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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发现了违法违纪的问题勇于实名举报非常了不起,也非常的令人尊敬。但不清楚您的举报信内容是怎样写的,在此我把我做为执业律师帮助举报人代书举报信的方式和您分享一下:我写举报材料都是要有证据目录、证据清单、证明的问题,最后附上证据。还需要把举报罪名所依据的法律及其法律条文、定罪立案的最低标准的司法解释文件名称、具体条文的条条款款都写好,再写明白被举报人犯罪构成的主体、主观要件、客体、客观要件等,且都附上证据并且明确证据编号。如果举报的不是
刑事犯罪,而是违反党纪或行政违法行为,也需要按此形式写,这是需要下一番大功夫的。以走访的方式去递交举报信的时候一定要问明白接访人的准确姓名,当接待您的人懒政或者包庇纵容时也不能太生气,因为他们或许就是希望激怒您后,让您做出过激行为,刚好按照寻衅滋事等罪名解决了您,这就是所说的不解决问题,而解决提出问题的人,故一定要冷静下来,否则举报极难有作用,建议参考,再次感谢您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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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发现了违法违纪的问题勇于实名举报非常了不起,也非常的令人尊敬。但不清楚您的举报信内容是怎样写的,在此我把我做为执业律师帮助举报人代书举报信的方式和您分享一下:我写举报材料都是要有证据目录、证据清单、证明的问题,最后附上证据。还需要把举报罪名所依据的法律及其法律条文、定罪立案的最低标准的司法解释文件名称、具体条文的条条款款都写好,再写明白被举报人犯罪构成的主体、主观要件、客体、客观要件等,且都附上证据并且明确证据编号。如果举报的不是刑事犯罪,而是违反党纪或行政违法行为,也需要按此形式写,这是需要下一番大功夫的。以走访的方式去递交举报信的时候一定要问明白接访人的准确姓名,当接待您的人懒政或者包庇纵容时也不能太生气,因为他们或许就是希望激怒您后,让您做出过激行为,刚好按照寻衅滋事等罪名解决了您,这就是所说的不解决问题,而解决提出问题的人,故一定要冷静下来,否则举报极难有作用,建议参考,再次感谢您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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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泄露,纪委不负责,举报人可以向该纪委的上级反映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修正案(草案)》第六条规定:监察机关依法受理举报,对实名举报的予以回复;对举报事项、受理举报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在当前开展的“两学一做”活动中,希望党的执纪权力监督部门纪委依法查处和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惩处滥用职权,以权代法,徇私枉法,公然挑战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政府的政策文件规定的权威性、严肃性的违法人员,履行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不要只“吼吼嗓子,做做样子”;罚酒三杯,高拿轻放,要“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 ;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勇于责任担当,敢于碰硬的精神,严肃依法查处侵犯群众身边合法权益的“苍蝇”和涉嫌犯罪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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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拨打全国纪委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者上一级监察委员会举报。
比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人有包庇现象但证据确凿而不去受理和查处的。你去县纪检监察投诉他们不管、直接去市区级纪检监察机关投诉。如果市区纪检监察不管直接拨打中央纪检监察举报热线举报。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规定,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受理对党员、党组织的检举和控告以及党员、党组织的申诉。
监察机关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以及政纪的行为的举报。
群众举报应该注意:一是举报要翔实。翔实的举报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迅速开展调查,落实情况。举报人应当尽可能据实告知纪检监察机关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违纪违法事实的具体情节和证据,特别是要有物证。二是提倡署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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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发现了违法违纪的问题勇于实名举报非常了不起,也非常的令人尊敬。但不清楚您的举报信内容是怎样写的,在此我把我做为执业律师帮助举报人代书举报信的方式和您分享一下:我写举报材料都是要有证据目录、证据清单、证明的问题,最后附上证据。还需要把举报罪名所依据的法律及其法律条文、定罪立案的最低标准的司法解释文件名称、具体条文的条条款款都写好,再写明白被举报人犯罪构成的主体、主观要件、客体、客观要件等,且都附上证据并且明确证据编号。如果举报的不是刑事犯罪,而是违反党纪或行政违法行为,也需要按此形式写,这是需要下一番大功夫的。以走访的方式去递交举报信的时候一定要问明白接访人的准确姓名,当接待您的人懒政或者包庇纵容时也不能太生气,因为他们或许就是希望激怒您后,让您做出过激行为,刚好按照寻衅滋事等罪名解决了您,这就是所说的不解决问题,而解决提出问题的人,故一定要冷静下来,否则举报极难有作用,建议参考,再次感谢您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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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基层纪委不作为,可以向市纪委,或者去中纪委的官方网站举报反映。
一直以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都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点,同时也是难以根治的痼疾。究其原因,除了这些问题本身具有易发难查、容易复发等特点外,一些基层纪委监督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也难辞其咎。
“有的基层纪委缺乏能力、不敢担当,不但不主动出击、发现问题,而且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也不愿花时间精力深入调查,往往简单给个轻处分,或是‘既往不咎’、不了了之。”手里握着法律的尺子,不把违纪违规行为当回事,甚至有意“养案不查”“算总账”,造成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
中国传统的“人情社会”根深蒂固,对干部群众思想观念的影响很大。有些基层纪检干部担心监督执纪会得罪人,特别是对熟人拉不下情面、狠不下心;还有些纪委书记认为想“进步”就要多“和稀泥”、少较真,以免影响选票。
殊不知,不处理人不是爱护干部。捂着盖着、自欺欺人,只能换来一时的平静,却得不到永远的平安。执纪者如果“不走心”“糊弄事”,不仅会让老百姓“心凉”,还会给基层党员干部传递“小错不惩”的错误信号,结果往往是养痈成患,让组织和群众受到更大伤害,也令违纪违规者付出更大的代价。
基层纪委如何把抓早抓小的要求落到实处,将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扼于萌芽?
方向其实很明确,就是要聚焦聚焦再聚焦,围绕“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违纪行为无“小事”,“破法”必自“破纪”始。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不仅是惩戒,更是治病救人。基层纪委只有时刻牢记党章赋予的职责,树立正确的执纪观,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才能真正起到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的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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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样举报徇私枉法
依据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所以当事人可以到检察机关举报徇私枉法的行为。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八条 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贪污贿赂犯罪是指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犯罪及其他章中明确规定依照第八章相关条文定罪处罚的犯罪案件。
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是指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案件。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包括:
(一)非法拘禁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二)非法搜查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三)刑讯逼供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四)暴力取证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五)虐待被监管人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
(六)报复陷害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七)破坏选举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二、徇私枉法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徇私徇情可以表现为下列几种基本形式,即:
一是对明知是无罪的人使他受追诉。所谓无罪的人,既包括根本上无违法犯罪事实的人,又包括虽有违法行为,但依法不构成犯罪的人,还包括虽然构成犯罪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依法不应追究,如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等的人。所谓使他受追诉,是指对无罪人本不应该进行侦查、起诉、审判等刑事诉讼活动,但为了徇私徇情,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对无罪的人立案侦查、起诉或审判。
二是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所谓有罪的人,是指构成犯罪且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人。所谓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是指故意包庇使其不受侦查(含采用强制性措施)、起诉或者审判,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的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全部的犯罪事实,也可以是部分的犯罪事实和情节。此外,故意违背事实真相,违法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虽然采取强制措施,但实际放任不管,致使犯罪嫌疑人逃避刑事追诉的,以及司法机关专业技术人员在办案中故意提供虚假材料和意见,或者故意作虚假鉴定,严重影响刑事追诉活动的等等,都应以本罪的徇私枉法行为论。
三是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其与前两种情况有所不同,上面两者可以发生在刑事诉讼的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过程中,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都可以成为行为的主体而构成本罪;而这种情况则仅发生往刑事审判过程中,只有刑事审判人员才能实施这种行为而构成本罪。所谓枉法裁判,则是指有罪判无罪,多罪判少罪,无罪判有罪,少罪判多罪或者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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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首先要了解监察机关的职能范围和监察对象,弄清是否是监察机关的受理范 围。国家各级行政监察机关是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行政监察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 责是:监督检查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企
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 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政策、
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情况,调查处理其违法违 纪行为。行政监察机关举报中心主要受理上述监察对象贪污、索贿、受贿、利用职权敲诈 勒索,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监察对象的违法违纪行为都有权向国家行政监察机关的举报中 心检举、控告。
举报者应署报真实姓名、地址或单位。匿名举报的虽也受理,但一般只能按信访工 作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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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一般会给受理答复,答复了才算受理。没回音的基本就是不被受理
按照现行的信访举报规定,对于实名举报的,受访部门必须答复。但是在答复形式方面,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可以是电话答复、可以是当面答复,也可以是书面答复。
首先,你举报某人的违纪违法事实会由监察局信访室受理,信访室受理后,要历经四个办理程序。包括前期工作、受理登记、分类办理和回复反馈。其次,纪委、监察局信访室在接到举报之日起10至1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因各地资源配置不同而异,但不会超过1个月)将受理情况和办理时限告知举报人。最后,如果初步核实下来举报属实,信访室就会将举报线索移交给纪检监察室,或再次初核,或立案调查。p.s:具体回复时间受理的工作人员会告诉你,这是你的权力,也是信访室工作人员的义务,这是信访工作条例当中明确规定的。另外具体时间请参照当地的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工作制度(这是要对外公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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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无消息,纪委未必就是徇私舞弊,或许已就你反映的问题展开初步核实了,只是办案保密规定的要求,不能公布案件进展情况,已防被举报人销赃藏匿检查。
纪委办案也要讲规矩,既不能装聋作哑,也不能随心所欲。《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规则》对纪委办案有明确的纪律规定;对线索处置不得拖延和积压,处置意见应当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1个月内提出,并制定处置方案,履行审批手续。
六七月举报告知收悉无调查处理迹象,10月22日你又在湖南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发帖举报,网信办回复已交纪检部门办理。今年七十大庆,十月份前各地都在保稳定,可能你的举报缓办了,但肯定不是不办。十月份你的举报已收到回复,只是案情进展处于保密阶段而已。
正义也许迟到,但不会不到,试问苍天又能饶过谁!如果半年之内没有处理结果,建议直接向省纪委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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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得严查严查严查!!总的来说,实名举报的内容会格外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由于是实名的,举报人会在一定时间内得到相关的反馈的。换句话说,你可以全程监督整个案件的办理过程,让举报落到实处。
在相同的情况下,纪检监察机关对实名举报优先办理;根据信访举报反映的具体问题,按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信访举报办理终结后,承办的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修正案(草案)》第六条规定:监察机关依法受理举报,对实名举报的予以回复;对举报事项、受理举报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扩展资料:
两个方面看实名举报的意义:
1、举报者角度,因为是实名举报,所以对于举报问题阐述由于“身份相对公开”,所以在问题描述上会较为谨慎,较为客观,同时由于是“实名”,所以被关注程度较一般举报要高。
2、从受理者角度,由于1中所述原因,举报真实度较高,因此在受理时可以自然过滤一批无效举报,减轻工作量,同时在受理调查时可以方便的联系到举报人,跟进后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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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老百姓常常在众说纷云:“地方政府的纪检部门表面上在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权力和义务,其实不然。早几年前,江苏省第七巡视组进驻句容实施巡视检查情况,为期100天的时间,光阴荏苒,100天很快过去。尔后过了一段时间,句容市组织部办公室主任杨刚,在某天的早上7时30分钟左右,与我电话联系称:“今天上午江苏省第七巡视组赴句容反馈巡视的情况和指令整改,总共四千多条存在的问题,最终只听雷声大雨点小的结局。”后来一了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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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几个计策,供您参考。
第一计明哲保身
须知道人在世上最重要的永远都是自身的安全。只有自己是安全的了,才有能力也才有可能去谈论其他的如梦想如奋斗之类。所以,先请务必保护好自己,不要在人前公开任何一句这些言语,免得引起打击报复。做人圆滑,就是这样,表面上你好我好一团和气,背地里各种看不起各种嗤之以鼻。保护好自己才是最重要的。无论如何,中军得稳才能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第二计声东击西
依你而言,手里有相关的违规违纪的确凿证据,所以想要举报。但是这是寻求体制内进行解决的方法,归根结底是衙门内部私了。所以会有困难重重。如果,你的证据里能够反映出违规违纪的严重性,已经达到了我国刑法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刑事犯罪,比如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等,那就可以直接向检察院举报了,而且举报的是违法犯罪行为,不单单是违规违纪了。只有掩人耳目才能瞒天过海!
第三计刨根问底
光有违规违纪的证据是否能够认定属于违规违纪,是否能够真正起到制裁的目的很难说的。也许你认为违规了,纪委却认为没有违规。所以,为什么有你说的违规行为,违规违纪的目的是什么,是否还存在其他的利益输送,是否与当下扫黑除恶提及的充当保护伞有关联?当然,要保护自己,能刨出来的最好,隐藏着的证据才最有利。刨不出来或者对自己不利,那就先停下吧。此一计乃是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也。
第四计剑走偏锋
正常的途径都是向纪委举报,或者向监察委举报。纪委也好,监察委也好,处理事情毕竟需要时间,也需要证据,更需要程序。在不暴露自己的情况下,可以以匿名方式直接告知当事人他的违规违纪行为已被人知晓,令其不攻自乱。大多违规违纪的人,都是心虚的,接到匿名通知多了,心理压力必然增大,直接主动去纪委坦白的也不在少数。毕竟,攻城为下,攻心为上啊!
再好的计策,都得先保障自己的安全。请千万记住这一条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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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统一举报电话。直接拨打接入本地纪检监察机关;向异地纪检监察机关举报,请在前加拨区号。
接受举报的违纪行为包括:
1、散布有严重政治影响的言论、造谣传播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2、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违规发展党员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
3、贪污、受贿、行贿等贪污贿赂行为;不正确履行职责或玩忽职守、发生安全事故,乱收费、乱摊派等失职渎职行为;
4、骗取国家拨款、违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私设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5、接受礼品礼金宴请、公款旅游、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违反廉洁自律行为。
6、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以及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行为也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举报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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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纪检表面上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悬挂在墙上,暗地里他们都是一伙的人,除非事实真相隐瞒不下了,被迫移交司法部门处理。我们句容市原组织部办公室主任杨刚,曾经与我在聊天中称:地方纪委监察机关,一般来说,根本不想对有问题的干部进行调查而是包庇纵容,熟视无睹,看到网络上的举报避而不见,充其量地方纪检就是挂着牌子做做样子,即便无法掩盖了,还需主要领导同意方才过问,平时根本不把老百姓的实名举报当回事,最终一了百了。新华社记者按语称:重大腐败非要中央亲自出马,腐败分子才予以得惩。这是针对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原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成克杰、原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因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被判处死刑后记者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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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涉及个人的事,举报通常没有作用,但是如果涉及大多数人的事,举报可能会有作用,这位先要甄别下你所举报的内容是否是属于集体事件,如果是可以参照以下方式
1.可以拨打全国纪委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者上一级监察委员会举报。
2.如果无人过问,可以借助网络渠道,将你掌握的物证公布于网络,以取得社会关注,倒逼相关不能引起重视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规定,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受理对党员、党组织的检举和控告以及党员、党组织的申诉。
群众举报应该注意:一是举报要翔实。翔实的举报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迅速开展调查,落实情况。举报人应当尽可能据实告知纪检监察机关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违纪违法事实的具体情节和证据,特别是要有物证。二是提倡署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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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这位老兄是个急性子,收理机关往往本着清重缓急的原则,按权限分期分批处理,处理对举报材料进行核实,不能有任何疑点,如果出现纰漏,可能会被追责的,所以只要不是大案,不被催办,于公于私他们都不会着急的。如果你举报的事情不涉及你的各人利益,你已经尽力了,就省点儿心吧。如果涉及到你的个人利益,你可以走法律的渠道,可以快一些,能得到一个明确的结论。当然,还有其它办法,但不便奉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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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了解,纪委监委受理和处理来信,的确是有一定的程序和规定的。根据你披露的情况,你作出了纪委公然“包庇徇私”“耍无赖”的推断,我觉得为时尚早也很不负责任。如果纪委长期压信不办,你可以去人或去电问个究竟,也可以直接向他们的上级进行反映。我相信,只要你反映的是客观事实,当地纪委一定会有明确的调查处理结论给你的,不然,他们也会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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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社会司法腐败死结在于各级执法部门都是足球高手,太极宗师!口号是依法治国,但是雷声大雨点小,你看哪个不作为官员被抓起来了??官员办多少事都照样拿工资!人为什么长两只眼睛??……因为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你懂的……。老百姓只有理……没有权……有什么用??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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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先去省委会举报,也可以拨打全国纪委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者上一级监察委员会举报。
一是举报要翔实。翔实的举报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迅速开展调查,落实情况。举报人应当尽可能据实告知纪检监察机关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违纪违法事实的具体情节和证据,特别是要有物证。二是提倡署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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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这种问题2个方向:一个上面确实包庇对方;还有一个就是小问题最多也是人情上面有点问题但没有出格人家赖着理你;
处理办法:有心思闹的话大闹到人尽皆知,上面没办法压下来只能处理;小问题处理最多调职;
最后官场斗局不是排出异己就是国家养肥宰杀;
最后你准备好被报复了吗?不过这次我可不同情你哟因为你是个伪君子真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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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我是寒心了,都说建议实名举报,结果举报单位领导违法乱纪,查证属实,但不做深入查处,丢卒保车处理后,解除劳动
合同,除了劳动仲裁你还真没别的办法,46岁的人真还不好再找到工作,已经向中纪委国家监委再次举报,但杳无音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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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是人定的,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恩怨情仇,事非理短要有个公平公正的部门做出评判,视而不见,枉法包庇,今民生疾苦,百姓怨声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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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一个人或一级“组织”区别办事,实际上自已给自已上了“套”。现今的“事”?网络信息的发达已全覆盖,确切地说,什么都瞞不住了。挤兑“私货”,自取其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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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欣赏你敢于捡取揭发当地的违纪行为,但当地政府和纪委拖眼皮不理事,导致这些问题得不到处理。因此我建议,一是向上级纪委反映情况,我相信总有人管。二是在网上捡举揭发,给他们强大的压力,引起上级领导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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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一群,狗一窝,
狗官相互占财多。
吃民肉,喝民血,
正气不旺官缺德。
民难诉,官带奴,
往往公事报私仇。
望民主,网评分,
零分罢职不为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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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情太正常了,官官相护。你想当清官?那你只能被搞下来。你想找大官揭发?因为越级告状,先就把你治了。你想做到大官再揭发?你在往上爬的时候就跟他们同化了。都一样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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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将相关的证据整理好,然后通过逐级上访,或市纪委不作为可以到省纪委,然后还有更上一级的,或者通过各大媒体曝光,通过媒体曝光更加能让上级重视,然后你还可以咨询律师相关的法律条文。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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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级无法解决,那么可以向上一级寻求解决,一步一步来,最好不要越级寻求答案,都要有了结果后再走上一级程序,这是最合规合法的程序,希望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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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确凿的证据,可以到省纪检委举报,再不行就到国家纪检部门举报,总之,不要向不作为的部门妥协,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官官相护何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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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也要有实力,老话说贪不与富斗,……你明白,保护自己也是必不可少的,但是有颗正义的心,迟早有机会,有些事易缓不易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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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的朋友每日一誓愿! 愿所有佛菩萨保佑你:健康、平安、富贵、发财! 南无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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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属实,建议你向上一级监委举报,并恳请上一级越级管辖,把实际情况叙述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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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有时山高皇帝远,很多个案外界无从了解更无从解决。个人倾向二个途径:一是电视台爆光、二是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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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市岳麓区麓谷星辰小区附近关于政府违规建造110kv变电站问题,请予以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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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党政体系病了,需要治!从上到下,从里到外,筛查官员!所谓情、理、法、我觉得正义应该放在前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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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在现有环境下和压力下唯有“锲而不舍,愚公移山”!要多思考多米诺骨牌倒下的“最薄弱点”是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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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你是多大的官,都需要尊重国家的法律,你这个是只法犯法,更需要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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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哪里怎么也跟福建省福鼎一样的呢!看来中国净快被污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