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上市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
为充分发挥保荐人和财务顾问的持续督导作用,规范上市公司运作,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
为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场权证的登记结算业务,明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防范结算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有关业务规则,制定本细则。
为加强对证券交易所的管理,明确证券交易所的职权和责任,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证券交易所是指依本办法规定条件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为证券的集中和有组织的交易提供场所、...
为规范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协议平台")上进行的大宗交易和协议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
为规范权证的业务运作,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为规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上市、交易、转股、回售、赎回及兑付等业务,保护投资者和证券发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
为规范证券市场交易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对于经本所认定可创设的已上市交易权证,可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并取得中国证券业协会创新活动试点资格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创设人")可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创设同种权证。创设的权证与原上市权证的证券代码和...
为规范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其他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上市行为,以及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为规范权证的业务运作,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权证,是指标的证券发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以下简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