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点评:
1.父亲欠债个人和银行,子女有义务承担吗?是不是跟着户口的这个女儿要承担父亲的所有债务
父与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父债就是父亲作为主体与他人发生的
债权债务关系,与其子无关。在父亲
死亡后,按照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遗产应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但应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不负偿还义务。儿子作为继承人当然要受上述规定约束,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偿还被继承人所欠债务,也不能说是“父债子还”。继承法还规定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超出遗产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在实际生活中,有不少子女自愿替父还债,作为一种优良传统应予支持、提倡,但在法律上,儿子没有替发亲还债的义务。
2.放弃继承权就能不赡养父母?律师提醒:除非有这种“特殊情况”
中国有句固话说得好,百善孝为先,中国人对于孝道是非常尊重的,这不仅是作为道德要求被人们所遵从,更是被写入了法律中,成为了子女赡养老人的义务。但是随着大众价值观发展得越来越多元化,这个所谓的孝道就开始变质了,似乎越来越多的人赡养父母只是为了继承父母的遗产,尤其是在兄弟姐妹比较多的大家庭,这种情况就更为明显,谁继承父母的遗产税就赡养父母已经成了默认的事实,父母就像皮球一样被子女们踢来踢去,结果往往是父母的晚年生活过得非常不安生,并不能得到很好的照顾。
在大多数人的惯性思维里,“谁继承谁赡养”是一个理所当然的事情,尤其是很多家庭里重男轻女的思想比较严重,老人们更愿意把自己的财产留给儿子继承,这肯定也会让家庭里的女儿有想法,所以有的家庭会里一份协议,协议里说明老人有儿子养老,女儿放弃遗产继承权,同时也不承担赡养责任。等到了老人的儿子不想拿到了财产,有不想赡养老人的时候,就想起让女儿来承担赡养责任了,三方纠缠不休,最后只能闹上法院。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被继承人可以按照自己的自由意愿分配财产,但是《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里同时也规定了子女放弃老人的继承权,同样需要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以不赡养的目的签订放弃继承权的协议本事就是无效且不合法的,就算老人把财产全部留给儿子,却让女儿来赡养的做法有些不地道,但是上赡养义务却是每个子女都要承担的责任,不过这也并不代表子女一定要赡养父母,律师提醒:除非使用这种特殊情况,那么子女就可以不承担赡养责任。
在亲子关系中,抚养义务和赡养一义务是相辅相成的,如果父母没有对子女尽到抚养义务,那么子女业内有对父母进行赡养的义务,比如子女的父母在其未成年时就已经离异,而非监护人一方并没有给子女支付任何赡养费用,这种情况就要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子女可以拒绝承担非监护人一方的赡养义务。除了这种情况外,其他的不赡养行为,不论是出于什么理由,都是属于违法行为,所以希望大家还是应该先从道德层面出发,对父母尽到孝道,再从法律层面出发,对父母尽到赡养义务,这才是为人子女的责任。
网友点评:
这两者是完全不一样的,监护人的范围大于赡养人的范围,两者不是一个概念。
一,关于法定监护人,我国《民法通则》中有明确的规定: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注: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亲属; 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关于赡养人的定义: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网友点评:
子女赡养父母是一种法律义务,同时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实践中也有子女无需赡养父母的情况,那么子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赡养父母?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3种可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
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
需要指出的是,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虽然可以免除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
此外,不少人以下几种情况通常会被人们误以为可以不赡养父母,其实这些都是认知上的错误:
1、已婚的成年子女本人没有经济收入,但配偶的收入足以维持生活的,也应当承担赡养义务。
2、不能以父母因客观原因不抚养自己而推脱赡养责任。
3、父母取消子女对财产的继承权的,子女仍有赡养义务。
4、子女不能通过声明放弃财产继承而不承担赡养义务。
5、父母再婚的,子女不能拒绝赡养老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网友点评:
子女赡养老人写入法律是正常的,因为这样的问题确实存在,需要规范。但是,我认为将这些写入法律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关键的还是劳动法的保障,以及体制的改变。如果子女的工作真的一周48小时以内,如果没有户口限制,如果基本的住房、教育等没有那么昂贵且依赖于户口所在地,如果医疗保险等等也不依赖于
户籍,那么别说常常去探望老人,就是和老人住在一起也是非常简单的事情。
因为以上问题,导致亲子不能团聚,导致了后代的教育无法延续,奔忙的生活,物质的紧缺与追逐,又导致常常忽略了情感教育,以至于出现很多题主这样的觉得子女对于老人没有赡养义务,子女生得不好是父母的罪过这样的人,使得道德上的义务感与情感上的亲密、主动都消退,赡养父母变成靠法律鞭策的事情,太悲哀。这样的悲哀却也不是个人就能造成的,虽然家庭教育是主要的原因,但是社会环境不好,身边缺乏言传身教的榜样,社会缺乏孝悌的风气,不存在积极的导向,却是更重要的原因。
父母决定生育子女是父母的事情,人口小的时候,这个是种群繁衍的义务,人口多的时候,可以自由选择。而子女是出生之后才逐渐在新的基因的基础上形成各种个性的,心智成熟之后,父母对于子女就没有监护人的义务,子女就是独立的个人了,此时,你爱怎样怎样,只要不危害他人,只要遵守了法律和道德,随便你。正常情况赡养父母是法律和道德的内容,你不愿意只能代表你发展不正常,造成多样性了。希望以上可以有所帮助。
网友点评:
在我国,赡养老人属于法律规定的义务,是必须要履行的,除非父母对子女有过非常严重的暴力犯罪等行为,否则赡养义务不可能通过任何形式予以免除。
不过,所谓赡养义务,并不是父母有多少债务,作为子女就要替他偿还多少债务。赡养只需要每月提供符合当地基本生活需要的物质资助,以及必要的精神扶助也就能够实现赡养义务的法定履行了。成年人的债务都是由成年人独自负担的。父债子偿在法律上没有任何的依据可言。
至于你说的协议,不会有这样的协议,即便签了这样的协议也会因为违背法律而无效。而监护权的转移,是对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说的,也就是未成年人,你已经成年,就不存在监护权的问题了。法律人,你是你自己的监护人了。
家庭琐事本来就最难处理,尤其是长辈的不负责任问题。本着家和万事兴的原则,可以试着去沟通,即每月除了必须的物质资助外,不再负担任何钱财。父亲如果依然有劳动能力,每月的赡养钱也不会有多少,即便诉讼了也不会判决多少。这个可以放心。但是,请三思。别人不仁不代表我就可以不义。毕竟是父子,以和为贵。
仅从旁观者的冷眼,可以只给生活必须的钱,建议适当多些,也不用担心违背法律了。债务问题,由借债的人自己负责。至于征信,你自己的征信维系好最重要。除公务员外,一般也不会去核查家里人的政审等情况。坐下来,喝喝酒,跟父亲说说心底话,敞亮点。年轻人,相信自己的能力总能好的。
网友点评: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在司法解释中,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已婚妇女也有赡养其父母的义务和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第十一条的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同时规定,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其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需要赡养的父母可以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在处理赡养纠纷时,应当坚持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通过调解或者判决使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对负有赡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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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监护与赡养:
夫妻
离婚时需要对子女的抚养权作出处理,可以协议确定归一方抚养,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诉请法院进行判决。离婚后,取得抚养权的一方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并与之共同生活。此后,双方可以协议变更抚养关系,或者当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出现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时,另一方也可以请求法院变更抚养关系。但是,如果你现在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不存在变更抚养权的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若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父母有权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在通常情况下当事人不得通过约定来放弃或者免除赡养义务,若子女与父母签订免除抚养义务的协议,属于违反公序良俗,将会被认定为无效。
笔者认为,法律规定子女赡养义务的目的在于保障无劳动能力的老人正常生活,使其老有所养、老有所乐,但并不等于子女要无限度的满足父母的要求。如本案中父亲在外一直欠债,向子女要钱。这实际上已经超出了其正常生活所需,而且对外借款属于父亲的个人债务,子女并没有义务替其还款。你只需要保障父亲的正常生活即可,如衣食住行及就医等方面的开支,可以将钱给父亲,也可以不直接将钱款直接交由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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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个义务是法定义务,是必须要遵守的义务,而且这两个义务不是互相制约关系,不是互相依存的关系。
父母没有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长大以后是否需要赡养父母呢?
刚才说了,赡养与抚养并不是互相依存的关系,也就是说,无论父母是否抚养子女了,子女都要赡养父母,这才是法定义务的含义,不管你愿意不愿意,不管从小父母怎么对你,但你,只要是父母所生,你就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有人说,那这太不公平了,其实,没什么公平不公平之说,父母把你带到这个世界上,只要你还活着,你就应该管他,因为他们给的你生命,你总不能学哪吒,把骨肉全都还给父母吧,这是其一。
第二点是,父母抚养子女道理也一样,你只要生了,你就要养,所以离婚的要出抚养费,这也是法定义务,有的父母不愿意抚养怎么办?到法院去告,讨要抚养费,官司肯定赢。
如果你不去打官司,那就别怪法律了,你也别怪父母,到时候,你父母告你要赡养费,他们的官司也一定能赢,你别说小时候他们不养你,这没用。只有一定情况,你可以不管,就是你被别人
收养,这就跟亲爹妈没有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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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债务儿女必须要完全继承吗?父母欠债无法偿还,是否就意味着儿女必须要替父母偿还清债务呢? 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
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的债务的,这时候就有义务返还了。
继承法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继承遗产就须继承债务,即父母死后子女继承了其遗产的,需要在遗产价值范围内还债。
子女的个人财产不用来还债,或者是接受了父亲的馈赠导致父亲无非偿还债务,也须代替父亲偿还债务。
另外法律明文规定对于赌债是不予以承认的,如果只有欠条未标明是赌债,那么这个欠条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是成立的。
父亲在世,子女如果已经有自己的独立经济收入,各自都有自己的财产。
一般父亲欠的债,子女没有必须偿还的的义务。
但是子女有赡养父亲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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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债务儿女必须要完全继承吗?父母欠债无法偿还,是否就意味着儿女必须要替父母偿还清债务呢? 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
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的债务的,这时候就有义务返还了。
继承法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继承遗产就须继承债务,即父母死后子女继承了其遗产的,需要在遗产价值范围内还债。
子女的个人财产不用来还债,或者是接受了父亲的馈赠导致父亲无非偿还债务,也须代替父亲偿还债务。
另外法律明文规定对于赌债是不予以承认的,如果只有欠条未标明是赌债,那么这个欠条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是成立的。
父亲在世,子女如果已经有自己的独立经济收入,各自都有自己的财产。
一般父亲欠的债,子女没有必须偿还的的义务。
但是子女有赡养父亲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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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孩子长大,不容易啊,咱们差不多,但我比你好些,我父母去世的早,什么东西都要靠自己单独完成,也就是早当家嘛,你也应该有这样的想法吧。
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的义务 ,脱离父子关系,法律上没有明确的明文规定,也就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不受法律保护的。血缘的父子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解脱的,是受法律保护的。只能是其中一方死亡才终止。再来说说你父亲的债务问题,只要你没有继承父亲的财产,你父亲欠的债你是没有义务偿还的,这与你无关的,放心吧。父母亲欠款或欠信用卡逾期,都与子女无关,也不影响你的征信,我有个亲戚是做律师的,这些都是从他那里问到的,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果你觉得哪里不明白,具体可以到当地咨询下律师,他也可以明确告诉你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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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义务,无论老人当初决定把财产留给谁。
两个儿子的赡养义务不能因老人对自己遗产的分配而免除。
如果老人还清醒的话,老人赡养老人的这个问题上,独生子女、非独生子女这真的不是决定性因素,甚至连个关键因素都算不上。
最重要的因素是第一:子女是否愿意赡养关于不
结婚的问题我和他们提过,我爸一开始是说怎么能不结婚呢... 起码即便没空回家也可以让他们经常来看我而不用烦恼路费的问题。
有时候也会痛恨自己平庸,害怕以后找不到好的工作。
但赡养监护人的个人,也就是跟民政、
居委会这种最后监护人监护人相当,显然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利益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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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也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根据本案的情况...指定自己为监护人监护人的个人,也就是跟民政、居委会这种最后监护人监护人相当,显然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利益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问题,就已经放弃传统道德观念了,认为这是道德绑架,那就不必以道德说话) 法律规定父母作为监护人要抚养子女,同时子女要赡养老人。
怎么个抚养关于不结婚的问题老人都进不了养老院,因为进养老院必须的有子女签字或是监护人但是他们极少有亲戚能够去担任监护人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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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但是也存在着一些普遍的问题:
独生子女的情况下,要么自己亲自照顾老人,要么出钱托付给负责任的老人院,若完全弃之不顾,当受到道义的批评和法律的制裁。
多子女的家庭,往往问题更多,赡养老人和财产继承有关联,和子女们应负担的赡养费也有关系,常常因为这些问题处理不公,导致子女虽多,却互相推诿,无人赡养老人。
养老社会化是大趋势,但是现在养老院还太少,体系完善,服务到位,正规化,合法化的养老机构,数量少,费用高,无法满足需求。
赡养父母老人是子女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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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和父亲的血缘关系可能断绝,赡养义务也不可能断绝,没有办法通过协议解决。
当然,这种赡养义务是指给父亲保证基本生活的钱,而不是无限制给他钱,超出生活需要的钱款你是可以拒绝的。
至于你父亲的钱款,是他个人的事情,本来就和你无关,即使他过世后,你也只需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而不是无限制承担,法律对此也是有明确的。
至于监护权,你既然已经成年,就不存在监护权的问题了,也不存在什么监护权转给母亲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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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很多专业人士已经从法律上给予解答,但是从道德方面却很难实现。
我认为最简单直接的办法就是综合道德与法律:明确每月赡养费,然后广而告之,最后严格执行。
这样从法律上你每月都付给赡养费没问题,从道德层面,广而告之之后,亲戚朋友街坊也知道你有养老,只是老人道德不好。
最后,严格执行后,老人也知道不能乱消费,也会有所收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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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條文是死的,人間的有些東西,尤其是親情這樣骨子裡的東西,是沒有辦法用法律條文來辦的。
就像當時你10歲的時候,把你判給了你父親,但他仍然沒有對你負責,沒有做到法律定義的父親,法律沒有起到任何作用,一切都是他想怎麼做才怎麼做的。
所以你現在贍養不贍養老人,由你的內心來決定,由你的主觀意志決定。
网友点评:
首先父亲也是成年人,他要为自己行为负责,你不必为他信用卡买单。
至于赡养费,可以通过法律判决每年给多少,一次付清,其余欠债由他个人负责。
现在你已成年,与母亲无关,自食其力,与监护人无关了,不需要监护了。
母亲,你也有义务赡养。
与父亲的关系可以通过法律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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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亲欠债的主要用向决定了你该不该还,不是所有债务都不是父债子偿的范围,就象如果你欠债,你的父母有可能因你背负债务一样.赡养问题即必须保证最低生活所需,如果你生活尚可,可以多点,尽人子之孝嘛!也可以接父母同住,减少点消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