违反了规矩。扣押4000多元。我也不知道犯什么规矩。因为我手机账号被盗。红包领不到。有的款账进不来,出不去。连我自个儿都头疼。动不动就要身份证证明。知不道是欺诈勒索。国家有网络警察。这些事情他们最明白。你看我的网络里的红包领不到。手机卡缺钱打不出去。对不对?听朋友们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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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外婆与你舅姥爷是亲姐弟关系,不是一般的所谓熟人,你外婆将银行卡交给弟弟保管,可见对弟弟非常信任。现在的问题是,你舅姥爷将钱从银行取出,你外婆是否知情,如果你外婆知道并将钱赠与她的弟弟,别人无权过问。如果你外婆不知情,你舅姥爷私自将你外婆的钱取出据为己有,当然可以追讨回来,但追讨人必须是你外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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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亲情的关系下,先口头劝告还回,如不归还,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回,在不告知当事人的情况下,私自转走老人钱的行为,可视为偷盗行为。另也不必为追讨钱财而自责,私自转钱的行为,就是自己亲人,也不要因为怕伤了亲情,利用法律手段追讨钱财,这种偷盗行为的亲人,本性就不纯正,如果不追究就是纵容犯罪,迟早有一天会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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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法律途径可以追讨回来。有两种途径可以采取,一种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未经本人同意处分钱款,侵犯当事人的所有权,起诉要求返还钱款,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另一种途径,可以考虑刑事自诉,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侵占他人财产据为己有,涉嫌侵占罪,可以通过这一途径追回,对方也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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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托她的弟弟保管银行卡,外婆的弟弟确私自转走外婆的大额存款。属于违法行为。但是任何事都要有法律依据,也需要足够的证据。也只有你的外婆或外公出面,你们帮忙搜集有关证据,才能通过法律手段追讨回来。
现在只要有银行卡和密码,取现或转账的方法有多种。有些证据需要到银行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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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要追回来,第一,毕竟是亲人,先沟通协商一下,看为什么转走该钱款,是急用?挪用?还是想要非法占有?在沟通过程中注意保存相关证据。
第二,如果沟通不成,那只能选择报警,要求警方介入处理!
第三,亲人之间尽量不要牵扯太多利益关系,不然后期多会影响双方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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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追回?这不挺简单的事么。所谓亲兄弟明算账,没有问过老人,也没有经过老人同意,私自转走老人名下银行卡70万元,这属于盗窃,是犯罪行为,可以选择报警起诉。如果单纯私底下解决,估计要回来的也不多。能私自转走钱,说明这家人关系也不咋地。还是报警吧,方便省事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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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种情况可以根据钱财的大小,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其中一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不正当手段非法获取的利益金额在2000元以上派出所既可以立案调查,若是情况在正常情况下被赠予,那就双方协商解决,但是必须要在有公信力的机构证明下去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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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追回来,应该报案,你外婆的陈述很重要,你外婆将银行卡放在她弟弟处保管,银行卡应该都有密码,如果你外婆没有告知密码,那她弟弟是怎么获知密码并转账的?他弟弟当然是涉嫌盗窃。如果告知了密码,也不代表授权或者同意他她弟弟转账,仍然涉嫌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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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为什么要把钱交给她弟弟保管,不是应该给自己的儿女吗?而且确实是外婆自愿把钱给她弟弟保管的吗?那弟弟把钱转走就是明目张胆的作案,在转之前是否经过你外婆的同意,如果是同意的话,那就属于借走。如果没有事先通知,那就只能让警察叔叔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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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告而取谓之偷,偷窃坐的死死的。
可以参考熟人趁着朋友睡着,偷偷用朋友的手机转账最后怎么处理的。
这个金额在量刑里,已经可以绝对算作特别巨大了,量刑是要按年算的。
先报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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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可以。银行有转账记录,针对此转账提出诉讼,双方当事人口供进行记录核实。如果非所有人本人允许的转入自己账户,就构成挪用罪。但由于当事人之间的姐弟关系,也有口头授意的复杂情况需要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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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报警,一方面向银行反映,如果你后面那人取了你的钱后又用过自己的银行卡取钱,银行就会知道那个持卡人的信息,你就有希望把钱追回来了。如果后面那人没用自己银行卡取钱,那就比较难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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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弟弟”,无论字面上看,还是言下之意,这个“熟人”就是你外婆的胞弟。能将70万巨款私放在她自已的弟弟手上,还是基于对她弟弟的信任。对这笔钱的归属,应该有司法方面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