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扬
律师法律指引:被多收了通行费怎么办
经常有卡友和收费站因为通行费多少引起纠纷,那么遇到这种情况下怎么办?
事情由起通行费争议,分为几种情况:
1.绿通车辆,卡友认为应当免费,收费站认为不符合相关规定,所以不予免费;
2.收费站以“超时”为由多收取通行费;
3.实行计重收费的路段,对收费站的称重结果卡友不认可,差额可能并不高,只有一两吨甚至几百公斤;
4.对车型、轴数等数据卡友和收费站有不同意见,影响收费金额;
5.其他表现。
法律分析公路通行费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事业性收费,二是经营性收费。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以赢利为目的。
前者,以补偿为原则,只要能够弥补公路建设和养护费用即可;后者,是赢利为目的,就是通过公路运营来赚取利润。
因此从道理上来说,前者的收费标准比后者的收费标准要低,二者的差额就是后者投资人所获得的利润。
但是,公路具有公益属性,不能完全实行市场化,因此国家对公路收费标准进行管制。即使是经营性收费也不能漫天要价,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
但是实践中的情况复杂的多。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资本具有逐利性,总想着获得更多的利益。而承运人一方期望通行费支出越少越好,这是一对矛盾体。
说实话,卡友为了减少通行费也想出了各种招数,有不合法的,有打擦边球的。相对应的,收费站也想出各种招数增加通行费收入,其中也有不合法的,也有打擦边球的。双方你来我往,摩擦难免,产生前述通行费争议在所难免。
1.绿通车辆是否免费,如何免费,国家规定是清楚的、明确的。但是,一些地方在国家政策之外增设免费条件,结果损害了卡友利益。
比如,有的收费站查验“四证”(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稍有不符就不免费,卡友自然不服。还有的收费站吹毛求疵,车货尺寸差个几厘米都不行,恨不得拿游标卡尺测量。
还有的收费站对“鲜活农产品”僵化定义,比如把“蛇果”排除在“苹果”之外不予免费。甚至有卡友戏称“西红柿免费,番茄不免费”。这些都是不妥的。
2.“超时”收费从打一出台就争议不断。要求卡友出示服务区消费凭证才不加收通行费更是有强迫消费之嫌。随着技术的进步,卡车的运行轨迹都是可溯的,因此“超时”收费的不合理性越来越明显。
3.对收费站称重结果发生争议的区间往往在进档位。这涉及到称重仪的精度。通常来说,任何仪器都有误差,这是不可避免的。就称重仪来说,精度最高的有5%的误差都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因误差产生的利益应该归于承运人。
4.对车型、轴数等数据争议,有两种可能:一是系统性原因,就是计费系统的BUG;二是偶发性原因,就是人为因素。不管是哪种原因,其消极后果都不该由卡友承担。
应对策略
1.遇到争议,卡友首先要做的就是沉着冷静。注意收集证据,比如录音录像,并且保存好。
2.维权有个成本问题。卡友要记得,时间是最宝贵的。和收费站的争议如果不能当时解决,应适当妥协,事后维权。收费站是卡友的客场,耗时间卡友耗不过收费站,如果用车堵收费站还可能被公安机关处理。
卡友可以询问收费站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约定解决时间。如果收费站不告诉,卡友记下收费站当事工作人员信息,交费走人。这一条是最重要的。这一环节很多卡友都下不了决心,结果得不偿失。
3.事后卡友可以继续和收费站沟通。有的收费站沟通很顺畅,有的收费站不好沟通。特别是收费站的普遍性做法很难得到纠正。卡友可以求助于媒体,也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还可以起诉。有不明白的地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可以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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