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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海关总署关于对进口饲料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 【发布文号】署税[1999]133号
  • 【发布日期】1999-02-24
  • 【生效日期】1999-02-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海关总署关于对进口饲料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海关总署关于对进口饲料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1999年2月24日署税〔1999〕133号)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按财政部税制税则司函告,进口饲料的进口增值税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78号)规定执行,即自1999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继续对进口饲料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根据上述规定,总署制定了进口饲料免征增值税的商品范围(见附件)。请各海关对已经缴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或收取的保证金予以退还。
H883/EDI参数库已作调整,有关通知将另文下发。
以上请遵照执行。
附件:进口饲料免征增值税的商品范围

附件:
进口饲料免征增值税的商品范围
(1999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


┌─────┬────────────────────┬───┬───┐
│ 税则号列 │ 货品名称 │原增值│现增值│
│ │ │税税率│税税率│
│ │ │% │% │
├─────┼────────────────────┼───┼───┤
│23011010 │肉骨粉 │ 13 │免 │
│23011020 │油渣 │ 13 │免 │
│23011090 │其他不适于人食用的肉渣粉 │ 13 │免 │
│23012010 │饲料用鱼粉 │ 13 │免 │
│23012090 │其他不适于供人食用的水产品渣粉 │ 13 │免 │
│23021000 │玉米糠、麸及其他残渣 │ 13 │免 │
│23022000 │稻米糠、麸及其他残渣 │ 13 │免 │
│23023000 │小麦糠、麸及其他残渣 │ 13 │免 │
│23024000 │其他谷物糠、麸及其他残渣 │ 13 │免 │
│23025000 │豆类植物糠、麸及其他残渣 │ 13 │免 │
│23031000 │制造淀粉过程中的残渣及类似品 │ 13 │免 │
│23032000 │甜菜渣、甘蔗渣及类似残渣 │ 13 │免 │
│23033000 │酿造及蒸馏过程中的糟粕及残渣 │ 13 │免 │
│23040000 │豆饼及类似油渣 │ 13 │免 │
│23050000 │花生饼及类似油渣 │ 13 │免 │
│23061000 │棉子饼及类似油渣 │ 13 │免 │
│23062000 │亚麻子饼及类似油渣 │ 13 │免 │
│23063000 │葵花子饼及类似油渣 │ 13 │免 │
│23064000 │油菜子饼及类似油渣 │ 13 │免 │
│23065000 │椰子或干椰肉油渣 │ 13 │免 │
│23066000 │油棕果或油棕仁油渣 │ 13 │免 │
│23067000 │玉米胚芽的油渣饼 │ 13 │免 │
│23069000 │其他油渣饼及固体残渣 │ 13 │免 │
│23070000 │葡萄酒渣、粗酒石 │ 13 │免 │
│23081000 │橡果及七叶树果 │ 13 │免 │
│23089000 │其他饲料用植物产品 │ 13 │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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