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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可能做到完全公平!法律是正义?那未成年人犯罪不负法律责任怎么说?法律是公平?公平是什么?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此话出自《汉谟拉比法典》,现代法律并没有这个规定。法律给予绝大部分犯罪者并不相同也不等价的惩罚,这不叫公平。
法律既不是正义也不是公平,而是秩序。
世界上存在绝对的公平与正义吗?假如A千刀万剐杀了B,经过半个月的侦破、审查、判决,法院判处B死刑,这就公平了吗?B比A还多活了半个月呢,而且死的也没那么惨吧?
假如在一个战乱的国家,一个牛逼到极点的科学家掌握了一种至高的科技,这个技术可以扭转战局,可是他却犯了刑法,按照法律应当被判处死刑且立即执行。如果不杀他,就是不公平不正义,可是如果杀了他,这个国家的人会被敌国屠杀殆尽。那么我问你,假如你是这个国家内,与这个案件毫无关系的公民,你愿意以自己和所有亲朋好友的性命为代价,判处这个人死刑吗?不愿意吧,这个时候你还会吹嘘公平正义吗?
你可能会说,如果他杀的是你或者你的亲朋好友,你就不会说风凉话了。没错,如果他伤害的是我的家人,在不考虑其他亲人的前提下,那么我肯定会支持杀了他,可是只要不是这样,我就会保他。你告诉我“你这是双标!”,拜托,立场不同,谁跟你谈什么双不双标,国家会为了一个人的公平正义牺牲整体吗?你能说这样做就错了吗?很多事情本就是互相矛盾的。
如果一味的强调公平正义,就会让整个人类社会陷入混乱。秩序有时会保护你,有时会伤害你,但至少在大多数情况下,它是保护你的,因为如果没有秩序,人类社会就是完全彻底的弱肉强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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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实现这个目标也就意味着,公平正义不仅要经得起法律文本和现实生活的检验,也要获得人民群众的认同。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就是在严守结果公正的前提下,重点推进司法程序的规范性建设,加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认同感,提出实现“实体”与“程序”并重的“有益良方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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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没有公平一说,可以说:中国的法律是公正的吗?答案是趋向于公正,但在立法、司法、执法上的少数地方做不到,尤其是执法方面。
1公平是相对的,世间很难达到真正的公平。对于劳工、摊贩来说,他们生在农村辛辛苦苦却一直贫困不公平,对于商人和中产阶级来说政府拿纳税人的钱大把大把的给山区和贫困县也不公平呀,贫困县的农民肯定不如东部城市的中产阶级贡献大,凭什么给他们发钱?所以,法律不能追求虚幻众说纷纭的公平,只能追求公正。
2中国法律并未经过投票或者民众讨论。一些地方法规所谓的听证会,基本是做样子。当然,中国立法是由专业学者制定开会讨论的。但中国的司法部门执法部门是不健全的,其人员专业素质偏低,很难经受住金钱权利的考验。中国律师的安全得不到保障。尤其在一些官民冲突的案件中,律师被打。但普通民事案件还算公正判决。只要不和zf作对。当然,随着法律界人员学历素质的提高,中国的法律在各方面都有质的飞跃。
3中国的法律不够公正,也局限于民众的传统观念和中华文化的局限。儒家讲究以德治国。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舆论认为法律判定图的是大家爽以眼还眼,不是公正。比如拐卖人口,许多网民要求死刑,但人贩子未必杀人。西方不同,西方在罗马时代就制订了完善详细的法律体系,并且逐渐深入人心。期间诞生了各种有名高水平的法典,拿破仑本人能够随意背出古罗马的许多法律条文,其法兰西法典也很有名。西方民众追求依法治国,中国民众则缺乏法治观。这导致即使有公正的法律,也会被民众破坏。比如郜艳敏事件,上至政府,下至拍摄纪录人员和其父母,都没有严惩村民和人贩的意识。法不责众,本身就是传统观念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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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公平,是指不偏不倚,对待人,或事物,都是一视同仁。显然,要达到一视同仁,就必须有个尺度,来作标准。才能衡量出偏,斜,高,矮,多,少。而这个尺度,就是当时社会的法律,或特定环境中,参入人或团体,所立的协约。就是说,公平,本身已负有法律或协约的成分。不因强弱而变动,即不因强,弱,而呈现出多,少的现象。公平,在特定的范围内,对强弱者,是一视同仁的。
弱者希望公平,强者强调命运,都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但是任何事都有个度,少部分强者占有大部分社会资源,活得风生水起,大部分弱者捉襟见肘,艰难度日,那就怪不得弱者起而讨伐强者,况且很多所谓的强者是怎么强起来的,自己应该心知肚明。社会公平,应该是一个良好的社会治理追求的目标,让有限的社会资源尽量照顾到多数人的利益。当然,绝对的公平是不存在的。从不公平到公平,再从公平到不公平,再到公平……根据社会发展状况,呈现波动的态势,到了任何一个极端,社会都会出问题。另外,有一部分人,本身不求名不求利,很在乎社会有没有“道”。邦有道,圣人成之;邦无道,圣人生之。无道的社会,是他们无法忍受的,他们自己就会想办法生出“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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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生在一个不那么好的家庭,自身能力有限,天天觉得这个世界不公平,于是你抱怨,怨天尤人。但是对你的处境没有一丝一毫的改变,于是你开始宣扬这个世界是不公平的,觉得是别人造成了你现在这个悲催的局面!
你无数次做梦自己能一夜暴富,有权有势,地位尊崇!幻想着自己有一天发达了要怎么样,幻想着自己发迹了要怎么嘚瑟。这部分人现在就有,俗称“暴发户”!有钱但是没有相匹配的德,根本融不进上流社会。
如果你出生在大户人家,从小接受高等教育!不论是从商还是从政,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对你的钱途和仕途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你会极力的去推行一种相对的公平,能者多劳但也要多得!每个人都努力为了过好自己的生活去努力,所以才会社会平稳!
大部分人说社会不公平只是理解不了公平的定义。什么是公平?各自有各自的分工,吃一样的,住一样的,什么东西都一样才是公平?那我们的社会怎么进步,这种方式只会培养更多社会的蛀虫!你说别人有什么的时候你也要看别人付出了什么吧!
换个思路,你家几代人辛辛苦苦省吃俭用在大城市买了一套房子,让你无偿分给没房子的你同意吗?你家孩子寒窗苦读十余载,让他和文盲一起工作拿一样的工资你乐意吗?
有付出就有回报本就是公平的,只想着不劳而获拖别人一起下水的思想本身就有问题!与其天天想着什么时候大家都一样了,不如提升自己,看看自己成了人才还想不想和底层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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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一直认为,法律其实应该向弱势群体倾斜,例如,要更多的关照那些老人、小孩与
残疾人的权益。
还有一些人则主张,法律面前应该人人平等,每个人都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维持绝对的公平公正。那么,法律到底是应该为弱势群体伸张正义,还是应该公平公正呢?
要想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法律”到底是什么?对于我国而言,宪法是最高的准则,人们的行为、活动需在宪法的允许范围内,否则就会被视作违法社会秩序、搅乱他人正常生活的违法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从这个层面来说,法律是绝对公正的,法律面前没有职业的高低贵贱、不会向任何人倾斜,依法执政,是维持社会良好秩序的保障,能从根本上维护每一个人的利益。
而从历史文化背景的角度来看,我国是典型的人情社会、熟人社会。生活中,人们会觉得“熟人好办事”,只要两个人的交情深,就能互相获得更多好处。
一方面,有的人希望绝对的公平,希望无论是在职场还是教育方面,都能秉持着实事求是的态度,通过能力、实力来衡量一个人。
另一方面,他们又希望自己能过通过熟人的人情,来走捷径,获得一些额外的好处,也就是我们俗话说的“找关系”。这种心理无疑是矛盾的,他们即想追求绝对的公平,又希望自己通过某些捷径获得好处,是双重标准的体现。
值得庆幸的是,法律的建立与实施,为我们的权益提供了基本保障,能够极大程度上杜绝不公平现象的出现。当大家都按照法律的标准去要求自己的行为时,才能使得社会公平的维护起所有人的利益。无论你是富人、官员、普通百姓还是弱势群体,法律都不会向任何一边倾斜。
但是,如果我们深究“法律”的来源,就会发现,法律也是由人制定的,从这个层面来讲,法律也有自己的局限性,是社会契约的体现,而不是一个绝对的丈量对错的标杆。
社会心理学斯腾伯格(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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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公正是法治的灵魂与核心,因此,对犯了错误的法官也要实事求是,公正对待:该追责的追责,该严惩的严惩。对此,绝不可意气用事,一棍子打死!这同样是人治而不是法治精神。
其实吧,你应该有过了解,要说外国法官比中国好,其实就最近香港局势也能看出来,搞双标,混淆视听的黄法官大有人在,而且都是外国国籍居多,例如阿三籍钱礼这b。可想而知,外国法官也那样。
但是也有好人在,不能一棒子全打死,好的中国法官很多,比如前段时间有个审判贩毒品的检察官,很正义。学法律的,心中有会有那个公平正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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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社会的司法是否公平,不是对待普通百姓或弱势群体有所倾斜,也不是对达官权贵照顾有加。
本土司法体系从古至今都有一个最大的问题摆在社会公众面前,古有“刑不上大夫”和“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说辞,今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说辞。然而古今说辞都有一个共同点:强调公平!
如果一个社会的司法制度真的公平,那么根本就无需过分强调公平,否则便是“画蛇添足”、“无病呻吟”…
所谓“武松打虎”不过是为了打击异己,大肆批发零售“苍蝇拍”也不过是为了“自我标榜”而已…
朝廷如果真想控制“贪腐黑恶”,大可用很多科学方式可以从源头杜绝,反而可以省去多番折腾的天价成本。
把一切执行过程都公开在阳光之下由全民目击,把一切社会资产都造册登记并标明其主,同时必须要求其主说明一切资产的出处,那些不合理的敛财行为自可一目了然。然而这是不可能的,利益集团的蛋糕??绝不可能允许底层小民觊觎分毫。
本土从古至今有两句至理名言“有钱能使鬼推磨,枪杆子里出真理”!所以,“公平”二字,底层小民就只能在字典里看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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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要公开、公平、公正。 一个国家司法黑暗,还良民以清白。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司法活动的基本原则。而有的地方法院却违背这一司法原则,以口供为依据,人为制造司法国的司法机关主要为公检法司(国)这四(五)个国家机关及政府部门,从制度设计上来讲,确实实现了司法审判和司法检查都得到了独立,但司法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依法审判各类案件的专门场所。 法庭正面上方应当悬挂国徽。听在这里工作的人说...维护司法公正的很重要一环。基层司法不拿老百姓当回事,也不重视法律的规定,老百姓司法教育医疗方面显得多么无助这个社会整天谈的公平理想文明和谐也只不过是有权有势有钱人的口头禅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而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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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可能做到完全公平!法律是正义?那未成年人犯罪不负法律责任怎么说?法律是公平?公平是什么?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此话出自《汉谟拉比法典》,现代法律并没有这个规定。法律给予绝大部分犯罪者并不相同也不等价的惩罚,这不叫公平。
法律既不是正义也不是公平,而是秩序。
世界上存在绝对的公平与正义吗?假如A千刀万剐杀了B,经过半个月的侦破、审查、判决,法院判处B死刑,这就公平了吗?B比A还多活了半个月呢,而且死的也没那么惨吧?
假如在一个战乱的国家,一个牛逼到极点的科学家掌握了一种至高的科技,这个技术可以扭转战局,可是他却犯了刑法,按照法律应当被判处死刑且立即执行。如果不杀他,就是不公平不正义,可是如果杀了他,这个国家的人会被敌国屠杀殆尽。那么我问你,假如你是这个国家内,与这个案件毫无关系的公民,你愿意以自己和所有亲朋好友的性命为代价,判处这个人死刑吗?不愿意吧,这个时候你还会吹嘘公平正义吗?
你可能会说,如果他杀的是你或者你的亲朋好友,你就不会说风凉话了。没错,如果他伤害的是我的家人,在不考虑其他亲人的前提下,那么我肯定会支持杀了他,可是只要不是这样,我就会保他。你告诉我“你这是双标!”,拜托,立场不同,谁跟你谈什么双不双标,国家会为了一个人的公平正义牺牲整体吗?你能说这样做就错了吗?很多事情本就是互相矛盾的。
如果一味的强调公平正义,就会让整个人类社会陷入混乱。秩序有时会保护你,有时会伤害你,但至少在大多数情况下,它是保护你的,因为如果没有秩序,人类社会就是完全彻底的弱肉强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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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是没有绝对的公平的。对于弱小的百姓来说,国家司法是用来保护弱小的百姓的权益的法律,法律没有公不公平一说,但是他对于一些方面来说,是非常有必要存在的东西。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嘛。法律是在逐渐完善的一个过程,它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越来越好的,法律不针对任何一个群体,不是说因为你是弱小的那个群体,就特殊对待,我们不能有这样的心态,我们应该正确的利用法律去捍卫自己的权利,这样才能真正的发挥法律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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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绝对的公平!有些事情在某种程度上要看它的实际情况而定~要看这件事情的实质性属于哪一类级别~比如年龄段或家庭实际状况而定!我们成年人犯了罪轻则判一年两年五年十年不等的刑罚!重则判无期徒二的!再严重就是死刑!但我国法律对于未成年人是不予判刑更不会处于死刑的~难道你能说法律对成年人是不公平的吗?我讲一个真实的实际例子-我三妯娌的亲妹妹嫁了个离异带孩子的二婚男人~她嫁过去后生了个男娃儿~她自己有了儿子后~就琢磨着害死丈夫前妻的女儿~有一天她歹毒地用剪子(剪刀)伸进小女孩的阴道里一阵丧心病狂的乱捅乱剪~她以为女孩活不成了!可是人算不如天算~这一天几乎不大登门的小姑子来到她家里~掀开被子看到自己的姪女被害~就报了警又告到法庭~结果男人孩子的爸爸却一直向法院求情不要判妻子的刑~因为我妯娌的妹妹生的儿子才几个月大正在哺乳期!结果只拘留了几天~难道这对被伤害的才几岁的小女孩公平吗?肯定是不公平的!法律不是公平也不是正义~从某种意义上讲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和谐安定的一个制度~也可以叫做一种秩序!我们国家的法律-对于那些屡教不改的严重违害国家和人民利益及伤害人们生命的重犯-才处以死刑!有些时候国家不可能为了某一个个人而牺牲全部!这种取舍我们能说法律公平还是不公平吗?现实生活中很多事情不是绝对的~许多事情的本身就是相互矛盾又对立的…!所以有些时候不能向法律讨要绝对的公平!法律也就是属于一个规定-或者叫它是一种秩序!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法律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保护我们的!我有亲身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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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没有绝对的公平,洗洗睡吧
从个体上来说:人类追求公平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或者获得更多的利益;
从整体上来说:人类追求公平是达尔文优胜劣汰自然选择的必然要求。
有十个人,其中只有一个人分到了包子。“太不公平了,为什么只有他分到了包子,我们大家都应该有。”结果给你分了两个包子,没给别人分,你屁都不放的吃起来。这个时候你不会管别人分没分到,因为你分到了。
——其实人类追求的根本不是公平,而是私利。只是因为人类群体足够大,大到自己没办法强过所有人的总和,所以只能退而求其次,追求所谓的公平。实际上我想说的是,你强过多少人,那么你就会追求什么样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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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是公平的。只不过在适用过程中,很多人发现自己看到的跟心理预期差距比较大。从个人经验角度出发,不应该把弱小跟老百姓挂钩。弱小更深层次的角度其实就是对司法的陌生与距离感。如果大家可以具备较为基础的法律意识跟基本常识,在自己权益受损的过程中保留充足的证据,司法程序其实可以保证实现大多数的公平。当务之急还是着重于转变观念跟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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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你的问题写长了,改了五遍敏感词,但是还是被瓶毙了,大家看不到这个如十月大哥名的回答,那你就损失惨重巨大了,看图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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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针对的是全国人民,并不针对某一弱势群体。假设农民工工资拖欠这一问题,如果弱势群体没有依仗,新闻媒体不曝光这一事件能让广大人民群众知道吗?全国人民知道吗?
不知道。那这就是小问题不给就是不给了。再闹也没用。拖欠工资的人的总有各种办法让这个事件掩盖住。
不然拖欠工资那么多为什么只曝光的是个别个例。并不是全国上下所有拖欠工资的农民工都要到了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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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应该是说存在部分差异但也是在一步一步的改善,毕竟
法律法规定就要执行,就要认真去负责任不管是什么样的群体都要一视同仁!分析:我国的司法体制建设日臻完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意味着,公平正义不仅要经得起法律文本和现实生活的检验,也要获得人民群众的认同。“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耀人民心田”,希望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循序推进、逐步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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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当你有钱有权站在高处的时候,很少考虑别人想法的时候它就会显得公平。然而当你现在生活底层,每一步都如履薄冰的时候就不公平。当两种人碰撞到一起的时候司法就会偏向高高在上,底层人无法发声,直到被杂志的不敢发声的时候,那么所有事情就没有公不公平了,所有事情也就全部都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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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得分地方的法律是不是真的为民吧,有些地方领导非常不错,干什么都以民为先,那自然法律对弱小百姓都是能照顾得到的。像有些地方,领导层面不太注重百姓疾苦,不管有什么困难救助,反正先吞了。有句话不是这样说的吗,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反正在们那里。啧啧啧……意味深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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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体系从来都在一直完善的过程中,可能对某些地方顾及不到,太正常了,我身边也发生过一些纠纷之类的,很难说处理结果做到完全让当事人满意,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从以前到现在,对待涉及法律法规事件的处理方式,是在往我们喜闻乐见的方向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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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标志公平正义,实际上和道德一样是约束行为的秩序;任何事物都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所以你觉得不公平,那确实在那部分不公平了,但实际上在其他方面确实公平;法这东西很奇怪,都是让社会变得更加稳定,初衷也就没事,但执行的和制定的是人,人太主观,所以也有很多时候也就和初衷违背了,我们相信的是法保证了大多数的公平,刻意追求绝对公平,那违背了人这个主观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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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怎么个弱法了,你开车在路上,开的挺慢的,撞死个人,对方全责,你还得赔他钱。小偷偷你东西,出事了,你也得赔钱,人家比你弱,是弱势群体,占不占理都都给钱。你正当防卫,把人弄死了,赔钱。我们懂法吗?不怎么懂,有问题了查一下,也半懂不懂。我们其实是一个人治国家。你的,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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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只有完善不完善之说,随着历史的进程,国家制度的逐步建立,司法也在不断的修改完善。而执行制度的是人,在执行过程中能否严格依法办事就有待商榷了!弱小百姓的不公平感一个来自自身利益受损时的无助,还有就是申诉道路的单一和艰难。我想,随着中国的强太,更多人的意识苏醒,司法的监督将会让司法制度更趋完善,更能公平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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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做到完全的公平,还是要视情况而定。
比如一个精神病患者,总是在犯病的时候威胁到家人和周围居民的生命安全,有一天,家人忍无可忍在他犯病的时候结束了他的生命,这种情况要怎么判决才完全叫公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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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得好,那我问你国家的性质是什么?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那中国是什么阶级,工人阶级,那是否真正是这个阶级。法律对一般人而言,可能存在一定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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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也不是说不公平,司法本身是公平的,然而对于弱小百姓来说,对司法的了解以及获取到的司法援助与富裕的人来说相差巨大,导致最终的结果与预期的相差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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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白了就是,你为国家创造的价值大,你为社会增加工作岗位,法律约束对你来说则是宽待。反而你是普普通通的人,法律对你就会正常的对待。这话不是狗眼看世界,这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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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绝对公平公正!人分三六九等!有钱可能请一个好律师也有可能赢!没钱也有可能赢变输!就好像一个人会说话和不会说话一样!会说话能得到认可和喜欢!不会说话很容易得罪人!不管你做出多少都不会被别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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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针对普通百姓来说,我觉得对于某些情况就不公平!比如《我爸是李刚案例》《外国人在国内丢自行车2天内民警找到》包括有钱有权的在监狱里的待遇等…我们要做的除了遵守法律,还要不断强大自己!否则马太效应会越来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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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时候,都没有真正的公平。法律,是为了让大多数人获得公平,但是,也不是绝对的。唯有,文化复兴,每个人心中都有良知,这个世界才会越来越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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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是公平的,只是需要让司法普及,变得没有门槛,更贴近弱小百姓。当每个人,遇到问题,都知道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时候,应该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了,当然反腐需要双管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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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目前网络的发达程度 ,可以使事件透明度最大化,为防止权利的倾斜,应该积极利用网络实现公平公正。但要绝对的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炒作要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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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平,但是又离不开。弱小百姓也就能用司法来保护自己。当和掌握司法的人产生冲突,那么就只能自认倒霉。它的公平体现在同类人之间的公平。百姓与百姓之间的矛盾在司法面前是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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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说法可能有两种角度,百姓真的弱小吗?我们想这个问题。司法真的严厉吗?我们承认有时,但由于人民的“弱小”而去排斥国家司法,中国司法,我想这些弱小的人民也不会同意!中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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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觉得自己弱小,发音无力参与政府工作,敢提观点,不敢去提出问题,就只能越来越小,要知道政府人员都是民众出钱养活的,其权利是民众给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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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公平。在人类范围内,法律对百姓是绝对不公平的。因为,法律是统治阶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