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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不能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A、B两人结婚:A婚前全款买房,但是房本在婚后才下来,这种属于婚前财产;A婚前贷款买房,首付A出,还贷是A的父母,这种属于婚前财产。首付A出,还贷无论是A本人还是B本人,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有一种明确的,虽然房产属于A的婚前财产,但是商定这套房也属于B,并有文字证明的,此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上面???? 自己说的,也有不妥的地方,下面???? 官方点:
以下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和奖金。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按时支付给劳动者的作为劳动者报酬的金钱或者实物;奖金是指用人单位为鼓励、表扬劳动者而给予劳动者的金钱或者实物。
2、生产经营所得。从事自营、租赁、承包业务的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配偶一方或双方以农村承包经营者的名义从事生产和商业活动,以个别工商户的名义从事工商活动,或以个人合伙的名义从事合伙经营,根据“独资法”或“公司法”从事生产或商业活动所得的资金或种类。
3、
知识产权收入。知识产权包括人格权和财产权,其中只有作者和发明创造人才能享有人格权;对于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权利人可以通过转让或许可夫妻双方的知识产权财产权来获得收益。
婚后继承房产
4、继承或捐赠产生的财产。在婚姻期间,配偶或遗产中的任何一方或双方获得的财产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如一方或双方继承的已故父母的继承权,以及一方或双方在结婚时收到的礼物和礼物。
但是,如果继承人在遗嘱中表明某项遗产只属于夫或妻,或者赠与人在赠与
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给予夫或妻,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尊重一方配偶的继承和赠与。不能将赠与遗产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5、配偶双方共有的其他财产。根据现实生活,主要有下列类别的财产应由双方共同拥有:
(一)婚后财产改良后的增值部分,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其中一方婚前拥有的房屋进行了翻新、翻新和改建,从而增加了建筑物的价值,则增加值部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二)婚后夫妻财产造成的窒息,是配偶双方的共同财产,如存款利息;
夫妻财产
(三)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次脱产取得的一次性
工龄补偿费,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四)丈夫或妻子偶然获得的奖品或奖品;
(五)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领取的养老金、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
(六)配偶双方的共同债权人是配偶双方的共同财产,例如配偶共同生产和经营所产生的债权。
婚后继承的财产不一定全都是是夫妻共同财产。但继承的是父母的遗产的话,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遗嘱确定财产只属于夫或者妻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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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一问题,分五种情况:
一、房子是由一方全款购买
1.若房子是由房款出资方全款购买,,登记产权人为出资方,那么房屋妥妥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一分钱也分不到。
2.房屋登记产权人为夫妻双方,如果是婚前取得产权证,那可以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如果没有建立婚姻关系,法院一般按照彩礼纠纷的处理原则判决;如果是婚后取得产权证,那就是一般的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
3.登记产权人为对方。如果是婚前取得产权证,没有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按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处理,如果是为了规避限购等政策,按“借名买房”的原则处理,一般不支持返还,婚后取得房产证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双方共同支付全款
1.登记产权人如果是出资双方,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登记产权人为出资中的一方。如果婚前登记为一方,按以结婚为目的的增预处理;婚后登记为一方,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三、双方共同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款
1.登记人为出资双方,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2.若登记人为出资一方,但另一方隐名还贷。若婚前登记为一方,应对婚前出资不是赠与负举证责任,否则只能对婚后还贷及相应地增值获得补偿;婚后取得产权的,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但对婚前出资负举证责任。
四、一方支付首付款且取得房产证,婚后共同还款
1.登记产权人为出资方,则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但配偶对婚后的还贷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有权获得补偿。
2.登记产权人为夫妻双方,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支付方将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行为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但在分割时,可能会适当照顾出资方。
3.登记产权人为出资方配偶,则应为出资方配偶的财产,婚前首付款视为支付方对非支付方的赠与,按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处理。在司法实践中,这种情况不好处理,不过有法官会支持对半平分。
五、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后取得房产证,婚后共同还贷
1.若登记产权人为出资方,房屋归首付款支付方,配偶享有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应房产的增值部分。
2.登记产权人为夫妻双方,则属于共同财产。支付方将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行为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因此认定为共同财产,只是分割时可以适当照顾出资一方。
3.若登记产权人为支付方配偶,则属于共同财产,领房产证时如果双方已经缔结了婚姻,应当优先适用《婚姻法》。则从出资来源角度看,也不应认为为支付方配偶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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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社会结婚的流行趋势就是男方婚前要买好房子,但是很多女方又希望房子是属于两个人的而不是男方一人的财产。想必很多人都想知道,婚前购房婚后办理房产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婚前购房婚后房产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在婚前出已资购买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婚后才办理了房屋的的产权证,只是对该房产赋予了外在的证明,并不是婚后办理的产权证就是共同财产,因此婚前购房婚后房产证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形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
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三、婚前个人
按揭买房,婚后共同还月供,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婚前一方通过按揭购买,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不能机械地以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来确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买房屋的钱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并且已经向开发商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证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因此,只要房屋买卖行为发生在婚前,并且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房屋登记在买房人个人名下,就应当以婚前个人财产处理。
对于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的增值,应结合共同还贷的款项以及相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由房屋所有人给对方相应补偿。
综上所叙,婚前购房婚后房产证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出已资购买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婚后办理房屋的的产权证只是对该房产赋予了外在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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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个人买的房,婚后房产证才拿到,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个人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结婚一定要有房间,这也是我们国楼盘上涨的原因之一。结婚要有房子,而
离婚就要划分房间了,可惜有不少人认为婚前买的房间离婚是不能分割的,那婚前的房间属于情侣共有财产吗?下面我的一起来了解看看吧。
婚前的房间属于情侣共有财产吗
大概婚前购买的房子是不属于情侣共有财产,特别是婚前由一方或其父母全款出资购买的房间都是不属于情侣共用财产的,即便是婚前由一方贷款购买的房间,也只有婚后还贷部分和还贷增值部分属于情侣共有,房产本身依旧是否婚前财产。
哪些房间属于情侣共有财产
1、房间婚前由一方全部款购买,而房间登记产权人登记了情侣两个人的名字,没有做财产公证,可以视为结婚赠与财产,结婚后就属于情侣共有。
2、双方共同支付全部款购买的房间,即使产权人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只有能提供出资证明的话,就认定为情侣共有。
3、婚前双方共同出来首付款购买的房产,且婚后有共同还贷的话,也属于情侣共同财产,或者其产权登记人情侣双双的话,同样属于情侣共有。
4、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购买的房间,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登记人为一方,而婚后情侣共同还贷,其共同还贷部分、相应房产增值部分是是否共同财产。若登记人为双方的话,就认定房产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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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有如下几种情形:婚前财产在领证后是否还有贷款没有还清?新的《物权法》实施后,产权归属及如何判定问题?
第一种情形,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婚后才取得房产证,如何认定房产归属?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前一方已经支付全部房款购买的房屋,为一方的婚前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产权证仅仅是一个物权凭证,决定房产归属的关键是房产的出资情况,而非房产证的取得时间。即便婚后才取得产权证,该房屋依然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第二种情形,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但房屋贷款还没有还清,如何认定房产归属?
这种情形下,另一方一般享有剩余还款额一半的权益,但产权人能提供证明全部由自己出资的除外。离婚时,法院一般不会判决房子产权归另一方所有,而是由产权人出资补偿给另一方。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种情形,婚后房产证加名应当如何办理?
公民对个人的财产权益具有处分权,双方可以通过约定,将一方拥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变更房屋登记,在房产证上加署配偶的名字,就是一种常见的赠与方式。夫妻双方应携带相关证件,办理变更手续。如果双方没有对房屋的份额做出特别的约定,而只是简单地加上另一方之名,则应认定房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各拥有50%的产权。为了避免将来发生纠纷,法官建议双方将各自拥有的房产份额在房产证上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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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的定性是以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的时间这准的,如果购房合同时间及发票时间都是拿结婚证之前,而房产证又只写一个人的名字,那就这房子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就算是双方都出了钱,也只是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而已。
一方婚前独力买的房子是个人财产,这一点是没有疑问的。很多人询问的是,婚前个人按揭买房,婚后共同还月供,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吗?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婚前一方通过按揭购买,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不能机械地以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来确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买房屋的钱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并且已经向开发商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证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因此,只要房屋买卖行为发生在婚前,并且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房屋登记在买房人个人名下,就应当以婚前个人财产处理。因此,婚前购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出已资购买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二)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网友点评:
结婚前买房,婚后下来房产证,是共同财产吗?
不动产物权确实是登记设立,但房产证只是对于原本物权的确认,要求以登记为准主要是出于保护交易安全的目的,而且办理房产证与实际购买房屋之时通常存在一定的时间差,房屋的权属还需要考察购房款的出资,不能够单纯的从房产证取得时间来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简单来说,此类问题争议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全部购房款,而是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两种情形下房屋的归属也不同。
在第一种情形下,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房屋,并支付全部购房款,其出资来自于婚前的个人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一方婚前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且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换为共同财产。此时,该房屋只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形式的转化,个人财产的性质不发生变化,即使在婚后取得房产证,也不改变个人财产的性质。
第二种情况则不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也对此予以明确,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时,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所对应的份额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另一方可以主张其补偿共同还贷部分所对应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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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套房子是婚前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所有。
房本什么时间下来并不重要,关键是房本上产权人的名字是购房者的名字,这个不会因为结婚关系而改变。如果你们没有婚后共同按揭付款,这个房子就完全是单方私有。而且也不会因为结婚的年限而转为共有。
在1993年最高法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在2001年颁布实施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9条规定,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当旧的司法解释与新的司法解释有冲突时,旧的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就自然失效了,而应以新的司法解释规定为准。
综上所述,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不管夫妻双方在一起生活了多少年,也依然是个人财产,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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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需要分情况来说看:第一:如果是婚前全款购房,婚后才出房产证,亦属于购买方的婚前财产;
第二:如果是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才出房产证,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就是说,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还贷及相应增值部分需要分割一半对价给对方,但是婚前首付、婚前还贷及相应增值部分还是属于购买方婚前个人财产。
网友点评:
婚前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置下的产业,当然就是夫妻共有资产。
房产证仅是某人购房屋的权属证明,与婚前婚后状况并无直接关系。
夫妻组建家庭,共同生活,物质条件是必须的基础,遮风避雨,饥寒饱暖。
但是,夫妻关系仅维持在物质基础之上,这样的感情总被雨打风吹去。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达到这样的情境,水乳交融,还有什么锱铢必较?不过,就此事而论,搞个君子协定,婚前婚后产财的标定,经过公证,明确权属,心安理得。
这样的结果,相互猜忌,隔阂渐深,?? 不偿失,慎重其事。
一句话,计较房产,看重物质,如此夫妻?? 幸福难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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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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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买的房子,婚后房产证才下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有几种情况:一是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不管房产证什么时候下来,都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二是婚前一方以首付款支付购买的房子,婚后两个人共同还贷,那么这个房子的首付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而婚后两个人共同的还贷属于个人财产,且其余未还完款项属于购买方的债务。三是婚前一方父母赠予。那么不管房产证什么时候下来都是属于这一方的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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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人一半。
男方(女方)做过婚前财产证明吗?没就一人一边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还没有对婚前财产协议做明确的概念描述。
婚前财产协议的法律基础在于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中夫妻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的规定。
婚前财产协议应指男女双方对各自婚前婚后所得的财产的归属做出的约定,此约定在婚前、婚后都可办理,不受登记与否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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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给出条件;
1,如果婚前一方买了房子;
2,但没有下房产证;
3,等到下房产证的时候已经结婚。
二、答案;
1,婚后房产证登记在出资人名下的,属于出资人个人财产;
2,婚后房产证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视为赠与行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证登记在出资人名下的,属于出资人个所有,另一方享有共同还贷部分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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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上梁山,先寻败路,现在的婚姻千奇百态,还未结婚,先把财产计算好,大约是准备结婚后就做离婚的打算了,那你还结什么婚呢?婚姻是两个人共同生活,携手前进,共筑幸福的港弯,生儿育女,有一个每好幸福的家,才是人生的终点站,到了那时,儿女是房屋的继承人,还要把财产登记吗,如果你是这样心胸小的人,还结什么婚,守着那份房子就此一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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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不是看下房本的时间,而是看出席的时间。
如果是婚前全款买的房屋,即使房本是婚后下来的,也是自己的个人财产,与结婚无关。
如果婚前买的房子,只是付了首付,那结婚后共同还贷和房屋增值部分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需要分割。
当然,如果双档有财产约定,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网友点评:
您好,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不是看下房本的时间,而是看出席的时间。
如果是婚前全款买的房屋,即使房本是婚后下来的,也是自己的个人财产,与结婚无关。
如果婚前买的房子,只是付了首付,那结婚后共同还贷和房屋增值部分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需要分割。
当然,如果双档有财产约定,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网友点评:
婚前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婚前房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现实中普遍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一方在结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子;二是由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三是一方在结婚前以个人财产支。
付首付的房子。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三种情形:(一)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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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是肯定的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买房时有付款凭证、发票、身份证件等等都足以证明,这个房子属于婚前一方合法付出、合法所得。
与婚姻的另一方无关——除非他(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她)为这个房子出资或其他方式付出了。
至于婚后是否要成为夫妻共同财产,那得看夫妻双方是否通过合法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