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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能。会被惩罚只会让这样的父母不敢生而不养,但是,不能改变他们的想法。就好像学校要求学生必须穿校服,这样的强制要求并不能让学生喜欢上校服。并且,这样带有强制性的养育对孩子来说不见得会比被抛弃好,因为人在做不情愿的事情的时候并不会付出真心,孩子能不能得到父母的爱很难说。如果父母不能给孩子一个充满爱的、温馨的、和谐的家庭和成长环境,反不如将孩子寄养给能为孩子提供这样环境的家庭。其实,良心是个很复杂的东西,并不是靠着强制性的规则就能改变的,它的改变规律并不十分清楚,涉及很多因素。因此,不是单靠惩戒就可以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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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给我这次机会,怎么说呢,父亲抛弃我们母女三人,母亲因为种种走不出来,最后抑郁成疾,撒手人寰,当时我18岁,妹妹11岁。说恨吗,恨,不是恨他生而不养,恨她抛弃了我妈,我妈的
死亡他是直接的根源。现在人到中年,对于他没有什么可以值得我去恨的了,他如果活着那就外面好好活着吧。相信世界是公平的。对于现在这个社会而言,太多的孩子被抛弃,惩罚是应该的,但是还是希望能防患于未然,因为毕竟孩子是受到伤害最大的那个。总之就是这个惩戒还是应该有的,也希望能唤醒失职父母的良心吧。毕竟孩子是无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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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生而不养将被惩戒,能唤醒失职父母的良心吗?】首先应该唤醒国家有关职能部门的良心才是重中之重!
假如国家没有户口限制,假如国家能给每一个在城市定居的打工者提供一套廉租房。浙江淳安县千岛湖镇清溪村的章子欣就可以跟随父亲来到天津市上学读书,章子欣还会被梁、谢二人给骗走吗?
假如梁、谢二人近20天住在天津市的宾馆里面,又不出去玩?必然会引起天津市所在地派出所民警的关注和调查!这是梁、谢二人为什么要远离千岛湖镇6公里远,躲在《7天连锁酒店》里,其实说白了是在准备找合适的女孩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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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父母生而不养被惩戒本身就是法律明文规定不允许的,涉嫌触犯遗弃罪,甚至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本来就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其次,人生来就有活下去的天然权利,就算是父母也不应该随意剥夺,在法律约束的基础上,更应该进行内心道德的树立,让其明白为人父母所背负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做好年轻人生理健康,合理避孕等方面知识普及,避免或减少意外怀孕的发生,不要等怀了孕再去补救,甚至生出来才不想负责任。最后,唤醒内心良知不只应该谴责,更应该从内心达到共鸣,了解什么是父母的责任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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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而不养源于对于责任意识的匮乏,这是对生命的轻视和不尊重,至于能不能唤醒她们的良心这个问题我的看法是各一半。也许能也许不能。即便能 ,那些孩子也不会原谅这样的父母。所以无关乎良心。这样不尊重生命的不管出于什么缘由都必须得到重罚!以告诫世人,生而不养不仅对于孩子的心灵造成伤害也会让自己遭到众人的谴责。既然生而不养,那还不如一开始就不生。生命非儿戏就如同婚姻非儿戏。既然生了。那即便自己再苦再累都要让孩子得到最好的教育,不让孩子在本该最快乐的时期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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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生而不养……那是生活所迫,好吧?大部分父母谁不想妻儿父母在身旁,享受天伦之乐?……倒是现在很多留守儿童的父母和留守儿童的教育观念是要重视起来的!为了能活下去,没有太多的“伦理教育”“道德教育”……“是非观念”没人引导 懵懵懂懂……自我保护意识更弱……整个很大的群体都需要“扫文盲”——身和心?,思想的认知要由思想正确,三观正常的人引领……那些神经不正常的偏执的人如果去引导,怕只会是复制了他的这样奇形的思想……害人不浅,误人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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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能。
父母。他们也不想生而不养,在某些方面肯定遇到了什么困难,选择生而不养这肯定是一个不得已的决定。
旁观者。惩戒唤起良心=屈打成招,又什么用呢?能举一反三吗?能杜绝这种社会现象吗?
政府/社会。出现生而不养,最先反思的或许就是政府了吧。家境不落魄会出现生而不养?基本生活不能满足能出现生而不养?思想观念不腐败能出现生而不养?高文化知识分子能出现生而不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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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而不养,为什么要让这个小生命降临,怀胎十月给母亲带来的是一份艰辛与期待,期待孩子的出生并期待孩子的成长,给父亲带来的是一份责任的承当与日后父爱的给予,生活不再是那么的自由,而是被家庭牵绊着,这是辛福的,同时也见证了一个男孩到男人蜕变的过程。人本善,可能因为某些事情人心向恶,通过一些方式,例如出台一些法律政策进行惩戒,会唤醒人的良知,但更重要的是对孩子的爱。笔者认为惩戒行为能唤醒失职父母的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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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要用法律来解决这个问题,可想而知问题的严重性,对于那些有能力抚养但不想抚养的人来说,法律约束无疑是很好的武器。但对于绝大部分父母来说,那是自己的孩子,在孩子成长过程中,都想给予自己的陪伴和照顾,但是很大部分,特别是农村地区的留守儿童,父母为了生计不得不远走他乡,与其通过法律解决问题,还不如找到问题源头,在当地发展各种产业,提供劳动岗位,让那些家长不用为了生计远走他乡,更好的陪伴家人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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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被惩戒那岂不是更不会唤起失职父母的良心!这个世界上大多职业就业时都会进行培训。唯有父母这一行是不用培训直接上岗。所以对于那些身处于家暴冷漠等等家庭里的孩子们她们又做错了什么。遭受家庭伤害却无力反抗,对他们以后的心理都是一种伤害和摧残,也许等他们成年之后他们也觉得父母给予的氛围是正常的,然后接着间接的伤害他们自己的下一代。所以惩戒是必须要有的,错了就错了。成年人就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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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觉得如果政策改成生而不教被惩罚更好些。有些父母不是不养,而是认为应该出去赚钱养家,而把孩子扔在家里或让其他亲戚照顾,致使依然还是或多或少的存在留守儿童。这也导致家庭出现了或多或少的冷暴力和热暴力。不是父母和子女在家里无话可说,就是子女在某些事与父母意愿相悖而大打出手。也有些父母因双方个人的原因(
离婚,分手,养不起,再婚)而不想养子女了,甚至双方开始把孩子当皮球踢来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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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而不养,枉为父母。人一辈子要对两种人负责任,一是父母生你的人,一是儿女你生的人,父母养老送终是每个要儿女的责任,因为他们给了我们生命并且把我们养大。儿女你把他们带到这个世界上来,就有责任把他们养老,尽到做父母的责任。我认为生而不养的人,最起码要人的基本品格都没有,这种人也是社会的渣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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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不死冻不死也叫养吃得饱穿的暖也叫养上兴趣班国际学校也叫养法律可以惩戒但不能唤醒良心别人家的女娃娃小学一二年级就要给家长做饭包饺子做油饼什么都会客人来了还要抱着大西瓜去厨房举起菜刀给客人切好端上来她的弟弟却一直坐在餐桌上喝着饮料吃着肉你能说他们没养女孩吗不只能说他们不疼爱女孩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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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知或者为人父母的本心是不需要用这种方式去唤醒的,因为它们本来就是存在的。需要惩罚的是那些没有良知和没有本心的父母,他们是失职行为所残害的的不仅是孩子自身或者周围亲属,更是十年二十年后的社会。如果不能理解“受害者将最终会演变施暴者”的巨大可能性,那么人类的社会将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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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父母可能也会意识不到生而不养的另一种含义,他们会回答管你吃管你喝管你住这难道也是没养你吗?人们常说父母的爱是最无私的,因为他们会十几二十年含辛茹苦地将孩子慢慢养大,但我认为,这根本是一种苍白肤浅的推理。为人父母你就要承担责任:养育、教育,必须对得起这个你创造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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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生而不养的根本 更多在于这类父母各自的原生家庭和谐度。他们本缺失,又怎有将完善正确的爱输到自己的下代呢,这涉及到的就是千万家庭自身的幸福感与融洽了,我也相信每个父母都是希望能照顾好自己的孩子使他幸福快乐,但是曾幼小的他们就没有正确感受过幸福,到底能怪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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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问的好,这取决于你是否有信仰,而(佛教,道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的教义是否被认可和相信。这些是借助外来的力量使得人们在自我约束上实现社会框架的构成。当然祖国的儒家思想就是从自我约束而实现社会框架的构建的。惩戒的力量用来唤醒良知就比较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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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识淡薄,父母一方自身家庭成长曾经遭受过的痛苦延续到下一代,还有父母所接受的教育和文化层次等等,归根结底,唤醒父母良知,是一代又一代的养成教育、社会责任,中国古代传统思想流传下来的《三字经》和《弟子规》,不就是很好的教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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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我不知道有没有发言权!因为我就是被抛弃的孩子!剩下就被抛弃,后来养母才告诉我!我打听到,因为我是女儿,所以就抛弃了我!试问,女儿就不是人?就应该去死?对于这些抛弃自己孩子的父母,你们的良心何安?我无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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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是这样的父母应该尊重孩子们的选择孩子的心十多么的善良多么可爱的心灵手巧有些父母就是太惯着孩子了太放纵孩子了这些问题对于大多数父母来讲父母应该能够唤醒那些失职父母的良心要从这个父母生儿不养将被惩戒中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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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的父母,最为过来人,必定已过不惑之年。父母的决定,必然是经多年的矛盾堆积,在此刻的一个集中爆发,其结果就是:过不下去了。
问主提到爸妈离婚的原因是三观不合。三观不合的夫妇在
婚姻家庭生活中最集中的反映就是一个想要清心寡欲,一个觉得该及时行乐;一个还要买买买,一个会觉得浪费可耻……他们彼此之间的认知是相互抵触的、对立的,所以彼此间争执不断,吵闹不休:他们都认为自己是对的,对方是错的;都渴望说服对方,都不肯做出让步。
处在此种婚姻中的两个人,彼此间心累、痛苦,作为家庭成员的问主想必也会感同身受的,所以父母离婚就这件事,相信你有足够强大的内心去接受。极大的可能是,三观不合的父母为了年幼的你,已经彼此隐忍了很多年。而你现在已经长大,相信你可以用成年人的心态去看待此事,可以去尊重父母的选择:放他们彼此自由。
当然有句老话说,少年夫妻老来伴儿。多年的夫妻处下来,依然有了亲人般的情感,作为孩子,你真的可以坐下来和父母好好的谈谈,毕竟离婚永远不是解决问题最佳的方式。请父母放下彼此的认知差异,多想想彼此之间的共性;放大镜看对方的优点,用显微镜看自身的问题,多做批评与自我批评。只站在自己的立场,与谁相处都会心累的。
如果实在谈不下来,父母执意要分开,也可以请父母以三个月为期,放下矛盾,只管好自己不去指责抱怨对方,在一起生活试试看。我调整过后确实无法共同生活,也许可以尝试分居一段时间,以明心智:有时不珍惜,失去后也许才明白真情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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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不知道楼主多大,所以不能给具体的方法
但是我的建议是尊重父母的选择,没有感情的两个人强待在一起不会幸福。
借用前面一位答主说的话:
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就是
婚姻法。父母之命不再是婚姻的唯一法则。女性不再被动接受一段不幸福的关系。家族式的礼教束缚不再将不情愿的男女栓在一起,结束一段关系,不再是不道德的行为。对人性解放的追求,从那个时候就开始了。
然而在今天,一段婚姻的结束仍然似乎并不由婚姻中的双方决定。他们的父母,亲友,似乎总能以正义的言辞告诉他们,你们的婚姻是多么难得,多么幸福,结束就是自毁长城,自取灭亡。父母觉得面上无光,也为自己早已成年的孩子担心未来的生活,劝合不劝分,成为社会道德插手婚姻的堂皇借口,为孩子,为父母,为将来,为过去,就是不为你们自己。
一段感情,有开始,也会有结束,婚姻家庭有寿命,这似乎是我们总不愿承认的事实。一定要让痛苦的两个人在一起在痛苦中白头到老,过完一生。而人只有一生。
尊重父母,让他们自由的决定吧。不因为外界压力而将就婚姻,也不因为冲动而结束婚姻。否则,便是以理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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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就是婚姻法。父母之命不再是婚姻的唯一法则。女性不再被动接受一段不幸福的关系。家族式的礼教束缚不再将不情愿的男女栓在一起,结束一段关系,不再是不道德的行为。对人性解放的追求,从那个时候就开始了。
然而在今天,一段婚姻的结束仍然似乎并不由婚姻中的双方决定。他们的父母,亲友,似乎总能以正义的言辞告诉他们,你们的婚姻是多么难得,多么幸福,结束就是自毁长城,自取灭亡。父母觉得面上无光,也为自己早已成年的孩子担心未来的生活,劝合不劝分,成为社会道德插手婚姻的堂皇借口,为孩子,为父母,为将来,为过去,就是不为你们自己。
一段感情,有开始,也会有结束,婚姻家庭有寿命,这似乎是我们总不愿承认的事实。一定要让痛苦的两个人在一起在痛苦中白头到老,过完一生。而人只有一生。
尊重父母,让他们自由的决定吧。不因为外界压力而将就婚姻,也不因为冲动而结束婚姻。否则,便是以理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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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选择师刚哥:
每个人都有为自己做选择的权利和能力;
没有最好的选择,只有最适合的选择;
作为中年人,
结婚和离婚都不是冲动的行为,一定是经过深思熟虑和权衡利弊后的决定。所以父母如果真因为三观不和要离婚,是一个成熟的决定,是一个正确的选择。
你爷爷辈的思考,更多的是顾虑面子问题、顾虑家庭的名声问题、或者顾虑你的成长,但有谁真正关心过父母的感受和状态呢?与其无爱的凑合一生,为什么不让他们有更适合自己的选择呢?为什么不尊重他们的选择呢?
作为孩子,你应该首先爱他们,无论如何,他们都是你的父母,是带你到这世界上的人。其次要理解他们的痛苦和感受,如果真的是不适合,应该支持他们的选择。最后,你要保持和他们各自的交流,不要让他们成为怨家,就算离婚,也可以是朋友,毕竟有共同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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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没有永恒,唯一的永恒就是变。一段感情走到尽头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一个人要先走,另一个人不放手,所以如果父母三观不合,彼此选择要离婚,这不算最坏的结局,但是别凉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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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是否要离婚是他们自己的事情,其他人无权干涉。生活就是如鱼饮水冷暖自知,其他人有什么权利横加干涉?如果你愿意可以说说自己的想法和意见,但是请尊重他们自己做决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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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也希望有个幸福的家
努力挽回,自然很必要
给父母创造机会,让他们出门散心,回忆往事,曾经的爱,也许能唤醒他们
如果真的不爱,让她们各自幸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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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一起是一种伤害,就该坦然面对纠正错误,分散重组应该是最好的结局,强迫生活在一起,反而会导致孩子生活在不和谐的婚姻中,影响孩子对婚姻的认知,更是一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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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在我身上发生过他们闹我也烦让他们离了然后我也跟他们断绝关系这样对三方都好后来他们慢慢关系缓和彼此态度都和缓了这是我的例子不建议尝试万一他们同意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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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父母是否真的到了对方都无法忍受对方的程度,父母都有些自己的想法可以去和他们单独都聊聊她们现在对对方的看法再想办法调节该有爷爷奶奶又是什么原因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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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开心的婚姻,即便是因为某些事牵绊在了一起,但终将不会长久,而且如果有孩子的话,父母感情不和对孩子也是一种伤害,还不如各自分开,对谁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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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問題的嚴重到何程度,有時勉強的一起生活,是很痛苦的一件事,做子女的若可以成熟的看事情,會讓父母不用承受婚姻帶來的巨大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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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事情让他们自己去处理,作为子女不要过多的参与和干涉,毕竟感情的事情勉强不来。仔细想想看,父母之间的问题能说清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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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的建议是强扭的瓜不甜,过了大半辈子既然决定分手了,应该保持中立,让他们分开一段时间有可能有转机,也有可能对双方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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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去挽回他们之间的感情,了解他们为什么不和再从那方面去了解,如里还是不和,那么散就散了吧,因为谁也已挽回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