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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关于开展农村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调研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土资源部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2-05-24
  • 【生效日期】2002-05-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关于开展农村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调研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农村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土地开发整理是实现耕地总量平衡、促进经济发展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其中土地权属管理,是维护土地开发整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发生新的土地权属争议,促进土地开发整理事业健康发展重要环节。为 全面深入了解并掌握农村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的基本情况,深刻剖析存在的主要问题,系统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最终促成有关部门规章或政策性文件的出台,部决定由部地籍司、耕保司组织开展农村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调研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部门同时开展同口径调研。各地要按照《农村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调研方案》(以下简称《调研方案》)确立的指导思想、调研内容、实施步骤等,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与有关单位密切配合,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形成有问题、有重点、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报告,并对《农村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提出修改意见。

请各地于 6 月 15 日之前将调研联系人及电话报部地籍司, 10 月 15 日之前将调研报告和对《暂行规定》的修改意见提交部地籍司。

部调研组联系人:佟绍伟 电话: 66558213
邱烈飞 电话: 66558200

附件: 1 、农村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调研方案(略)

2 、农村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略)


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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