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点评
离婚,是个男人最基本的尊严。
原谅是圣人做的,原谅我们都不是圣人。
律师点评
爱与不爱,都是特定时间特定事件的必然产物,坦然面对现实,期待往后更好
律师点评
人不要太八卦了,那是人家的私事,他们会有办法处理好,还是管好自己吧
律师点评
一个巴掌拍不响,各有各的错。我不是贾乃亮,太懦弱,不适合我
律师点评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只要自己以后不会后悔,无愧于心!
律师点评
贾乃亮做的很好,没有在公众平台澄清的言论。只是有人在炒作。
律师点评
如果过的好怎么会出轨。都说贾乃亮是双。难怪李小璐这样。
律师点评
請這位女士離開自己的生命中。涼快去一邊。好噁心喔!
律师点评
原谅相信自己老婆哪怕是睡在一起我都认为是被强奸
律师点评
他太善良了。心疼啊!但只有他可以決定自己的生活
律师点评
先冷静,再好好的谈谈,两个人在一起好好的过。
律师点评
没什么看法和想法,因为她压根配不上贾乃亮
律师点评
一时糊涂:。商议,造择,有父母孩子
律师点评
我会保护李小璐,不会像贾乃亮这么做
律师点评
都不是啥好玩意儿,他俩各玩各的吧
律师点评
她们自己的事自己最清楚!
律师点评
“是我给你自由过了火”
律师点评
谈心,拉感情,能否回来
律师点评
李小璐出轨了?!不相信
律师点评
离婚,不然还能怎样
律师点评
41岁的知名艺人罗志祥与前女友周扬青结束了长达9年的恋情,事后女方于4月23日发文指控罗志祥劈腿,并曝光其混乱两性关系的细节,罗志祥于次日发文道歉,承认自己“犯了很多错误”并对“欺骗过以及不尊重过的所有女性道歉”。
事件引发网络热议,罗志祥个人声誉及事业跌至谷底。这次的分手风波,很可能是罗志祥事业人生的分水岭,其演艺事业瞬间归零不是虚言,找他代言的商家已开始纷纷和他“脱钩”。
这些年来,广电总局多次发布通知,“有污点、有绯闻、有品德问题的演员坚决不用”。周扬青的网络千字文不光令小猪罗志祥多年经营的健康向上形象毁于一旦,相比他未来商业广告和演艺事业将要遭遇的毁灭性打击,这可能还只是序曲。
确实是这样,罗志祥与周青扬恋爱9年,当面卿卿我我,背后勾三搭四,既不符合社会对公众人物需要为人表率的要求,也有违做人的基本道德,更潜藏着传播和感染和传播疾病的巨大风险,不管从哪个角度说,罗志祥理应受到谴责和惩罚。
只是,周青扬使用网络报复的手段,将前任的劣迹一一罗列,置于众目睽睽之下,被道德审判和批评,会不会是另一种形式的“私刑”?这样的网络报复值不值得提倡?有待商榷。
精神科医生邓惠文4月24日在社交网站发文谈论此事,称“年轻孩子看见的,不只是这些八卦。他们正在看见一种用网络制裁前情人的攻击力。”
邓惠文还说,“舆论公审的武器,可用于公义,也可用于私仇”,揭发恶行是一回事,但面对情人犯法时最正确的做法,是在安全的前提下报警揭发,而不是网络传播,并说明:“感情背叛是另一回事,对于前情人的差异观念、背叛忠诚、移情别恋的行为,理性分手是对的。但诉诸网络公审的情爱报复,不该被津津乐道。”
深以为然。周青扬在与罗志祥9年的恋情中付出良多,得不到相当的回报,还遭遇背叛,的确教人痛心,特别是对方劈脚手法眼花缭乱,谁遇到类似的事都不会好受。但既已分手,相信事前一定达成了协议,做了清楚的切割,做不到再见亦是朋友,也可相望于江湖,各自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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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志祥将为劣行付出代价
如果心中确有不平,怨气难除,对方涉嫌诈骗违法,也可以光明正大诉诸法律,对簿公堂,提出个人权益主张,挽回损失。像这样分手后到底意难平,在网上发文以公布隐私的方式“报黑料”,令对方身败名裂的做法并不妥当,更有网络报复之嫌。
网络报复又称互联网报复,Internet报复——是通过与当事人相关的互联网信息,对当事人进行恶意曝光的行径。设身处地,假如已与前任分手,对方在网上公布恋情中对自己不利的隐私,你身边的家人、朋友、同事和熟人全都了解每一个具体细节,此刻你会是什么心情?
互联网时代,“网络报复”相较以往任何时代,对个体的报复更容易操作,成本也更小,几乎不费吹灰之力便能瞬间把信息置于公众的审视之下。这很解气,也最有效——达到对对方最大程度的“杀伤”,而不用付出搜集举证的时间和精力。但这样做真的好吗?
去年,著名演员闫妮与昔日男友的私密照在网上疯传,事后发现,这是她的前男友对闫妮提出分手不满,出于报复把照片发到网上,当时其行为受到网友一致谴责。现实生活中也不乏一些人出于报复心理把前任的裸照发到网上、在网上发布不利于某人或某个组织的差评,以达到“搞臭”对象目标的目的,这样的事情蔚然成风,恐怕人人自危。
道理很简单,假如网络报复不受限制,你报复了对方,对方也可以用对等的方式报复你,这个世界将成何等恐怖的图景?
最后还是要说,罗志祥在恋爱关系存续期间,身在曹营心在汉,脚踏几条船,除了固定伴侣还维持着混乱的性关系,绝非吴宗宪所说的只是“爱玩”,既无道德,也不健康,他必须为不负责的行为付出代价。周扬青站在防止更多女孩受害的立场曝光其劣迹也有可原之情。只是,当结束一段恋爱关系,也需分手见人品,不做恐怖情人,并不是什么难以启齿的主张。
律师点评
发帖有风险,网民需谨慎。
如果内容属实,罗某可能涉嫌聚众淫乱罪。周女士在微博中写道:“如此的不尊重”、“经常举行常人都无法想象的多人运动”。对其指涉的含义我们不难理解。如果全文内容属实,并有证据予以证实,那么其中的行为可能涉嫌聚众淫乱罪。根据《刑法》第301条的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结合司法解释的规定,组织、策划、指挥3人以上集体进行淫乱活动或者参加聚众淫乱活动3次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被追诉的对象是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而根据微博的内容显示“经常举行常人都无法想象的多人运动”,那么罗某就可能涉嫌聚众淫乱罪,当然,参与者必须是自愿的。而“不尊重”是否还意味着利诱、胁迫的可能性,我们不得而知,也不作猜测,那将会涉嫌更严重的刑事风险。
如果内容不实,周某可能涉嫌诽谤罪。网络空间属于“公共场所”,一旦微博内容失实,周某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情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换言之,成立该罪要求事实是虚假的且被散布、对象特定且情节严重。司法解释对于“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也作了规定,其中,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即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对于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即为“情节严重”,该微博的浏览、转发次数是非常高的,已经达到罪量的要求。当然,该罪名的成立还要求行为人主观是故意。如果周某披露的内容失实,将涉嫌诽谤罪,该罪属于自诉的罪名
网络空间是公共场所,但不是法外之地。网民发微博等利用信息网络传播的信息一定要客观真实,无论是情感的宣泄还是网络维权,都不是实施违法行为的理由,一切网络行为必须实事求是,且网络发帖应使用文明、合理、合法的方式和内容表达自己的诉求或倾诉、记录自己的情感,法律禁止采用极端、违法的方式,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甚至会面临牢狱之灾。
律师点评
你如何看待公众人物分手曝光对方黑料这个行为?
可见“仇恨”毒鸡汤的泛滥程度。
仇恨,可以快速“遗忘”,而很具有“蛊惑力”,甚至登上了TED演讲,成为了世界性的问题。
仇恨的恶性循环逻辑是:
个性》享受》我对》ta错》遗忘》仇恨》报复》遗忘/放下》自信》开始新生活
但其基底“个性”,就是错的!正念是:
1、生命历史40亿年,弘扬“灵性”战胜“兽性”,让世界更美好;
2、社会基因历史20亿年,相互提供价值;
3、两性基因历史12亿年,一个变成男女,既有共性、也有个性,但共性略大于个性(共性可以独立生存,但个性合则两利)
4、两性互动,可以实现完整,能创造、提升“价值”,而收获更美好、长寿。。。
但毒鸡汤会误导我们走向“恶性循环”,如:
1、把“兽性”伪装为“灵性”,提倡如快乐、兴趣等毒鸡汤;
2、强调“享受”,弱化“提供价值”,提倡如依靠、道德绑架等毒鸡汤;
3、突出“个性”,提倡“等”、“对的人”;“曾经拥有”;
4、矮化男女价值,如“感性=小女生”、“理性=直男”;
5、挑拨男女天生差异,提倡“ta懂”、“要苹果给梨”。。。
可怕的是,这些观念会迭代衍生出更具隐蔽性的“糖衣炮弹”——如,快乐+ta懂=会聊天;又如,快乐+依靠=安全感(责任甩锅给对方)。。。
如此,仇恨/发泄,成为了隐蔽的糖衣炮弹。
更可怕的是,信息爆炸下,劣币驱逐良币,这种“隐蔽”的负能量让男女都受伤;尤其女性,弱于“理性”而难以辨识毒鸡汤,进而赢了工作、剁手消费、输了人生。。。
可喜的是,正能量/灵性,仍然控制场面——周扬青有所克制“我如果想要毁掉他绝不是只到今天这一步”;而诋毁的人道歉,且“喜欢多人”的缩手缩脚。
总之,不要“冷解读”,更不要以为“仇恨”是忘情水,那些都是“冤冤相报何时了”的毒鸡汤,会让人万劫不复。
——提供真爱正念+方法,助力穿透迷雾,收获真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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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虚老师教你怎么从面相上鉴别渣男
周扬青在自己的社交平台上发了一篇长文,详细解释了她与罗志祥分手的原因。罗志祥也荣幸被列入第十大渣男
罗志祥想以道歉的方式来结束这段不堪回首的事迹,岂知天不助自己,后面的不利消息会更多,罗志祥在感情中,自私与欲望占据了主导因素,短暂的感情和桃花不少,想要得到爱情,但不想承担责任, 即使长达九年的爱情长跑,也未曾想过要稳定下来
结婚过日子。这也许就是一些打着爱情的口号却不想承担责任之人的心态吧!渣男的可怕在于让你伤心了一次又一次,自己忏悔了一次又一次,他还是原来的他,你已经被伤的遍体鳞伤。从面相上大家也可以进行分辨,花心渣男的面相有什么特质,从而避免踩雷。1泛水桃花眼桃花眼,顾名思义,桃花会非常旺。什么样的眼睛叫做桃花眼呢?眼睛大,双眼皮,眼尾略弯向上翘,眼睛似醉非醉。仔细看看,眼睛还给人一种水水的、迷离的感觉。有桃花眼的男生,和谁说话眼睛都有一种暧昧的气息在流动!和谁在一起都特别的体贴特别的善解人意!这也导致了这类男生身边异性缘特别旺!即使自己不劈腿,也挡不住身边有一群异性围着转。2 柳叶眉柳叶眉就是眉毛像柳条一样细细的眉毛。这样的眉毛长在女生的脸上,那就是温柔体贴的代表~可是男生要是有了这样的眉毛,就会是中央空调的象征!暖男没有错,但如果不分距离,对谁都温柔体贴,好像你作为女朋友和他身边的其他异性没有了差别,这就问题大了。3 嘴唇很厚嘴巴,也是一个人欲望的体现。唇薄的人理性,欲望也较小;后存的人更感情用事,欲望也随之上升。一般来讲,咱们亚洲人的嘴唇都不是很厚,但如果一个男生拥有着安吉丽娜朱莉那般的厚唇,那么渣的几率就会直线飙升!以上几个标志,积累的越多则越花心,如果含有上面的2个及以上,基本可以大概率推断异性缘很旺而同时自己也欲望大,欲求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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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周扬青 在小号上回应网友“得不到就要把罗志祥毁掉”的质疑,并再次发声表示“我如果想要毁掉他绝不是只到今天这一步”,更直言当初如果在网上看到他的这些事,绝对不会和他交往,可惜当时并没有被伤害过的女生站出来,所以自己要做这个站出来的人。你如何看待公众人物分手曝光对方黑料这个行为?
最近,罗志祥、周扬青在网络成为热点,先是周扬青分手,随后有一些爆料出现。让大家知道罗志祥外表光鲜亮丽的小猪,私底下却是一个渣男,不但不尊重女性,还”多人运动“,甚至还被曝出抢兄弟女友!立马看清了罗志祥渣男的一面。可以看出,罗志祥是一个非常非常渣的一个男人,但之前却没有人爆料,也无人诉求。
对于周扬青爆其黑料的行为表示理解。如果周扬青只是单纯地提出分手,可能很多人会认为是周扬青不对。周扬青爆料后,让大家看清了罗志祥的真面目,也让正义偏向了她这一边。周扬青的本意,一是澄清自己的理由;二是不希望有其他女生受到伤害;三是让大家看清罗志祥的真面目。九年的感情,遇到如此一个渣男,这是任何一个女生都很难容忍的行为。实际上,周扬青还有更多的料,但她没有选择继续,她并非想要真的毁掉罗志祥,只是希望不要伤害到其他女生。但一些网友们成为事件的推手,导致事件还在发酵。
如果单纯只是想分手,我不建议在网上爆料。但周扬青并非只是想为了分手。现在我们也提倡不要炒作明星私事,周扬青的爆料,有些事件是带有私人性质了。这方面的除非当事人本人爆料,其他人不建议炒作。罗志祥经历此事,能够反省自己,不要去做伤害他人的事情。也希望这件事还要扩大化,不要伤及无辜。
律师点评
男锤女,
评论下方:基本言论是让女的永世不能翻身。不管真假(因为有假的)。荡妇羞辱不能少,立牌坊也不少。没有帮女的说话的(不是没有一旦发现,评论区骂人能排出去好几条街)没错只要言论不一致会被各种踩。
女锤男:
评论区:分好几个层次,第一层,这个阶段维持不了多久。艾玛这个男的怎么这么咋之前不知道啊,看看有啥八卦。第二层,开始回忆男方好的地方回忆一波,老师唏嘘男的原来很好。开始有言论删过女方这么作鱼死网破不合适会毁掉男方的事业。第三层,这个层一般和第二层基本同期,脚前脚后。这个阶段就有人开始质疑女方言论的正确性,试图找到漏洞开始锤女方。然后女方开始出现黑历史,各种黑历史,如果能翻盘,女方会被荡妇羞辱,如果有可能此时男方可以绝地反击,也就是骂男方基本没了哦!私生活混乱,拜金之类的词汇会汇集在女性言论下,还有一堆来指责女的,你有什么资格锤男方,你也不是好人!
没错!然后知情的小伙伴再来一场回忆杀,说男方原来多么好,没错原来。
然后结论就是就是因为跟你在一起男方变坏的,然后你还要诋毁他,就是因为你你要毁了男方你是坏人!你不是受害者你就是坏人没错!下一话题,在搜,一般就都是女方黑历史了。男方成功脱困!
律师点评
这个问题问的很牛掰,本作者觉得作为公众人物分手后公开撕B不值得追捧,除非另有所谋,比如炒作、反向营销宣传等,突然觉得罗志祥有点无辜了!
娱乐圈狗血撕逼场面其实早已司空见惯,作为公众人物,享受着超多的曝光量,不管个人收入还是社会知名度都获益匪浅。当然,这让明星们对个人隐私的保护讳莫如深,生怕有个风吹草动,让自己陷入万劫不复之地?不仅要求公众人物在才艺方面出类拔萃,为大众带来优秀的作品外,同时在道德层面,不能触及社会道德的底线和敏感区,否则只能陷入墙倒众人推的被动局面,挤占公共资源不说,还给社会大众留下了不好的错误示范。
无论是什么原因,在娱乐圈还是不乏许多和平分手的典范,小编这里就不列举。作为普通大众来说,在恋爱期间,如果发现对方有背叛行为,丝毫不考虑后果的,将对方隐私公之于众,让对方接受社会大众的道德审判,且不说带来的不良影响,可能遭致新一轮的纠缠和伤害,也违背恋爱的初衷。毕竟每一段感情的初衷都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即使不能从一而终,也希望在分手后能够好聚好散,理性处理。本作者也想问一下各位博友们,假如遇到对方的背叛,分手后,你会如何处理呢?
律师点评
首先周扬青公布的内容都是真实的,因为罗志祥回应文章中也没有否认,所以很大部分的网友站在真实那一面疯狂吃瓜,因为与自己看见在综艺中的小猪形象完全不符。虽然被曝的料是真的有发生,但是我觉得把分手这种私事曝光在媒体上也是不值得提倡的事情,就像Hebe田馥甄发文说的那样,这私人感情,确实可以私下解决,没必要占用公共资源,虽然达到了罗志祥是渣男的效果,但是也影响了普通人那一天安静的上午。
其次 ,周扬青嘴上说没有想要毁掉小猪,但是这一做法确实已经达到了最佳的效果,小猪也丢掉什么综艺节目和广告代言,这有人就要说这就是渣男的下场,但是周扬青在认识小猪这么多年,他的本性应该早就看清楚了吧,等到9年,为何不早早一拍两散。
最后,我想说在大数据背后,任何的瓜热度也持续不上三天,有些人吃瓜爽到了,但是有些粉丝也同样收到伤害了。公众人物,一言一行确实要谨慎,因为谁让你就是做的这份事呢!
律师点评
首先周扬青公布的内容都是真实的,因为罗志祥回应文章中也没有否认,所以很大部分的网友站在真实那一面疯狂吃瓜,因为与自己看见在综艺中的小猪形象完全不符。虽然被曝的料是真的有发生,但是我觉得把分手这种私事曝光在媒体上也是不值得提倡的事情,就像Hebe田馥甄发文说的那样,这私人感情,确实可以私下解决,没必要占用公共资源,虽然达到了罗志祥是渣男的效果,但是也影响了普通人那一天安静的上午。
其次 ,周扬青嘴上说没有想要毁掉小猪,但是这一做法确实已经达到了最佳的效果,小猪也丢掉什么综艺节目和广告代言,这有人就要说这就是渣男的下场,但是周扬青在认识小猪这么多年,他的本性应该早就看清楚了吧,等到9年,为何不早早一拍两散。
最后,我想说在大数据背后,任何的瓜热度也持续不上三天,有些人吃瓜爽到了,但是有些粉丝也同样收到伤害了。公众人物,一言一行确实要谨慎,因为谁让你就是做的这份事呢!
律师点评
我认为这种事情应该依仗事情的情节而定夺。如果在感情双方中两个人是和平分手,并且已经在分手的时候协调商议好具体事宜,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不应该曝光对方的黑料。但是,单就周扬青这件事情来看,很明显,男方出轨耽误了女孩子九年的青春,并且情节恶劣。
周扬青与罗志祥并非和平分手,而是因为周扬青发现罗志祥严重的背叛了自己后被迫分手,周扬青选择曝光罗志祥的黑料,不仅仅是为自己抱不平,而是想要提醒广大的女孩子们看清楚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不要再像当年的她一样被他的外表和一张嘴所哄骗。
她说当年和他在一起时如若能够有人曝出来罗志祥的事情,她断然不会和他在一起,也就不会因此白白搭上这九年的青春、感情、时间和心力。
所以,就这件事情,我认为周扬青做的是非常正确的。再者,单看蝴蝶姐姐主动道歉怂的一批的样子,很明显周扬青手里还有更大的料没有曝光,也算是手下留情了,那么,又谈何毁了罗志祥呢?
律师点评
关于公众人物分手之后爆料这个事情可以从管理学来说。有一个学派叫做公平学派。大家可以想一想是不是跟自身的例子也很符合?什么是公平学派呢,公平学派就是你会对你自己有一个预期的价格,当老板给你的价格高出你自己预期的价格,你会更努力工作,但反过来当老板给你的价格低于你对自己的预期,那你就会从别的地方扣回来。
比如说你预期以你的学历经历能力,你一个月的工资应该有1万的水平,但是现在公司却给你2万,那你一定会加倍努力回报公司,但假如你预期应该有1万的水平,但公司给你的薪资水平只有5000,那你可能就会透过偷懒透过迟到早退,让自己心里不会不平衡。
所以回过头看到爆料的这个事情,一定就是对方带来的预期低过自己的预期。比如说像周扬青跟罗志祥这个例子,本来周扬青向往着美好婚姻生活,这是他的预期,结果罗志祥给他的却是灾难的事实,所以这一部分的损失就要透过手段给补回来。爆料,只是其中一个方法。
律师点评
谢谢微博问答 邀请。这个问题看似是“八卦”,其实不然,生活无处不利益,也就无处不在的经济问题。
现在公众人物,所谓“公众人物”,真正深究,也是“被公众”的人物,有些具有特殊情况意义的恐怕百度都找不到,基本404的。
那么讨论回这些公众人物,一般来说,ta们的感情生活特别给普通群众“代入感”,也是最容易产生“效应”的热点,远超ta们其他怎么样努力、怎么样受到打压等。
而公众人物的“私事”可以在严格控制的舆论场里成为热点,毫无疑问,就是“被允许”,起码是“被暂时允许”。
一般来说,都是为了转移群众注意力,从一些其他问题转到一个不会影响太深的话题。
同时,对于当事人,其实也有提高知名度的效果。
所以,你看到的,都是“被看见”
下次记得关注“有什么事,舆论没有成为热点而本身具有热点特性?”
黄峻论投资超话大龙凤时代超话
律师点评
事实本身来说“雨我无瓜”,事件来说我就事论事,不认同的别在我wb下面bb,总体来说,我并不认为曝光这件事有错。第一:身为感情中的受害者,将事实和盘托出,让前男友做的“恶劣事件”公之于众,是对其他人的一个交代免受多余的伤害,第二:这件事情的本身,是??不正当的行为,出轨、群p等行为,女友不能接受所出的,如此恶劣,败坏品行的行为,杠精你怕是眼瞎,所谓的“小耗子”是为了分流分到女方身上,搞不好还是某方“暗箱操作”呢第三:我还得说说那些“义正言辞的人”,喷女方是为了什么蹭热度,为了报复咋的,还什么哪有人会不犯错,原谅怎么的,大多数都是男性在说,你们怕是米青虫上脑,下半身思考的玩意儿,我就想问你,你换位思考,你女朋友跟人约炮,群p,你能接受?你能原谅?做不到就别再热搜下面当“圣人”。一群杠精,对于??三观不正、道德败坏还在“洗白”,洗什么洗,我看洗白白回家该咋就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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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认证问答答主,刷屏了抱歉!!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制,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制,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制,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制,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制,爱国,敬业,诚心,友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制,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制,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感恩是一种善行,我们要感恩一切善待自己的人,感恩世间万物,并且要知恩图报,感恩是一种生活态度,是一种品德,更是一种大智慧,一个人只有心怀感恩,才会懂得珍惜,懂得尊重,懂得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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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未 辛未 戊戌,戊辰 辛酉 庚午
罗志祥和周扬青这二个人的八字都是特别的强,八字超强的人,内心强大,胆子大,脸皮厚,都不是省油的灯,而且都特别的会装,二个人都是天生的演员,演技一流,罗不知道周是这样的人,因为周也很会装,估计前期是把她当成傻白甜来欺骗了,但罗这次真是遇上对手了,一般的女人可不敢这样对罗。不过周还算聪明,今年主动提出分手,公布证据,几乎搏得了全中国女性的同情,名利双收,罗的夫妻宫稳定,看得出罗今年不想分手的,想挽回周的,私下也找过周,想稳住周,等风平浪静,过了风头的时候,把证据消毁以后,差不多在明年的这个时间再公布,那时罗就是清白的,周很有可能就被冤枉了,他们二人都在为自己的利益算计对方,话说回来,双方也谈不上恋人关系,最多只是合作关系,谁也不应该埋怨谁,好聚好散,佛说,缘来欢迎,缘走不留恋,一切随缘自在。
律师点评
如果上升到道德的,我觉得该放弃的放弃。
有些黑料你也要结合自己对他的了解,或者深入了解这件事情,这个黑料是不是真实的,有没有添油加醋,毕竟现在的营销号非常擅长舆论导向。
人不是十全十美的,不要把一个人想得太过完美无缺,所以当出现一些小问题的时候,用你的大爱去包容他/她的不完美。
值不值得你的喜欢,你要自己衡量。
我想,可以有批评,他作为公众人物,做的不好就要接受批评。但是你在批评的同时,也要做到尊重,给他适度的批评是为了让他更好的进步,而不是为你提供一个发泄的场所,而不是让你躲在屏幕之后幸灾乐祸,然后再捅别人一刀。
最后,希望不管是粉丝还是路人都要做到保持清醒,保持理智,要有自己的判断,不要别人说一两句就相信,要遵从自己的本心。黑粉希望你们有自己的道德底线,网络不是你伤害别人的利剑。
律师点评
明星也是人,明星也有会离婚分手,他们并不是天上的神,他们也有自己的感情,他们也有自己的烦恼。感情的事情,本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但凡道德素质好的也不会因为两人关系破裂就如此诋毁对方,服了真是,身为公众人物哗众取宠,这就是你接受的道德教育吗?这是离婚事件,网友所置评论。袁巴元的做法成了众矢之的,但任何一个女性看到如此诋毁,心中都会难以平静。明星无论歌手还是演员,都只是个职业而已,正常人都有七情六欲,谈恋爱分手都非常正常,作为粉丝,不要过多关注私生活,在事业上给予支持就好,作为粉丝应该正确看待明星之间的恋情。所以在放手去爱之前,女人更需要的是有足够的眼光,去辨别一个男人是否值得爱一辈子。有足够的能力,让对方无法伤及自己,同时还能很好地合作下去。
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律师点评
在我看来,周扬青做得很好。
首先,她尽了对昔日的恋人的容忍以及相对的克制。正如她所言,“我如果想毁掉他,绝对不是今天这么晚”(大意如此吧),她并未实质性曝光真正泄露罗隐私的各种“实锤”。罗和蝴蝶姐姐的态度完全可以说明问题,也可以说明周的底气从何而来,她绝对有更为惊人令人无法反驳的证据。而她仅用作后备的后段和筹码,而不是直接恶意地公开,已经给足了体面了。
其次,更为重要的是,她尽到了一位普通女性的责任——告诉更多的女孩子,这个人不值得。这是她所承担起的社会责任。也是她出来发声的原因。她之前在思考,如果曾经有人告诉过她罗的为人,她是否还会浪费九年青春?答案是不会。所以她站了出来,做这个劝诫者。
她揭露罗,不是因为恶意,恰恰是因为善。念及他人富有同理心的善意。
律师点评
黑料?不,是事实。
敢问,如果周没有爆出任何事情,还会有多少女的栽在罗手里?
说实话,我一直对罗的事都不清楚,只是看综艺然后因为他的综艺感,一直是他的路人粉。
刚爆出来的时候,我看周的微博还没点开评论的时候,我以为评论会清一色的偏罗,都会说什么拿出实证啊,拿不出来就不要乱说。
可是我错了。
评论比较多的都是,罗因为极挑洗白了多少,又因为综艺大家忘记了多少。
原来,我一直不明不白的好感一个这样的人。
如果周不发任何,我如今还会一直好感罗,真替自己感到恶心。
如果罗真周的上一任那位可以像周一样发声,可能周的九年青春就不必白白浪费。
感谢发声,看清他的为人,不再耽误下一个。
律师点评
周扬青说的肯定基本都是事实,罗志祥也承认了,这个事儿的大致也都暴露出来了。我的看法就是,这事儿没毛病,但是不值得提倡,我指的是不得在我们普通人中提倡。
为什么呢?公众人物应当谨言慎行,观众给你捧场,你就应该当好表率,你的一言一行都会影响很多人,像罗志祥这种人品有问题的公众人物就应该被打掉。但是放到我们普通人身上,这种公开曝光真是不值得提倡的,要么怎么讲个“好聚好散”?两个人之间的问题,两个人去解决,解决不了?ok,那我们一拍两散。公之于众无非就是逞一时之爽,实际上呢?你又被欺负了,又被看笑话了,你这么信任大家会共情?实际上,没人会真的同情你,替你抱不平,你的黑料迟早也会时间被冲散,最好的做法永远都是强大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