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订单

好律师 > 专题 > 婚姻家庭 > 收养继承 > 正文

婚后怎么买房属于个人财产

时间:2019-08-17 06:31:38 来源:好律师
收藏
0条回复
一、父母买房,然后赠与子女或以遗嘱方式给子女。 优 点:不涉及以后纠纷问题。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且登记在父母名下,产权登记写在出资人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旦离婚,不参与婚后财产分割的! 缺 点:需缴纳两遍房产税且房产赠与的税费比较多。 改进方式:要想减少税费可以让父母可以立遗嘱,过世后,房子归男方继承,房产继承税费就会比较少。 程 序: 1、父母出面买房且登记在父母名下。 2、父母赠与给子女,签订赠与协议且经公证。 3、将房子过户到子女名下。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第二十九条: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二、夫妻签订买房协议或另一方书写放弃房屋证明 优 点:客观上简单好操作。只需缴纳一次税款且无后顾之忧。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缺 点:情感上不利于夫妻关系维护。 程 序: 1、夫妻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婚后买房协议,写明房屋产权归哪一方所有。 2、买房协议到公证处公证。 3、将公证书交给不动产权证办理机关,这样房子就永远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收藏
0条回复

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加载更多

相关文章推荐

加载更多

合同文书推荐 更多 >
  • 自愿离婚协议书

    【合同文书】 ¥0.99
  • 有子女离婚协议书

    【合同文书】 ¥1.99
  • 离婚协议书(无子女、无财产、无债务)

    【合同文书】 ¥0.99
  • 离婚协议书(孩子归男方)

    【合同文书】 ¥0.99
  • 离婚协议书

    【合同文书】 ¥1.99
  • 离婚抚养协议书

    【合同文书】 ¥0.99
专长律师推荐 更多>
好律师将通过以下标准,择优对服务方进行推荐:
1、积极回复文字问律师且质量较好;
2、提供订单服务的数量及质量较高;
3、积极向“业界观点”板块投稿;
4、服务方黄页各项信息全面、完善。
  • 蒋博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民事诉讼、商事仲裁、刑事诉讼

    好评:
  • 杨国丰 律师

    专长: 工程及房地产、劳动人事、婚姻家庭、遗产继承、交通肇事、人身伤害、财产损害、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

    好评:
  • 汪玉明 律师

    专长: 借款担保、消费者维权、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财产损害、遗产继承、婚姻家庭

    好评:

热门服务

  • 我要投稿
close

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