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订单

好律师 > 专题 > 婚姻家庭 > 离 婚 > 婚前协议,不是利益最大化的方式! 如何将利益最大化

婚前协议,不是利益最大化的方式! 如何将利益最大化

时间:2020-06-10 20:07:34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案情:
曹律师,您好。经常看您的普法,收益良多。您今天发的关于婚前购房的,有个相关问题请教。

婚前一方A首付购房,登记在A名下,婚后A还贷。可否婚前约定,该套房产全部归属于A(当然A的另一半也同意的情况下)。此约定虽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但似乎与您中提及的新婚姻法的内容相矛盾,约定是否有效呢?

是否需要公证或者有律师见证即可?多谢!

观点:
1、婚前购买的而且登记在你名下,那就是你的个人财产。但婚后还贷部分虽然是你在还,但婚后收入是共同的,所以对方才有权利要求分割婚后共同还贷部分的本金和对应的增值。所以你俩婚前的约定,虽然有效,但本意上是想处理婚后这部分,婚前那部分其实不用约定也是你的。

2、可是你俩的约定我觉得还不够明确,建议再具体点说明:房产全部属于你,男方不得对婚后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主张相关利益。这样就针对法律的明确规定做了明确的权利排除。

3、我给你说完了,就不用再找律师见证了,签字就生效!公证只是外包装,不影响效力,所以,公证就没必要了。

法律之外:
这种已经稳占大部分份额的房产,结婚初期没必要写协议,没几个人会真心接受的,即便表面上满口爽快答应了,但那是为了面子而已,内心其实是抵触的,这就是病根。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啊,不一定哪个地方就给你找补回来了!

考虑以后离婚怎么办?如果结婚时间短,那婚后部分也没几个钱啊,为啥因为这个婚前协议给自己落下一个本来就不是一条心的口实呢?

如果结婚十年八年了,对方的贡献也很大一部分了,按协议执行,你挣得的归你,他挣得和你平分?对方会在离婚前,提早预留出自己的小金库的!这是人性!不要以为自己真的保护到了自己的利益!

金用火试,人用财试。钱在哪,心在哪
然后才是:夫妻齐心,其利断金!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加载更多

相关文章推荐

加载更多

合同文书推荐

更多 >
  • 自愿离婚协议书

    【合同文书】 ¥0.99
  • 有子女离婚协议书

    【合同文书】 ¥1.99
  • 离婚协议书(无子女、无财产、无债务)

    【合同文书】 ¥0.99
  • 离婚协议书(孩子归男方)

    【合同文书】 ¥0.99
  • 离婚协议书

    【合同文书】 ¥1.99
  • 离婚抚养协议书

    【合同文书】 ¥0.99

专长律师推荐

更多>
好律师将通过以下标准,择优对服务方进行推荐:
1、积极回复文字问律师且质量较好;
2、提供订单服务的数量及质量较高;
3、积极向“业界观点”板块投稿;
4、服务方黄页各项信息全面、完善。
  • 姜利峰 律师

    专长: 知识产权、借款担保、财产损害、名誉及隐私、婚姻家庭、民事诉讼、商事仲裁、刑事诉讼

    好评:
  • 李新杰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房屋土地、交通肇事、消费者维权、医疗纠纷、人身伤害、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劳动人事

    好评:
  • 董中辰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房屋土地、企业设立、民事诉讼

    好评:

热门服务

close

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