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1999年社会保险基金决算 和200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劳动部
  • 【发布文号】劳社部函[1999]221号
  • 【发布日期】1999-12-16
  • 【生效日期】1999-12-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1999年社会保险基金决算 和200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报工作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1999年社会保险基金决算
和200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报工作的通知

(劳社部函〔1999〕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做好1999年社会保险基金决算和200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 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字〔1999〕60号)、《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财会字〔1999〕20号)的规定和本通知精神,切实做好1999年社会保险基金决算和200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报工作。预算要求全面、客观,决算要求真实、准确。

二、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对1999年社会保险基金决算和200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情况做详细的分析说明,说明书与预、决算报表一起报送。

三、为方便工作,失业保险基金的预、决算报表与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预、决算报表分开编报。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按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已布置的方法进行。

四、各地区1999年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报表和200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报表,经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于2000年2月底前报送我部失业保险司和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由于今年实行了新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此次印发的决算和预算报表与往年有所不同,请各地认真组织编报。
附件:1.1999年度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报表(略)
2.2000年度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报表(略)
3.1999年度失业保险基金决算报表(略)
4.2000年度失业保险基金预算报表(略)

1999年12月16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