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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跟谁?抚养费谁出?

时间:2023-01-13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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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跟谁?抚养费谁出?

 

(一)抚养权归属问题

 

1.哺乳期内的子女,由哺乳母亲抚养;

 

2. 两周岁以下,一般跟随母亲,特殊情况跟随父亲,包括母亲生重病;母亲不愿意,父亲愿意等。

 

3. 两周岁以上,父母都要求直接抚养,法院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

 

请求方的举证证明责任:

 

(1)具有优先直接抚养的条件;

 

(2)子女愿意随其生活;

 

(3)具有抚养能力。

抚养权88-450.jpg 

优先条件包括:

 

(1)已做绝育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6)八周岁以上,父母都要求直接抚养,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4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6、47条

(二)抚养关系能否变更?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关系。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 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6、57条。

(三)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能否探望子女?

 

父母享有探望权。

 

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定条件下亦享有探望权。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而另一方则有协助的义务。

 

祖父母、外祖父母对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外孙子女尽了抚养义务,其定期探望子女、外孙子女的权利应当得到尊重,并有权通过诉讼方式获得司法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6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的通知 3.祖父母、外祖父母对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尽了抚养义务,其定期探望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权利应当得到尊重,并有权通过诉讼方式获得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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