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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强制婚检存在较大的现实危害性。据卫生部有关人士透露,2001年,中国实际参加婚检人数为879万人,检查出对婚姻有影响的传染病患者14万人。许多患者在被检之前,自己还不知道已身患疾病。强制婚检,不仅关乎
婚姻家庭的幸福和下一代的健康成长,而且关乎整个民族的人口质量以及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作为把握人口素质的第一关的“婚检”是十分必要,且必须加以完善。众所周知,新生婴儿的健康不仅是一个家庭的事情,更关乎一个国家未来的民族素质。
婚检则是婚姻健康和优生优育的屏障,它是为男女双方领取的一张健康“通行证”。正是基于这一考虑,中国长期实施强制婚检以提高民族素质,预防严重遗传性疾病和性病的传播。勿庸讳言,在长期实施的强制性婚检过程中,确实存在着诸如乱收费、程度复杂、不尊重个人隐私等问题。这也正是一些所谓的专家不惜以外国不实施强制性婚检、强制性婚检侵犯个人隐私权为由,执意东施效颦的理由。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叶子。国家与国家之间同样有着各不同的情况与特点,根本没有必要不顾自身的国情去照搬照抄他人的管理模式。
当前中国正处于经济社会的转型期,各种思想相互激荡,传统的价值观念尤其是婚恋观念、性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夜情、婚前性行为、爱滋病等暗流涌动,加上环境污染所造成的一些新疾病,正严重地侵蚀着人们的生殖健康。改革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事,在这种相关条件很不成熟的情况下,“单兵突进”,取消强制性婚检,听任新人们讳疾忌医,本身就不是十分慎重的。事实已经证明,取消强制性婚检后,各地生殖健康和遗传监控已经红灯频现,甚至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据报道,我国每年实际发生的出生缺陷儿至少有80万-100万,即每30秒-40秒钟就有一个新生缺陷儿降生。有遗传学家甚至预言,婚检这道防线被冲破后,未来几年出生缺陷将上升50%~80%!在如此严峻的形势下,民政部的官员仍然态度坚决地表示,不会考虑恢复强制性婚检,甚至视讨论恢复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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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是支持强制婚检的。这不仅是对个人负责,也是对配偶以及后代的负责。
由于职业相关,所以经常会接触到一些病人,真的是感受到了一些疾病的可怕后果。常见的就是遗传病问题,有的人会选择隐瞒遗传病史,或者可能他自己都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患有遗传病,然后就
结婚了,结果就出问题了,一种是怀孕期间反复的流产,这是十分常见的,这种反复流产对女性伤害十分大,甚至可能造成女性终身不孕。而如果说流产,至少可以一定程度的减少有病新生儿的出现,那么一旦生出来遗传病的婴儿,那对整个家庭都是一种灾难。不少幸福的婚姻,在面对一个有遗传病的婴儿的时候,变成了不幸。孩子饱受遗传病折磨,大量的药物和治疗,掏空了家庭,而夫妻双方也被折磨的筋疲力尽,可以说是让整个家庭陷入了这种磨难中。而如果在婚检的时候加强监测,那么这些内容,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避免的。
除此以外,还有常见的传染病,比如艾滋病、淋病和乙肝等,也是如此。比如乙肝,十分容易造成传染,甚至整个家庭都被感染乙肝。而如果提前做好阻断的话,那么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降低乙肝的发病的。这些在婚检的时候是可以实现察觉的。
经常看到有些人说,我自己对自己负责,不婚检,事实上,这句话十分的不负责,结婚不是一个人的事情,你对自己负责, 很多时候,你根本付不起责任。所以我觉得国家要加强婚检,实现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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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强制婚检并不造成对人权的侵害。部分人士认为,一旦强制婚姻,很多隐私类的疾病就会暴露出来,这种想法是滑稽的。隐私是一个人自己的事情,你自己得了什么病自己在自己的屋里消化掉那叫隐私。但是一旦选择结婚,很明显你的隐私就不再是你一个人的事情,对方同样有知情权。
第二,强制婚检并不代表着强制体检。婚姻是一种选择,结婚是一个选项,而结婚附加了很多东西,其中就包括健康权和知情权。例如一个人患有HIV,如果自己有高危性行为,你完全可以事先自行体检,自我排除。一旦发现自己是病毒携带者,就不要再去结婚祸害他人,当然你如果明确告知性伴侣自己是病毒携带者,社会会报你以钦佩和尊重。强制婚检并非强制,因为在是否结婚这一阶段你完全可以行使选择权,而不必进入体检的程序。强制婚检只是一道保护程序,瞬间起到倒逼自我纠正的作用。
第三,强制体检并不代表强制曝光。在很多领域,强制体检是必须的,这种必须是对同事或同伴的保障。对于一些传染性疾病,社会可以保护和尊重你,但是绝不能因为对少数群体的保护损害其他群体的利益。试问公务员体检传染病筛选,难道就强制曝光了???自己是否患有传染性疾病,理应自己知道。等到其他途径帮你发现了,只能说明你自己对自己的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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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检一定要去做,而且要认真做!婚检的意义关系你的婚姻幸福!
为什么要婚检?婚前检查,主要是对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青年男女进行的体格检查与生殖器官检查。该检查包括一般情况,发育营养状况,体格体质状况,心肺等重要脏器的一般筛查,有无不适合结婚的器质性病变,家族史遗传史调查了解等。
当然由于社会的开放进步,讲究自由恋爱,很多人婚前同居试婚了,男女双方彼此比较了解,尤其是两性关系方面,性功能是否正常,双方应该事先做好功课。要知道,夫妻性生活的和谐与否是婚姻关系存续的基石,多少夫妻劳燕分飞是因为性生活的不合谐?而且还羞于启齿,不愿人知道,打掉牙和血吞!多么可悲!通过婚前检查,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这样的尴尬与不幸!还可以避免生育方面的诸多不良问题发生,何乐而不为?以前有石女,有男性尿道下裂等不适宜结婚的人通过后门关系逃避婚检得以结婚,造成多少不幸?
而婚检正是给你的保障与支持,所以,我支持强制婚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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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恢复强制性婚检!
婚前体检对于即将走入婚姻殿堂的情侣来说是很重要的。以前登记结婚前都必须要进行强制性婚前体检。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这项强制规定被取消了。很多准备结婚的人为了图省事,不再进行婚前体检。导致不少婚后出现传染性疾病的情况发生。没经过婚前体检的夫妻孕育的孩子遗传性疾病发病率也在提高。 很多有遗传性基因缺陷婴儿的出生,会给家庭带来很大负担。
婚检是婚前医学检查,是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疾病的一种医学检查,婚检对防止传染病和遗传性疾病的蔓延,保障结婚双方和子女的健康有重要意义。现实中有很多人不重视婚前检查,在婚后出现疾病症状,才发现被对方传染。有的人发现自己患了乙肝,有的人患了梅毒等性病,甚至有些人被传染了艾滋病,更有刚出生的婴儿被母体感染患艾滋病等传染病的例子,给家庭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所以,为了夫妻双方和下一代的健康,婚检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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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几年前代理过一桩
离婚案。男女双方结识相恋于大学时代,后女方出国留学,回国后俩人很快登记领了结婚证。
几天后男方因身体不适,就医后确诊有性病和HIV(艾滋病)阳性,之后男方承认曾有嫖娼行为。因为婚检不是强制的,并且出于对男方的信任和尊重,并没有要求对方做婚前检查。所幸双方没有婚前同居,出于慎重女方检查后也表明HIV阴性。出于对女方未来生活的考虑,作为女方代理人的我说服法官,最终判决裁定婚姻登记无效,抹去了这段婚史的女方也解除了心理包袱。
2003年,我国《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其中以往规定的“强制婚前检查制度”,被“自愿婚前检查制度”所替代。根据前几年的中国卫生统计数据,强制婚检实施的时候婚检率约为65%,实行自愿婚检后的第二年,婚检率断崖降到2.9%。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的专家经过调查统计结果也显示,取消强制婚检后我国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有所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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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检,当成为每对青年男女走向幸福生活的行动自觉!
人生有三大喜:金榜题名、洞房花烛夜、喜添子女。金榜题名不是人人可得,洞房花烛夜、喜添子女尽亨天伦之乐也并非人人可获!
婚检是青年男女走向幸福生活的重要阀门,婚结了,出生的婴儿先天不足是每个家庭的悲剧,也会无形中增加社会负担。
强制性婚检,理性上讲是好事,感性上让人感觉有侵人权隐私,或许会让不少人心理不愿接受,毕竟每个人的见识、素质参差不齐,这就要社会多方努力,共同提高公民婚检意识。一是生理健康知识普及从娃娃抓起;二是加大婚检社会宣传力度;三是政府、社区工作人员入户动员解决个别不愿参检人员等,多措并举,让婚检成为每名公民的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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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婚检,单从字面理解挺吓人的,好象不近人情,强人所难,侵犯人权,实则益处不少:
1、可以及时发现双方存在的隐性疾患,使双方婚前做出科学理性的选择,以免悔之晚矣;
2、促使通过强制婚检发现问题的人员,在科学指导下,及早治瘉有关疾患,双方幸福,家庭美满;
3、使双方原来极其难于启齿的医学检查,在强制下名正言顺,避免你愿我不的矛盾;
4、及时发现传染性疾病,切断传染源,使国家及时掌握这些病人底数,减少传播数量;
5、提高人口生育质量,减少残障儿童数量,减轻国家尤其是相关家庭与人员的痛苦;
因此,强制婚检益处多,建议婚龄青年应积极为之,避免悔恨终身之事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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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婚检,单从字面理解挺吓人的,好象不近人情,强人所难,侵犯人权,实则益处不少:
1、可以及时发现双方存在的隐性疾患,使双方婚前做出科学理性的选择,以免悔之晚矣;
2、促使通过强制婚检发现问题的人员,在科学指导下,及早治瘉有关疾患,双方幸福,家庭美满;
3、使双方原来极其难于启齿的医学检查,在强制下名正言顺,避免你愿我不的矛盾;
4、及时发现传染性疾病,切断传染源,使国家及时掌握这些病人底数,减少传播数量;
5、提高人口生育质量,减少残障儿童数量,减轻国家尤其是相关家庭与人员的痛苦;
因此,强制婚检益处多,建议婚龄青年应积极为之,避免悔恨终身之事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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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强制婚检,但是有一些问题必须要注意!
强制婚检的取消是人权运动在国内发展的产物。从保护个人隐私的角度而言,这的确是个体权益保障的一大进步,但是把一些正确的做法打着保护人权的名义取消掉,最后受害的一定是普罗大众。强制婚检的取消就是其中之一。
我们不能歧视患有特殊疾病的人员,但是在医学上患有一些恶性传染病的人,可以通过强制婚检检查出来,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积极干预,以免传染给配偶和后代。
配偶权是一种独特的人权,我们通过缔结婚姻关系把身体交给对方时,有权了解对方的健康状况。因此恢复强制婚检,并将婚检结果通知拟结婚的另一方,这是应该坚持的正确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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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遇到一位咨询离婚的女士,夫妻感情一直都很好,但是结婚好几年仍然没有孩子,双方父母催促的紧,她自己花了不少钱去做调理,去医院检查,仍没有动静。
最后万般无奈下准备接受生育辅助措施,在前期检查后其丈夫经诊断属于“无精”患者。她说当时觉得多少年的委屈一下就崩溃了。
想起这起咨询案例,对于婚前检查其实还是很有必要的,是对另一半负责也是为后代负责。
现在没有把婚检作为强制范畴,是基于这样隐私范畴上升到法律强制要求,对婚姻自由原则会有矛盾。婚检,是夫妻双方自行决定的事情,可以鼓励婚检,在婚前由相关部门多组织相关知识宣传,积极引导新婚夫妇去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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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个小故事吧,很早之前的一个典型案例:男方在婚前就知道自己家族有遗传性精神分裂,但他认为自己没有发病,就对妻子隐瞒了这项病史。结果,在孩子5岁的时候,男子突然发病,抄起菜刀砍向了那个与他相濡以沫的女子。还有其他的一些更加严重案例,但是设想如果双方做了婚前检查,性传播疾病和大部分遗传病是无法被隐瞒的。婚检的出发点是好的,它能发现并及时矫正和治疗可能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通过健康教育、咨询、指导,对传播生育健康知识、预防出生缺陷、提高我国人口素质、确保母婴安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正规的婚检能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大大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母婴
死亡率等等,小新还是支持强制婚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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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检查,指的是结婚前对男女双方进行常规体格检查和生殖器检查,以便发现疾病,保证婚后的婚姻幸福。婚前检查对于男女双方都有着重大意义。1994年2月1日实施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和1995年6月1日实施的《母婴保健法》规定,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要在登记时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2003年8月8日,因为强制婚检时期存在乱收费、体检敷衍了事等乱象,新版《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强制婚检。其实,婚前检查的内容包括询问病史和体格检查两大部分。婚前检查内容包括: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卫生指导、婚前卫生咨询。毕竟这是一个专项滴检查,更容易发现有些隐患。为了下一代的健康,希望还是能恢复婚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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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施行17年的强制婚检被取消,婚检由新人婚前“必选择
项目”变为“自选项目”。
由此可知,现在领结婚证前不一定要婚检。但是婚检有很大的好处,保证婚后的婚姻幸福。婚检指结婚前对男女双方进行常规体格检查和生殖器检查,以便发现疾病,对某些疾病提早介入,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
婚检从广义上说就是婚前保健,包括三方面,即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卫生指导、婚前卫生咨询。而 强制婚检制度是1995年6月1日实施的《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它要求“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医学鉴定证明”。
扩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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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支持婚检
第一,为了下一代负责
如果不婚检,生了孩子有了问题最受罪的的孩子,毕竟孩子是无辜的,让他出生就受到病痛的折磨,如果婚检检查出来,就可以避免类似的问题发生!
第二,为了双方负责
前两天看到一个新闻,一对恋人结婚,结婚后男方一检查,结果是艾滋病携带者,原来是她老婆原来就有艾滋病,结果就是因为没有婚检导致,如果有婚检就不会有这悲剧发生!
第三,为自己负责,为未来家庭
婚检是双方的事,需要一起面对,最近我两位同学结婚了迟迟要不上孩子,现在在做各种办法,还是很难要上孩子!婚检检查出来是为了双方好,为未来家庭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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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是非常有必要的反正我结婚前是一定会做婚检的
适当规定婚检的费用使之适用于绝大多数人不会有人因为高昂的费用而却步这是政府的保障
因为对性教育或优生优育教育的宣传不到位使得妇产科人流率居高不下这也导致很多卫生、从业资质都不到位的小医院盛行给很多年轻女孩子造成终生的遗憾从这看来优生优育的宣传要求也是必须的
婚前做检查这不是对感情的质疑或是对隐私的侵犯而是对双方的负责虽然一些遗传病是小概率事件但是我们既然不能规避1%的可能就要做到100%的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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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想说恋爱是自由,结婚也是自由,夫妻二人开诚布公接受彼此,强制婚检真没必要!
如果二人真心相爱,婚检结果不尽人意,难道不让人家结婚生子不成?那何为自由恋爱,自由婚姻?
如果检查不尽人意致使二人分道扬镳,那边不是真爱,便不会幸福的婚姻生活,结婚只是凑合过而已!记得二人结婚誓言有那么耳熟能详的一句“无论对方贫穷或富有,健康或疾病,你都愿意陪伴或爱她(他)吗”所以真爱二人不会在意彼此的不好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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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没有规定强制婚检。我觉得应该规定实行婚检,对双方负责。
有次看到报道婚检男的是不育症,这可以让女方重新考虑婚姻问题。更严重的是有次看到一对夫妻结婚后才发现女的是艾滋病患者!太恐怖了!所以我支持婚检。
有关婚检,是社会对年轻人结婚的关怀及关心。但是,现实中确实有把关怀及关心的好意在具体实施时,变成了办结婚证,领准生证必须婚检,否则不予办理的门槛。本来是自愿的,最终变成了强制性,造成年轻人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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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不是说检查出来对方有什么病就一定要分手,而是要在一起了,对伴侣的健康状况有知情权。
如果有严重的传染病、遗传病之类,对生活影响还是挺大的,双方对结婚生子这种事保持一定谨慎,可以避免造成更多的伤害。
比如一方不孕不育,另一方又觉得人生非要孩子不可,早点知道这个状况,早点分手,其实对双方都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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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表态前,需要对婚检有所了解。
一、什么是婚检?
顾名思义,婚检就是婚前检查,是指结婚前男女双方进行常规检查,以便发现相关疾病、保证婚后生活幸福、提高生育治疗的成功率。
二、婚检都要查什么?
婚检主要查四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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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婚检,但不应干预双方是否成婚的选择。
有一类人是连自己已经得病的事实都不了解的。
去年代理的一个案件,小王和小李因工作认识,都身在异乡,小王对小李照顾有加,慢慢成为男女朋友,后自然而然结为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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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强制婚检。
如果身体原因,注定无法生出健康的小孩,那就不要生育了吧。
不要说什么每个人都有生育的权利。当生出的小孩是畸形的,残缺不全的,最痛苦的人,一定是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