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评:>婚前买的房,婚后出租的收益在
离婚时怎么分?
夫妻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该房屋应当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双方离婚时,该房产归购买一方所有,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那么该房屋在婚姻存续期间出租所得的租金是否也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呢?
根据我国《
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相关司法解释也进一步明确,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租金的性质如何认定,是算作孳息还是投资产生的收益,直接关系到财产的归属。
从民法理论上讲,租金属于孳息的一种。而司法解释中孳息和自然增值的理解为未经经营或投资行为所得之孳息、自然增值,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认为房屋出租也是一种经营或者投资行为,因此产生的租金收益应当认定为婚姻存续期间的经营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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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法律 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个人财产所取得的收益属于法定夫妻共同共有财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婚姻法解释(三)》第5条对《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第(一)项的修改:夫妻个人财产产生的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仍为个人财产,夫妻个人财产产生的增值仍为个人财产。
从传统民法理论上讲,租金属于孳息的一种。但是《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还有《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两条就很明确的表明无论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了收益,那么该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综上所述,我认为这个孳息应作缩小解释,专指非投资性、非经营性、非生产性的收益,而且取得租金与房屋本身管理状况有莫大关联,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管理、修缮,取得租金显而易见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的结果,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点评:>你好,对你提出的问题,现在很明显法律界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系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即将房租认定为法定孳息,进而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以分割。另一种观点,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该观点认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房屋的平常维护,出租,收取租金等系夫妻的共同行为,并非夫妻一方的个人行为,也即另一方一直参与房屋的生产,经营行为,以此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予以分割。
个人认为,对于该部分财产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应按照实际情节予以认定,不能一概而论认定为个人财产会共同财产。
<>点评:>本话题发起人为律师,我也很看好老刘的答复。那么我支持婚后收租归夫妻共同所有!唏哈,765万巨额啊!个人婚前财产滋息物这么多,却要被一个婚后无生育子女的“路”人瓜分,我都替江女士心疼了一把。这个不同于普通房产的滋息物,因此法院判部分分割合理!
江女士与高先生维系婚姻生活4年之久。或许高先生当初接受这份婚姻,图的就是江女士不非的嫁妆!在维系这份婚姻期间不可否认,江女士曾经占有过高先生本人的全部整体,包括年龄,容貌,气质等付出。年龄,容貌也是资源,除非江女士有证据证明高先生为了分割巨额财产存在婚姻诈骗行为
<>点评:>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我们来看一下房租是否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
<>点评:>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的租赁算是一种经营活动,而经营活动在婚后进行,并不是简单的自然孳息,必然需要投入一定的时间、精力和劳动进行管理、包括维护,婚前住房的租金收入应认定为经营性收益为宜,但不包括婚前房产的升值部分。
如果是银行存款或者委托理财,可以确定为婚前个人财产的孳息,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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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您好!这个问题在实务中确有争议。
1、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点评:>婚前房产婚后出租,房租原则上属于房屋孳息,不行作为
夫妻财产分割!《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升值和租金都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点评:>应该属于个人财产,租金是法定孳息,不应该认定为生产经营收益,《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中,有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点评:>在于如何为租金定性,定收入,则属于共同财产;定为收回成本,则应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估计业内也吵不清。最合理方法,请会计师厘清成本及使用摊本部分,看有无节余。
<>点评:>发布了头条文章:《婚前有套房,婚后收了租,离婚时756万巨额租金怎么分?》°婚前有套房,婚后收了租,离婚时756万巨额租... ?
<>点评:>婚后的租金属于虽然是孳息,但是一般的看法当做是收益,收益就要成为婚后财产,平分。
<>点评:>分两部分,一部分是本金和折旧,归婚前财产所有人,一部分属收益,归夫妻共同收益。
<>点评:>婚姻期间的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