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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发布单位】国土资源部
  • 【发布文号】国土资源部令第16号
  • 【发布日期】2003-01-03
  • 【生效日期】2003-01-0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国土资源部令第16号)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已经2002年12月20日国土资源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田凤山

二○○三年一月三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土资源部负责全国地质资料的汇交、保管和利用的监督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二)管理全国地质资料馆,指导全国地质资料馆藏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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