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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 专题 > 婚姻家庭 > 其他婚姻知识 > 婚姻中的共同财产是如何分配的?

婚姻中的共同财产是如何分配的?

时间:2020-06-20 20:16:47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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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华律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新婚姻法房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精神,增值部分基于一方个人财产投资在婚后取得的收益,这种收益法律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

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产的问题,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三)新婚姻法,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四)新婚姻法,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五)新婚姻法,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处理。

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六)新婚姻法,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房产如何分割?

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以上便是新的婚姻法中对离婚的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的新规定,面对越来越多的物质人,新的婚姻法目的在调整社会中人们偏离正轨的价值观。最后,新婚姻法中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产新的规定解释就到这里。如果还有疑问的话,那就需要咨询华律网专业的人士来解决了。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


网友点评:

离婚后财产的分割方式
1、实物分割

在不影响被分割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的情况下,对财产进行实际分配。如现金、银行存款等。

2、折价补偿

在财产不适合实物分割的情况下,夫妻一方主张共有物的所有权,由夫妻一方取得共有物,另一方获得相对应的价格补偿。共有物的价格,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确定的价值进行分割。

3、价金分割

夫妻双方均不主张共有物的所有权或者共有物不能分割的情况下,将共有物拍卖,双方对拍卖所得进行分割。

三、离婚后财产的分割原则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婚姻法分割财产的基本原则: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该条规定还不全面,在分割财产时,还需遵守以下原则:

1、平等原则

离婚时男女双方有平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对共同的债务、负有平等的清偿义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受收入多少、不因男女性别而有差异。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

在分割财产的时候,要从实际情况出发,要以双方的生产、生活为基本原则,尽可能不让财产的实际价值受到较大的损害。比如对于生产的分割可以分给有经营知识和能力的一方,然后由该方给付另一方一半的补偿。

虽然,婚后财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还是有方法可以将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婚前或婚后财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那就是签署婚内财产协议。


网友点评:

您好!先回答一下,您的假设提问,在这种情况下,父母若将房产赠与自己的子女,确定只归一方的,那么属于个人财产,配偶不得在离婚时予以主张分割。其次,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问题比较复杂,可以简单地查看《婚姻法》、三个司法解释及其他相关司法解释。最后,具体问题具体处理,建议寻找专业的律师帮助,维护自己的权利。
以上!希望能帮到您!您的朋友沈律师,欢迎私信、加微信(shenh


网友点评:

情感超话情话超话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将其名下房产过户给自己子女,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一般认定对自己子女的赠与,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该财产!除非夫妻双方签订书面,夫妻共同财产约定,约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办理过户!或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离婚律师在线法律诊断超话


网友点评: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收入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在诉讼离婚时是平均分配的。
如果不动产不能分割的,可以支付相应费用作为补偿。


网友点评:

婚后男方父母将房产过户到男方一人名下视为对男方个人的赠予,女方无权分得财产。
但若过户至双方名下或女方在房产证上加名的,则女方有权分割。


网友点评:

全款还是按揭?全款情况下视为对自己孩子的赠与,按揭情况下也是赠与,还贷部分是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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