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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繁荣发展,人们的世界观、价值观都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离婚已不再是稀奇事。当婚姻关系结束时,伴随着的便是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的分离,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成为了民事审判实务中常见的问题。那么,离婚时,你有多少财产可以争取?有多少财产对方无权争取?这需要我们区分清楚哪些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不论知识产权形成于婚前或是婚姻存续期间,只要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注:虽然可能只有一方有继承资格,但除有遗嘱或者指定给一方外,继承或受赠所得为共同财产。)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
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9、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0、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注:诸如个人婚前财产婚后投资等所获收益为共同财产,而个人婚前存款,婚后利息为个人财产。)
11、当事人
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1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3、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个人财产主要有: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
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
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一般个人使用的日常化妆品、服装、残疾辅助器具等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6、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注: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7、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8、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财产分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约定内容只要不违反
法律法规,夫妻双方怎么分割都可以。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分割。也就是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约定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原则上一人一半。这一半,离婚的时候你是可以争取的,但是属于你自己个人财产的,离婚的时候,对方是无权争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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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二辩在线法务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对离婚财产的分割是离婚过程中的大事,同时也与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密切相关。要是你在分割共同财产的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的话,可以来电向我们华律网网站的专业律师寻求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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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2]
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财产一般均等分割,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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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平分,除非一方有过错。
更多关于财产分割的相关信息...也可以在评论区留言进行法律夫妻一方财产的规定 感谢各位的阅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婚前个人财产 夫妻任何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有形财产夫妻离婚后,必然会分割共同财产,那么我国婚姻法对离婚财产分配怎么规定的呢?接下来就是拓夫律所律师整理的相关内容。
一、离婚财产分配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法律规定的离婚房产分割和你想象的逻辑不一样。
离婚房产分割要分的房屋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房屋整体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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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大原则平均分割!但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如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该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如婚内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归一方所有,离婚时也认定为一方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婚前贷款购房,婚后还贷的,房产属于个人,但婚后还贷及还贷升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离婚时购房一方给予对方补偿!如离婚前或离婚时,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转移财产方,依法应当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婚前投资,婚后获得收益,该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共同分割,但婚前财产孳息或升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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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婚前有协定有效的婚后财产划分协议的话,那么婚后所有取得的财产都需要按照协议的条款进行明确划分,并且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婚后没有写上协商拟定相关协议的话,就要按照《婚姻法》中的相关规定来。婚后的共同收益基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有需要注意的一般都是婚前个人所得的财产以及单方赠予财产,但也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的所营利的部分也都是属于婚后财产。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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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财产不管经过多长时间、形式如何变换,都属于个人财产,不会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婚后产生的财产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应当平分。但有特殊情况除外,如存在双方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等情形。
你的问题较为笼统,若需要进一步咨询,可私信我把事情描述清楚关元朝律师超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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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这个财产是不是共同财产,是的话才有分割这一说
如果是共同财产,就可以主张分割一半,但是像房屋、股票这些分割一半可能就不能用了
所以还是得看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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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是夫妻共同财产才能进行分割
所以要先解决这个问题
一般来说一半一半
男方有过错例如出轨赌博家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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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元朝律师超话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平均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