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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
  • 【发布单位】邮电部
  • 【发布文号】信息产业部令第17号
  • 【发布日期】2001-11-26
  • 【生效日期】2001-11-2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

(第17号)

为了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信息产业部决定,1993年9月11日发布的《 从事放开经营电信业务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和1995年11月10日发布的《 放开经营的电信业务市场管理暂行规定》自2001年12月11日起废止。

部长 吴基传
二00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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