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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关于请做好《房改与房地产工作简报》订阅和信息报送工作的函
  • 【发布单位】建设部
  • 【发布文号】建住房综函[2002]070号
  • 【发布日期】2002-11-04
  • 【生效日期】2002-11-0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关于请做好《房改与房地产工作简报》订阅和信息报送工作的函

关于请做好《房改与房地产工作简报》订阅和信息报送工作的函

(建住房综函[2002]070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房地产处、房改办,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房地局、房改办,有关市、县建委、房地局、房改办、开发办、拆迁办、资金管理中心:

《房改与房地产工作简报》(以下简称《简报》)是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建设部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司)编印的内部资料,编印的宗旨是及时传达中央和我部及有关部委关于房改与房地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时报道房改与房地产工作的最新动态,及时交流有关房改与房地产工作的信息,推动房改与房地产工作的健康发展。

《简报》的主要内容是:

一、刊登党中央、国务院、建设部和有关部委关于房改与房地产工作的政策法规;

二、报道各地住宅建设、房地产开发、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物业管理、住房制度改革、住房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基本做法、经验、体会等;

三、转载建设部和住宅与房地产业司有关重要会议的文件和领导讲话;

四、登载建设部和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关于推动房改与房地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简报》为不定期内部资料,全年编印50期左右,每月3-5期。发行主要对象是:市、县以上建委、房地局、房改办、开发办、拆迁办、资金管理中心及其基层单位和机构。

为进一步办好《简报》,促进房改与房地产各项工作的发展,请继续组织好2003年《简报》订阅工作。2003年《简报》订阅时间截止2003年3月31日。同时,编辑部拟将 2002年的《简报》编印成合订本,可一并订阅。

请各地对《简报》给予关心和支持,及时将本单位、本地区有关房改与房地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动态、典型经验及存在问题等报送《简报》编辑部,联系人:陈健容、周宝环,电话:010-68393066, 68394117(传真),通讯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综合法规处,邮编:100835。

附:《房改与房地产工作简报》订阅单(略)

二○○二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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