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
- 【发布文号】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令第1号
- 【发布日期】1998-06-14
- 【生效日期】1998-06-1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令
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令
(第一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已经国务院批准,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授权,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 李勇武
1998年6月14日
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
《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的化学品名称如下:
1.3―羟基―1―甲基哌啶
2.3―奎宁环酮
3.频哪酮
4.氰化钾
5.氰化钠
6.五硫化二磷
7.二甲胺
8.三乙醇胺盐酸盐
9.二甲胺盐酸盐
10.二苯乙醇酸甲酯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