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评:>法院与法院之的的帮助执行有两种情况:
一、由执行法院委托异地法院执行,如何执行由接受委托的法院决定,委托法院无权干涉具体执行行动。
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二、许多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到被执行人地或者被执行财产地进行直接执行,但人地两生、诸多不便。当地人民法院积极协助是做好执行工作不可缺少的条件。对外地法院派来的执行人员,当地人民法院应主动派人陪同,提供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联系食宿、代购车船、机票,并配合做好有关部门和执行人员的工作,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及对强制执行的态度;协助外地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如查封、扣押财产、冻结银行账户;协助外地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等。此种执行中协助法院只起辅助作用,如何执行由执行法院作主,甚至辅助法院人员要在一定程序上听从执行法院执导。
<>点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
(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
(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点评:>诉讼法赋予了法院,除责令相关单位履行协助义务的权力外,还赋予了处罚权。
法院对有下列行为的单位,可对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1.单位拒绝或者妨碍法院调查取证的;
2.单位接到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
3.单位接到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
<>点评:>可以发。根据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建议在协助执行相对复杂的案件时,事先与受托法院取得联系,提前就案件的执行工作进行沟通,避免在工作中遇到不必要的麻烦。
<>点评:>有一种意见认为法院向另一个法院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民诉法规定法院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发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是带有命令性质的,被协助单位协助的是一种
行政管理或业务行为。而法院与法院之间是一种平等的关系,协助的是一种司法行为。
<>点评:>法院有时也可以是某个案件的具体涉及单位,比如法院的基础工作人员和法院产生了纠纷,由于本法院需要回避,所以本法院审不了。如果在最后的执行程序中出现了需要该法院配合的事情,也是可以发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司法解释中并未将法院排除在外。谢谢。
<>点评:>可以发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拒绝协助看情况吧,正常来说都会提前联系好,然后让对方帮忙去执行,有的任务可能太复杂,那人手不够的时候就会拒绝。
<>点评:>法院可以发协助执行通知书,并且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法院必须执行,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点评:>当然可以,现在异地协助执行很常见。根据要求,一般不得拒绝,否则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