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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时间:2020-01-22 20:27:02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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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离婚当事人双方来讲,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离婚后财产分割了,离婚后涉及财产分割的纠纷不在少数。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通产是由离婚当事人协商处理,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是平均分割的,然而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会出现一方多分,一方少分。倘若无法达成一致,就需要依据法律来进行判决,那么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离婚后财产分割450.jpg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1、协商处理原则。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原则。

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原则。

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2020年分居多久可以离婚450.jpg

以上为“2020年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的相关内容,离婚财产分割尽可能通过协商方式解决,若双方不同意只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解决,也可了解关于没有共同财产离婚时该怎么办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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