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婚姻家庭 > 离 婚 > 离婚协议做了财产分割规定,前妻拒不履行协议,该如何处理?
好律师网用户咨询:
我和前妻上个月离婚,当时离婚协议明确夫妻共同财产中我得一套房,她两套房及一辆车,我得了少部分,前妻得了大部分。但现在前妻不按照协议规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我能起诉到法院要求重新分配财产吗?前妻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呢?
律师精选解答:
A. 您好 你们的离婚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节,不能撤销重新进行分配,但是你可起诉来要求对方按照协议约定配合你办理过户。
B. 你好,由于对方财产的分割你们双方已经协商解决,现在对方不履行过户义务,你不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但是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来履行,协助办理过户义务。
C. 是可以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如果对方不按照约定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可以针对协议约定事实进行起诉,要求其履行义务,或者要求法院针对财产进行分割。
D. 你好,不能要求女方重新分配你们的共同财产,因为你们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已经生效,所以只能起诉要求对方按照协议约定办理过户手续。法院判决之后,可以凭借判决书直接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
E. 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办理了离婚登记并领取了离婚证的,离婚协议对双方具有拘束力,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义务的,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对方履行,并要求前妻履行房屋过户义务,但不宜主张重新分配财产。
F. 你可拿着你们的离婚协议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配合办理,如果对方拒绝的话,直接按照法院的判决强制执行,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了。
G. 如果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部分,您可及时向法院提出起诉,由法院判决后予以确认,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如果要撤销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部分,重新分割,应当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起诉。并提供对方在离婚协议分割行为中存在欺诈和胁迫等情形,法院才予以撤销。撤销后重新分割。
相关政策法律条文:
前妻不按协议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我能起诉法院要求重新分配财产吗?
重新分配财产的前提是关于财产分配协议存在欺诈、隐瞒等情节。否则你只能起诉要求对方按照协议履行其义务,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得到胜诉判决后若对方还不履行,你可以持胜诉判决书直接自己办理。
离婚协议不履行怎么办?可申请强制执行么?
离婚协议书是男女双方关于人身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合意,如果没有欺诈、胁迫等行为,且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
根据我国法律的具体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理。男女双方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
离婚协议,是个人之间的约定,不属于可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文书。
以上问题“离婚协议做了财产分割规定,前妻拒不履行协议,该如何处理?”选自好律网用户问律师公开内容!想了解更多请关注好律师网婚姻家庭栏目。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讨论到这个话题的时候,好多人都说了自己的想法,有的觉得自己的好,有的羡慕别人的休息模式。然而没想
婚外情离婚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一)、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
“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但是,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还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
婚前财产约定的效力如何认定? 婚前财产约定如果没有违反法律或者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有效。夫妻可以
大宝和小宝间隔8岁。 8岁阶段的宝宝对别人的要求都忽然严格起来,甚至可以说是
很多时候,伤害我们的不只是肢体上的攻击,还有语言上的攻击。一些是絮絮叨叨的唠叨,一些是不顾情理的破口大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归夫妻共同所有;
不管分居多久,婚姻关系都不会自动失效的,只有离婚之后婚姻关系才会解除。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