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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非婚生育孩子上户口有理,无条件有罪!
办任何事情都不要堵上一个漏洞又偷开一个bug!
我支持为非婚生育孩子上户口,体现的是人道,孩子是无辜的。人德是有条件的,没有条件的道德是对生命的侮辱,是对道德的践踏,更是对法律的放纵。
未婚先育,是自由恋爱的结果还是暴力的侵犯,自由恋爱显得太随便,男女双方都要写个证明材料。暴力侵犯要追究犯罪责任人,不追究就会出现太多的金丝雀或娘炮。
未婚先育,会刺激太多的婚前性行为,这点是可估量的,不可控的是助长社会歪风邪气,让苟且行之有理,无法想象二奶、三奶、白马王子群魔乱舞……
为非婚生育孩子上户口有理,无条件有罪!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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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无条件为非婚生育孩子上户口!
环球时报英文版
3月5日 · 环球时报英文版官方账号
这两天,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引起了的关注。她建议:无条件为非婚生育的孩子上户口。
▲黄细花 (图by蒋伊晋)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惠州市政府副秘书长黄细花……今年的建议之一就是聚焦“保障未婚妇女生育权”,呼吁废除任何歧视非婚生育的政策,充分保障非婚生孩子的合法权益,包括无条件为非婚生育的孩子上户口。
▲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建议无条件为非婚生育孩子上户口 (via新京报)
(图via网络)
黄细花还特别指出,她这个建议并非鼓励非婚生育:
但黄细花强调,建议保障未婚妇女生育权,并非鼓励非婚生育,主要是希望从法律层面保障那些有能力和意愿去独立抚养小孩的女性,公平地享受生育的权利和福利。
▲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建议无条件为非婚生育孩子上户口
(图via网络)
消息一出,们迅速讨论开来……
▲关于“非婚生育孩子上户口”的讨论,登上了昨天的热搜
有赞成的……
日娜:支持,身边有太多想生孩子但是不想
结婚的人了
时光做渡lei:太好了 这样估计很多女性不结婚也可以生孩子 比如我
666:确实女人有自己的生育权利,等同男人有播种权利一样。为什么女人就要男人给了名份才能生育呢?
雪人雪人吃起来:有些女人不一定喜欢男的,可是她喜欢孩子啊!
也有表示担忧的……
Leu少少迪刘:不允许不建议 不同意
厂长_家_ : 如果放开了,恐怕会有很多人不愿结婚了,不仅可以正常生孩子,还会没有任何约束,随时可以更换伴侣,婚姻会变成年轻人的累赘。
晚__照:那我就想问了,小孩的成长没有父亲的参与,他的成长算完整吗?
哥是个胖几:这是为“小三”摇旗呐喊?
抛开网上对于人大代表这一建议的争论不说,“非婚生育孩子该不该无条件有户口”,近年来一直是社会所关注的焦点。
而与此同时,国家也在逐渐落实对一些“黑户”的
户籍登记,尽可能保障更多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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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非婚生育孩子上户口”是人性化的良措,建议保障未婚妇女生育权,并非鼓励非婚生育,主要是希望从法律层面保障那些有能力和意愿去独立抚养小孩的女性,公平地享受生育的权利和福利。希望这有关部门认真考虑这一建议,给这些非婚生育子女基本的尊严。这既是对过去一些地方在计生政策执行方面错误做法的纠偏,也是对公民权利的回归和保护;既较好地保障了非婚生育子女作为国家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是一项人性化的优良措施,又可以体现我国政府执政理念的进步和社会整体文明程度的提升,标志着我国法治水平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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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赞同此观点,此举有利于废除歧视非婚生育的政策,保障非婚生孩子的户口登记权利,以及由户口产生的其他合法权益。
社会发展进步的今天,人们思想已经发生变化,尤其有部分女性不想或不能结婚,而又希望有孩子,未婚生子情况由此产生。此外,因婚姻关系未成立或者怀孕后无法完成婚姻关系的情况客观存在,未婚生子情况一段时间内还会存在。
我国作为现代化社会主义法制国家,首先要保障公民的生育权、保护未婚生子孩子的公民权,是人性化的体现,给予女性更充分自主权,打破传统男权结构,承认非婚生子女合法权益,取消对非婚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及限制,这既是法制进步,也是社会进步。
但也应看到,保障未婚妇女生育权,并非鼓励非婚生育,而是希望从法律层面保障那些有能力和意愿独立抚养小孩的女性,公平地享受生育的权利和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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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人大代表黄细花近日呼吁,废除歧视非婚生育的政策,保障非婚生孩子的合法权益,包括无条件为其上户口。如今,有较多女性不想或不能结婚,而又希望有孩子,不得不未婚生子。但目前中国限制未婚女性使用人工辅助生殖技术,一些地方仍对非婚生育行为征收社会抚养费,这实质是要求生育必须以结婚为前提,即剥夺了非婚者的生育权。
黄细花认为,现代化国家要提升生育率,除了降低女性生育成本、出台公共措施,真正要做的是给予女性更充分自主权,打破传统男权结构,承认非婚生子女合法权利。黄细花呼吁“取消对非婚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及限制未婚女性生育的相关规定。”
黄细花还表示,保障未婚妇女生育权,并非鼓励非婚生育,而是希望从法律层面保障那些有能力和意愿独立抚养小孩的女性,公平地享受生育的权利和福利。(头条新闻)L广东新闻广播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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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未婚妇女生育权,不分婚姻状态,保障女性平等的生育权利。为此建议有关部门重新审视社会抚养费、上户口等现行政策,尊重个人选择和人口趋势。
我国现行法律虽然保护妇女生育权,但生育仍要以结婚为前提。如一些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对非婚生育的行为征收社会抚养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6条就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要按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计算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
单身女性能否使用精子库、冻卵等辅助技术生一个自己的娃?我国现行法律对此也有限制。原卫生部发布的《人类辅助生殖规范》规定:“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工辅助生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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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觉得有利有弊,可以放宽孩子上户口的硬性条件,每个人都该为自己负责,更是为孩子负责,从更大的格局来看,可以允许未婚生育孩子上户口,这是对孩子的公平,而多少女人的不幸不是因为不想婚后生育,男人不负责,难道作为一个母亲连决定生下孩子也不能被允许吗?孩子无辜,但是不能不罚,毕竟我们提倡的是婚后再育,毕竟现在的男人不负责的太多了,什么不婚族,既然不愿意结婚生孩子那就去结扎好了,如果只是胆小不愿承担责任,那就让女人我们自己来坚强,孩子无辜 。还有一点给非婚生子女上谁的户口,上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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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觉得有利有弊,可以放宽孩子上户口的硬性条件,每个人都该为自己负责,更是为孩子负责,从更大的格局来看,可以允许未婚生育孩子上户口,这是对孩子的公平,而多少女人的不幸不是因为不想婚后生育,男人不负责,难道作为一个母亲连决定生下孩子也不能被允许吗?孩子无辜,但是不能不罚,毕竟我们提倡的是婚后再育,毕竟现在的男人不负责的太多了,什么不婚族,既然不愿意结婚生孩子那就去结扎好了,如果只是胆小不愿承担责任,那就让女人我们自己来坚强,孩子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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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非婚生育孩子上户口有理,无条件有罪!
办任何事情都不要堵上一个漏洞又偷开一个bug!
我支持为非婚生育孩子上户口,体现的是人道,孩子是无辜的。人德是有条件的,没有条件的道德是对生命的侮辱,是对道德的践踏,更是对法律的放纵。
未婚先育,是自由恋爱的结果还是暴力的侵犯,自由恋爱显得太随便,男女双方都要写个证明材料。暴力侵犯要追究犯罪责任人,不追究就会出现太多的金丝雀或娘炮。
未婚先育,会刺激太多的婚前性行为,这点是可估量的,不可控的是助长社会歪风邪气,让苟且行之有理,无法想象二奶、三奶、白马王子群魔乱舞……
为非婚生育孩子上户口有理,无条件有罪!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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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员是出于好心,二、具体实施方案不能以无条件。二、为建立起健全的道德体系做相应多方的落实措施。不能一促而就,应该有多向的法规惩戒。
何为非婚子女?
故名~私生子
1/有两情相悦(两者单身)不能在一起的或脚踏多只船的、2/有胁迫的(强迫)、3/有男女之别的(重男轻女)、4/有婚内出轨的(一方已婚一方未婚)、5/有好奇??害死(出现在学生群体)猫的、。。。。等等。。。。,我们应该明白这个鉴定意义所在,
法律法规不能为人的私欲开后门承担这个巨大体量的道德错误。凡事越想回避又真实,任何一件道德观念出现歪门邪道就是在往败坏法律与道德的路上。由于私德问题引来了一个婴儿人权问题,这恰恰说明两个问题的起因在哪?后果是不是要自负?不自负责丢给法律还是丢给道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人权。但源头还在,这是一道法律必须扭紧又是历史以来扭不紧的问题,过去基本上是道德法律在约束还能制止一些,不让这道底线过度败坏。如今已是无底线可言,道德观念的约束机制不复存在,任意挥霍青春与权势,美其名曰为了爱情??或自由恋爱,你个人是自由了留给小孩却是一道道门槛。饱食思淫欲,不思家后事,说的就是现代这么一幕。国家律法提倡一夫一妻制,就是要先建立合法化,而那些天天还在思念一夫多妻制的人还在评击着非生子女的户口不公问题的,是不是该想想新中国的立国之本就是推翻封建思想的流毒,让每个人都能像一个负责任的人并享有法律保护。非婚子女户口的合法化可以看出最终问题的利益均沾关系。依法治国,立法必严!并非允许先犯法再释法。要究其因果就需人力物力,就必须有条件附加,我们想争取让每一个来来世上自非婚子女承有平常人的权力,同时用附加条件严肃惩戒问题源头,也是还非婚子女一份公道。男女平等就是要彼此之间承受得起道德和法律的责任,我们可以做到的是让每一个来世上的生命得到认可或为其合法加持,而非不顾其名誉却让其承担责任的法律及道德后果。理清前因惩治前因,促进对法律与道德的完善才能能得善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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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非婚生育孩子上户口有理,无条件有罪!
办任何事情都不要堵上一个漏洞又偷开一个bug!
我支持为非婚生育孩子上户口,体现的是人道,孩子是无辜的。人德是有条件的,没有条件的道德是对生命的侮辱,是对道德的践踏,更是对法律的放纵。
未婚先育,是自由恋爱的结果还是暴力的侵犯,自由恋爱显得太随便,男女双方都要写个证明材料。暴力侵犯要追究犯罪责任人,不追究就会出现太多的金丝雀或娘炮。
未婚先育,会刺激太多的婚前性行为,这点是可估量的,不可控的是助长社会歪风邪气,让苟且行之有理,无法想象二奶、三奶、白马王子群魔乱舞……
为非婚生育孩子上户口有理,无条件有罪!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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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提议有违背中国的传统道德。非婚生可以上户口没问题,这是对这个生命的尊重,但是这样非婚生子会带来什么样的社会现象,这是我们需要深思的,第一:一个生命来到这个世界上,他需要被爱被呵护,但是非婚生子如果只是意外造成的,没有婚姻关系的维系,孩子能否健康成长,会不会被遗弃?毕竟个人觉得需要有一纸婚约的约束,才能更大程度保证孩子不被遗弃。中国这个社会因为意外生子被遗弃的孩子还少吗?第二:孩子如果是单亲家庭成长的,他的心理问题和性格缺陷谁来弥补和疏导,我们都知道,单亲家庭对孩子的性格影响是一生的。第三:非婚生子,两个成年人没有婚姻关系,假如以后再和别人在一起了,对方是不是能知道女人生过孩子,男人已为人父,这个社会的责任又在哪里,谁来承担受害者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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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应限定女性独有,因为有子宫孕育过程,女性拥有完整的生育权。男性要非婚生育孩子是伪命题,出个精子到别人肚子里就算自己“生”了?这下骗婚都不用骗了,直接骗子宫生下就抢走,不花一分钱说不定女方还要出抚养费。我真的怀疑是不是代孕新思路。“无条件”非常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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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上户口,是惩罚孩子还是惩罚大人?如果为了惩罚大人不遵纪守法,那么,非得拿户口做筹码吗?没有更好更有效更有力度的法规吗?
如果是为了惩罚孩子,那就更没有道理,更没有人性,孩子没有选择出生的能力,被迫接受大人给予的结果,做为政府都不能接受他,让他怎么办?自生自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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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为非婚生育孩子上户口是有前体的,孩子必须是合法男女双方承认并抚养的才有法律监督效应。从道义讲,孩子沒有罪,但有生存权力,社会应该担负起对每一位公民收容的法律责任,不可以给社会遗留后患。从慈善的角度讲应无条件接受,这样一来社会上自由恋爱的现象所带来的问题更严重,间接的放纵了一些犯罪行为,降低社会风险减轻社会负担必须有完善的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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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建议。
这是对于未婚有子和对非婚小孩,是一种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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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不行 这样做对婚姻对已婚男女道德还有任何约束力吗?甚至可能被各种心机女利用来争夺他人家庭财产 破坏他人婚姻稳定 此提议出发点可以理解 但是只可适当采纳 比如被抛弃的单身母亲生下的孩子以及独身女性生养或领养的小孩等 属于要积极解决的孩子户口问题 对于做小三 破坏人家家庭生下的孩子 那应该让这种人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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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规定,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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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社会贫富相差太大,穷的结不了婚,当然生不了小孩。富的呢?有n个小三,小五,生吧,能上户口,我养着你和小孩呢?哈哈,虽然小孩是无辜的,但这不是乱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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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支持,既然孩子来到这个世界就是世界的一份子,孩子是无罪的,免得大家提倡生育都不生,这也是为老龄化社会做贡献。发生了就要解决问题,不是人为的刁难与制造不平等,海纳百川才能成其大 ,呵呵,多数私生子稍加培养可是人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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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有弊有利。弊是很容易出现很多社会道德伦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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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正走在被取消的路上,所以这个问题应该是:政府应当制定一系列的办法和措施,确保每个新生儿享有平等的公民权,无论他的生物学父母是何种状况,其中包括上户口。当然,如果不上户口也能保证,那就不上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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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现象虽见不得光,但比例却年年上升,不管何种原因的产生,无条件反而是一种纵容,给社会增加包袱,社会主义的和谐,需要人人有责,洁身自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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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非婚生育的孩子考虑固然是好的,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反而会增加非婚生育孩子的数量,一个非婚生育的孩子的背后,通常有一些不成熟的人存在,这样不是助长他们了吗?可以改成有条件的,当然也可以有特殊条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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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育的子女,同样是孩子,
如果没有父亲的话,户口跟随母亲,
如果没有母亲的孩子,户口跟随父亲,
进行DNA鉴定,只要是亲生的孩子,
都应该有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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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条件这就纵容了小三二奶,以及非婚生育。这对已婚生育的人不公平。基于对孩子的保护,应该是法律意义上的,基本人权的保护,而不是保障他的一切。婚生和非婚生有区别,人们才会慎重考虑是否是婚生还是非婚生。建议有条件为非婚生孩子上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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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这个提案。另外,有个风险:未来,孩子就是资源,就会有委员提出要给孩子补贴。那么,“假生娃,真户口”就是骗补的利益链条。所以,如何保证一户口对应一实娃?这个问题要在提案中有应对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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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保护非婚生育孩子上户口,这是一个新时代,很多女性选择独立,女性有享受母爱的权利,但又不希望被婚姻捆绑,而国家需要新生命繁荣昌盛,所以两会此提议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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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赞同!只要是中国公民就有资格享有中国户籍,不能以此来要挟或限制非婚生孩子依法享有中国公民应当享有的一切,比如义务教育这头等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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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不过我认为提议应改为“无条件为新生儿落户,给予公民身份,享受公民待遇”。区分婚内与非婚生育,是对非婚新生儿人权的歧视与践踏。责任或者“错误”是他们的父母,新生儿本身是无辜并应理所当然得具备人权享受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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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觉得这项提议非常好啊,凭什么结了婚就一定要生孩子?不结婚就一定不能生孩子?9102年了!科技在进步的同时希望人们的思想也跟着进步,生与不生全凭自愿,当然这个政策必须得有前提,必须成年人,未成年就别来凑热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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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最近关于日本的一系列新闻,生育意愿下降、出生率低、老龄化严重,人口再限制已无必要,反而会成为发展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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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细花代表说的很好,把生育权给老百姓,让老百姓自己决定自己的事情,关于生与不生的惩罚都是不符合情理的,应予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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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无辜的,但是对于没有原则的父母还是要有一点惩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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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什么原因,孩子是无辜的,因为父母的过错,让孩子来承受痛苦对他来说也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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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都应该上户口,要给个落地的根啊,和父母关系怎样并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