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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是属于刑事还是民事?两者都有可能涉及
刑事方面:实施家庭暴力,后果严重的,施暴者的行为可能触犯刑法规定的虐待罪以及故意伤害罪。而虐待罪是属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一般伤害案件也可以是自诉案件,因此受害人在遭受家暴,情节严重达到
刑事案件标准的时候可以向法院自诉,施暴者将面临刑法的制裁。
民事方面:受害人可以起诉施暴者,要求施暴者承担人身
损害赔偿。 如受害人认为感情已经破裂,婚姻关系难以维持,也可以起诉
离婚。根据《
婚姻法》的规定,一方起诉离婚时,如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而在由于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情形下,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换句话说,如果遇到实施家暴的情形,受害方单方面要求起诉离婚,只要证据充足,即使对方不愿意也会判决离婚,而且还可以要求赔钱。
如果婚姻关系确实走到了诉讼这一步,诉讼是讲证据的,无论是公诉、自诉案件,还是民事案件,都必须依靠证据说话,依靠证据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一般来说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据:
1、医疗记录在受到家暴之后去医院或诊所接受治疗的病历、CT拍照、检查报告、疾病证明等治疗检查记录,以及自己拍照进行证据固定的照片。自行拍照时要注意分别拍全身露脸照和局部受伤的细目照,注意留下时间日期水印等。
2、调解、调查记录妇联、
居委会、村委会等社区和人民调解机构提供的证明和调解记录、工作记录。
3、报警记录受到家暴后到公安机关报案的回执,治安调解的调解书,公安机关开具的告诫书等。公安机关的处警记录、询问笔录、调查记录等也可以根据需要,申请法院调取。
4、伤情鉴定受到家暴伤害比较严重时,可以在报案后申请伤情鉴定,或自行去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5、监控视频施暴者实施家暴时的监控视频,或者自行录像的视频。
6、施暴者自认材料施暴者事后的悔过书信、悔过录音、聊天记录等自认施暴的材料。
7、证人证言其他见证施暴行为的证人提供的证言。
8、凶器工具以及其他物证施暴者用于施暴的凶器和工具,尽量实物保存证据,或者拍照固定证据。施暴者实施家暴之后,被毁坏的物品或者衣物都应尽量实物保存或拍照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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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词感觉就是在保护施暴者,与其说是家庭暴力,倒不如说施暴者是在故意伤害对方。 面对家暴并有歁骗外人现象时,她是否打碎了梦中完美男人的梦想... 三个女人(此片未显此男另一个前妻)全中招,而且居然常自我感觉对不这个名叫“沱沱”的男人,就是此次家暴的主人公。 粗暴分析一下他的人格特征... 逐步获取女性信任;在家暴之后,伪装自己知道自己犯错了,求得女性原谅之后,变本加厉家暴家暴事件”“蒋劲夫家暴事件”以及最近发生的“宇芽家暴事件”等等都会被新的热点给覆盖... 有一些受害者遭遇家暴时,会去寻求亲朋好友的帮助及建议。然而,有些父母会劝告受害者为了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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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相关法律规定
其实早在2016年3月1日,我国为了更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更多家庭成员免收家庭暴力的伤害,就已通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而一旦被卷入家庭暴力的漩涡中,我们就应当运用法律的力量保护好自己,同时,更应勇敢的站出来,用法律的力量狠狠的惩戒那些实施家庭暴力的施害者!以下几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对于法律责任认定的相关条案。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六条 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对于当事人的人身安全保护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四章人身安全保护令中也有很明确的规定。
第四章 人身安全保护令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第二十四条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第二十五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
第二十七条 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第二十九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值得一提的是,施暴者沱沱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分别给予了行政处罚,合并执行
行政拘留二十日,并处以罚款500元;而为了避免继续遭受伤害,宇芽已经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已被当地人民法院接受。由于报警时间过晚,一些可以证明暴力和伤害的重要证据都已经磨灭,无法对可恨的施暴者给予更为严厉的惩罚;但是至少,宇芽再也不用继续生活在家庭暴力的阴影之下,终于不用再面对那个终日让她陷入恐惧的恶魔了!
<>点评:>
施暴者涉嫌故意伤害罪的话 适应于刑法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点评:>
适用《家庭反暴力法》、《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