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的写作风格不同,不同的案件需要的文字表述方式也不同,很难说哪种是对的。
就我个人而言,只要能说清观点就是好的文书。优秀的文书应当使用尽可能简洁的语言。
再好的文章,法官、仲裁员是没有时间和心情欣赏的。
见过一份起诉状,诉求是要求法官将其个人关于房屋买卖案件的判决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删除,要求永远不允许上网,他的理由是因为判决里面有记录自己女儿曾交往过2个男朋友的事实,认为这个事实会对自己女儿的生活造成困扰。但是,这个事实当初就是他自己写的啊!
另一个起诉离婚的诉状中写道:“不堪忍受家暴的他终于要反抗了,在忍受了又一次家暴后大声地对妻子喊:“你不能再打我了,你再打我,我就,我就还手啦!”后来,我真的还手了……可结果是被打的更惨,于是我坚决要求离婚,法官,请求你让我离吧”
好律师网声明:
1、本栏目的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