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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商务部公告2003年第62号
  • 【发布单位】商务部
  • 【发布文号】商务部公告2003年第62号
  • 【发布日期】2003-10-31
  • 【生效日期】2003-10-3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商务部公告2003年第62号

商务部公告2003年第62号

2004年农产品、工业品和纺织品(被动配额除外)的出口配额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现公布2004年农产品、工业品和纺织品(被动配额除外)的出口配额总量。凡符合条件的配额申请人可按相关规定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商务厅(局)或直接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商务部受理申请的时间为2003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二OO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2004年农产品、工业品和纺织品(被动配额除外)出口配额总量

类别 商品名称 单位 配额总量 备注
农产品 锯材 万立方米 11.5  
茶叶 万吨 28.5  
其中:绿茶 万吨 18  
红茶 万吨 5  
乌龙茶 万吨 2.5  
其它特种茶 万吨 3  
活大猪 万头 170  
其中:香港 万头 155  
澳门 万头 15  
活中猪 万头 28.4  
其中:香港 万头 28  
澳门 万头 0.4  
活牛 万头 5.65  
其中:香港 万头 5  
澳门 万头 0.65  
活鸡 万只 3325  
其中:香港 万只 3000  
澳门 万只 325  
工业品 钨及钨制品(折合金属量) 万吨 1.6  
锑及锑制品 万吨 6.57  
锡及锡制品 万吨 6.37  
锌及锌制品 万吨 58.8  
白银 3.50  
氟石 万吨 75  
滑石 万吨 60  
碳化硅 万吨 23  
轻(重)烧镁 万吨 130  
石蜡 万吨 55  
纺织品 蚕丝 36636  
坯绸 万米 2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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