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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信用管理座谈会文件的通知
  • 【发布单位】科技部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3-12-31
  • 【生效日期】2003-12-3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信用管理座谈会文件的通知

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信用管理座谈会文件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委:

今年11月18日至20日,科技部计划司和监察局在广东南海召开了科技信用管理座谈会。这次会议的主题是贯彻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座谈讨论在国家科技计划中引入信用管理机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全国17个省市的科技厅(委、局)的计划管理部门和监察、纪检部门共60多位代表参加了会议。科技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吴忠泽同志在座谈会上发表了关于科技信用管理的重要讲话(已发),科技部计划司申茂向巡视员在会议闭幕式上做了总结讲话。此次会议是科技部召开的关于开展科技信用管理工作的第一个重要会议,现将会议纪要(附件一)和总结讲话(附件二)函送给你们,以供参考。

附件:1.科技信用管理座谈会会议纪要
2.引入信用管理机制提升新时期科技管理水平


二00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科技信用管理座谈会会议纪要


在全国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高潮中,科技部计划司和监察局于11月18日至20日在广东南海召开了部分省市科技信用管理座谈会。来自17个省市科技厅(委、局)和研究机构的近70名代表出席了这次会议。科技部党组成员、中纪委驻科技部纪检组组长吴忠泽同志参加了座谈会,并在会上作了关于加强科技信用管理的主题报告,科技部计划司巡视员申茂向同志作了会议总结。

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座谈讨论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引入科技信用管理机制,加强和完善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以更好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使科技进步为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全体代表认真听取了科技部计划司及相关单位的专家在会上所作的《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中实施信用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信用管理办法》制订情况的说明,听取了来自国务院发展中心等单位的有关信用管理专家的报告,认真座谈讨论了吴组长主题报告,并通过讨论对《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中实施信用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信用管理办法》两个文件提出了修改意见。

会议一致认为,会议虽然时间短,但内容十分充实。会议提出的科技信用管理命题新颖,但工作基础比较扎实。本次会议是研究社会信用理论的学习会,是在国家科技计划中引入信用管理机制的务虚会,是各地科技信用实践经验的交流会,是加强科技信用管理的动员会。

会议一致认为,吴组长的主题报告全面分析了科技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阐述了做好科技信用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客观地分析总结了当前科技信用管理工作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并从理论高度分析了产生这些信用问题的根本原因,同时运用大量的实证给予了充分的说明。报告还介绍了近几年来科技部推进科技信用相关工作的基本情况,全面布置了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会议认为,吴组长的重要报告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证说明,是搞好科技信用管理工作的重要文件。体现了科技部党组对科技信用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对在新形势下如何抓好党风廉正建设,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反映了科技界对我们做好科技信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期望,是贯彻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

会议一致认为,《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中实施信用管理的若干意见》是目前科技信用管理中第一个比较完善而具有可操作性的文件,并建议科技部在修改后尽快发布施行。

会议认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信用管理办法》是为落实《若干意见》所制定的第一个配套文件。与会代表充分肯定了制定该办法的重要性,认为对于提高评审专家信用意识,促进行为规范,确保项目评审的公正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认为,在下一步工作中要进一步学习吴组长的主题报告,加强领导,深入研究,积极实践,加快科技信用管理制度建设,要着力做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1、抓住重点,继续深入开展科技信用研究;2、加强道德建设,提高科技界科技信用意识;3、尽快发布"若干意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4、抓紧制订相关配套文件,形成比较完整的科技信用管理制度体系;5、加强领导,率先垂范,从我做起。


引入信用管理机制提升新时期科技管理水平
在部分省、市科技信用管理座谈会上的总结
科技部计划司申茂向
2003年11月19日,广东

尊敬的吴组长、各位科技厅的领导、各位代表:


在全国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高潮中,科技部在这里召开部分省市科技信用管理座谈会,针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的新要求,针对科技发展中和科技管理的实际,座谈在新形势下如何作好科技信用管理,无论是对当前,还是对未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我受吴组长的委托,就会议情况作简要的小结,如有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科技部召开的科技信用管理座谈会在广东省科技厅、佛山市、南海区科技局的大力支持下,2003年11月18日至20日在广州佛山市举行。来自17个省、市的科技管理部门和研究机构以及新闻单位的近70名代表出席了这次会议。广东、山东等九个省市的主管厅长和纪检组长出席了这次会议。科技部党组成员、中纪委驻科技部纪检组组长吴忠泽同志自始至终参加了会议,并在会上作了热情洋溢的"加强科技信用管理"的主题报告。科技部计划司及相关单位的专家在会上作了有关情况介绍。会议还听取了广东省科技厅谢明权厅长关于广东省科技工作经验的介绍,值得我们大家学习和借鉴。

会议全体代表认真热烈地讨论了吴组长的主题报告、《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中实施信用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信用管理办法》。对吴组长的主题报告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对《在国家科技计划中实施信用管理的若干意见》形成了若干基本共识,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信用管理办法》给予了基本的肯定,同时一针见血地给我们提出了一些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与会代表一致认为,会议虽然时间紧短,但内容十分充实;提出的科技信用管理命题新颖,但工作基础比较扎实;该项工作同时也比较超前,但发展前景非常广阔,并且十分引人关注。大家都认为会议非常成功,用吴组长的一句话说:"它将成为我们科技管理发展史上具有历史意义的里程碑",这是第一点,对会议基本情况的一个概述。

二、会议取得的成效和形成的基本共识

会议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效和基本的共识。

首先是有一个很好的主题报告。吴组长在会议一开始,就给我们作了关于引入信用管理机制的主题报告。大家一致认为吴组长的报告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证说明,是我们搞好科技信用管理的第一个开拓性文件。报告中全面分析了科技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阐述了做好科技信用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客观地分析和总结了当前科技信用管理工作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并从理论高度分析了产生这些信用问题的根本原因。运用大量的实证给予了充分的说明。报告还向大家介绍了近几年来科技部在推进科技信用相关工作的基本情况,全面布置了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这是我们今后开展科技信用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的可靠的基础依据,是抓好科技信用管理工作的基础性文件。体现了科技部党组对科技信用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对在新形势下如何抓好党风廉正建设,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反映了科技界对我们做好科技信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期望,是科技部党组以及在座各位在单位贯彻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

二是完善了《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中实施信用管理的若干意见》。与会代表对《若干意见》共6款23条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大家认为条款清晰明了、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从内涵、意义、基本原则、相关主体、直至定位、评价指标以及法律依据等都作了具体规定,是目前科技信用管理中第一个比较完善而具有可操作性的文件。正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任兴洲研究员的评价中所说的那样,"《若干意见》虽然是科技部提出的信用管理的文件,但在整个社会经济信用体系中看来也是相对比较完善的文件。就美国而言,我也没有看到过他们有比较类似完善的文件"。与会代表还真诚坦率地提出了一些宝贵的修改意见,并建议科技部在修改后尽快发布施行。这是取得的第二个成果。

三是充分肯定并修改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信用管理办法》。项目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是为了落实《若干意见》所制定的第一个配套文件。由于一些问题还需进一步深入研究,所以本次会议只作为讨论文件提供大家充分讨论。与会代表在讨论中充分肯定了该办法的基本框架和制定该办法的重要性。在引入信用机制对项目评审专家进行信誉管理,这是科技界十分关注的热门问题,该办法实施对提高专家的信用意识,促进行为规范,确保项目评审的公正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希望尽快修正、完善、试行。

取得的第四个成果是形成了基本共识。通过大家热烈的讨论,形成了以下共识,为我们实施《若干意见》的坚实基础。

1、大家一致认为在科技管理中引用信用机制是科技界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

2、在科技计划管理中引入信用机制是科技管理工作的创新,它必将强有力地推动科技事业的健康发展。

3、科技信用是社会经济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合乎中国改革开放的基本国情,大家一致认为抓科技信用的时候到了。

4、科技计划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合力共抓科技信用管理是最佳的结合方式。

5、认为《意见》和《办法》要先试行,后推行。在工作上要先试行后推行;在方法上要先记录后评价;在形式上要先内商后公布。这方面大家讨论得比较热烈,希望认真进行试点,然后再推行。在方法上来讲,先搞好完善的记录,然后再作评价。在形式上,不要急于有不良纪录就公布,不良纪录可以先内商,协商后,如再有不良纪录再公布。观点与我们的意见基本上是一致的。

三、需要向大家解释和今后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对《若干意见》,尤其是《管理办法》,与会代表建议要分步实施。我们同意大家的意见,这是一件非常慎重的事,尤其是专家管理办法,要研究如何分步实施,要提出具体的方案,以便指导实施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个问题,关于信息采集。代表们一致提出,信息采集要充分,尤其是要可靠,评价要稳重,这是大家对科技信用工作的关心和爱护。在开展这项工作中,对信用信息的采集要全面,信息数据要可靠,要充分,要进行全面分析。我们在工作当中将进一步认真研究。

第三个问题,有的同志提出来,希望把这个《意见》改为《决定》。我们回去将文件修改完善后,提请部领导研究,是叫《意见》好,还是叫《决定》好,请领导确定。

第四个问题,关于信用的主体。尤其是管理者、评价者和执行者,科技信用,当然有它的主体、客体。主体是管理者、评价者、执行者。但是对于主体的界定和定义,他们该作什么,不该作什么,文件中也提出来了。希望大家进一步修正,尽量界定得更准确一些。对于不良行为、良好行为、奖惩,尤其是对奖惩和不良行为纪录,还要认真的研究。关于标准、指标体系等,更需要认真研究。

第五个问题,有的同志提出,希望将科技计划信用管理扩大到整个科技管理工作中去,我们的意见是先在科技计划中试行,而且在科技计划当中也不是所有的计划都试行,目前正在中小企业基金试行。将来也可以在863、攻关、星火等计划中试行,我们还是坚持先试行后推行分步走。在某一计划取得成功以后,再扩大。扩大到整个科技工作的信用问题,这是科技工作的大事,回去请示部领导,由部领导确定。我们目前的思路还是先试行,稳妥一点对工作的全面开展有好处。

第六个问题,就是大家提出,《意见》和《办法》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加强培训。我觉得这个意见很好。正式实施以后,整个培训工作如何做,应当有一个计划和安排,比如说,有机会也请吴组长届时到一些省、市作一下象昨天一样的精彩报告。我们其他搞研究的同志也可以到各个地方来作一些讲解,讲一些研究的体会。我们也可以讲一些在管理中开展这些工作的经验和体会。总之这个意见很好。每项工作开展起来都有一定的难度,再说我们跟大家一样,在开始研究这项工作时一片空白。有的发达地区对这个问题已经作了比较多研究,比如说湖北、上海都有文件报告,已有很好的工作基础。经济上的信用,大家可能还有些了解,但是对于科技信用,还是个新的概念,新的命题。我们要进一步加强这些方面的研究,一个是计划管理工作,一个是纪检监察工作,两个方面紧密结合起来,共同推进这项工作。

上述解释不一定全面反映大家提出的问题,请大家把对文件的修改意见留下来,我们带回去进一步研究,尽量包容大家的意见。

四、关于下一步工作思路及安排

最后一个问题,是关于下一步工作思路及安排。今天我们的会议即将在这里圆满结束,对下一步如何落实具体工作,提出以下几点不成熟的意见,供大家参考。

1、进一步学习领会吴组长的主题报告。充分认识信用在改革发展和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的深刻意义,在完善科技计划管理促进科技进步中的重要作用。科技信用,是在市场经济不断完善中提出来的新课题,虽然我们都有一定的认识,但对科技信用实质和深远的作用认识不够,要不断加深理解。吴组长在主题报告中,对科技信用制度的建设,尤其是在理论依据、实际效果、以及新时期科技发展及廉政建设方面作了透彻的分析。我个人认为,在科技计划管理中,引入信用机制这一经济领域的管理方式并明确提出科技信用这个概念,还是科技管理史上的第一次。所以我们应尽快适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尽快建立健全科技信用管理体系。如果能很好地建立健全科技管理信用体系,它将很好地发挥以下作用:

第一是有利于信用主体各方自觉地履行所约定的各项职责义务,对社会稳定、经济的有序繁荣、科技事业的健康发展都具有积极的作用。大家都讲信用了,责任的主体双方都自觉地履行约定的义务和职责,社会就能安定,科技就能稳定健康地发展。

第二是有利于树立起相互信任的社会风尚和高尚的道德水准,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者避免当前科技界反映最为强烈的虚假和浮躁问题。社会经济界对科技界存在的虚假浮躁意见很多,在科技工作中建立健全科技信用制度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这些情况的产生。

第三是有利于使科技工作更加符合科技发展的自身规律以及经济发展对科技的需求,进一步改善和优化科技的大环境。当前相当科技工作者认为科技大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改善,科技投入逐年增长,就科技部可以调动的经费差不多在100个亿左右,加上事业费大大多于这个数字。全社会的科技投入也大幅度提高,如何确保资金发挥应有的作用,科技大环境很重要,科技工作的投入上去了,环境不好,同样不能发挥很好的作用。搞好科技信用制度对于优化大环境具有深刻的意义和极为重要作用。

第四是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科技投入最佳效益的有效措施。因为它可以帮助相关人员提高个人信用,有了信誉,大家可以自律。自律性提高以后,自觉性加强了,资金的使用就可以保证到位。对科技经费使用也有不少问题。有的项目,科技经费50%用在项目上就算不错了。经费的使用首先单位要提成,10%、20%、多的提超过百分之二十,还有各种各样的的接待费、临时工补贴等都得开支,所以50%用在项目上就算不错了。这里与我们管理制度还不完善也有关系,所以建立科技信用制度,提高信用水平,让项目自己去管好项目经费,能够发挥科技投入的最佳效益,科技信用是一个很好的补充手段。

第五是良好信用可以大幅度地提高我国在国际上的地位和威望。首先,加入WTO以后,对我们每一个行业、每一个事业来讲,都无疑是一个机遇和挑战。我们已经吃了不少苦头,如打火机事件,我们很多商品被检验不合格,有的是我们自己在国际上不讲信用,如投资不到位、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等等,很多问题都涉及到信用问题。从另一个角度分析我们的国际信用必须提高。尤其是个别科技人员不讲职业道德,把国内的研究成果拿到国外去以国外的名誉发表。举一个例子,有的专家反映,说我们有一个研究人员每年拿到上千万元的资金,把国内的研究结果拿到日本并以日本实验室的名义和他的名字发表了。该实验室的主任讲,你不能把你在国内作的工作拿到日本来以日本实验室的名义发表,结果他不听,照样发表了。另外,我们在国际上需要树立我们一个大国的形象,尤其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走出去"的战略思想,在战略层次上,信用是很值得研究的问题。

以上是我个人的粗浅体会,不一定正确,供大家在进一步学习领会和落实吴组长报告以及抓好信用工作时参考。

2、第二项任务是具体落实吴组长提出来的深入研究、积极实践的五个方面的任务。吴组长在报告第四部分提出了五个方面的部署,给我们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报告明确了今后的工作重点,任务是非常明确的,但我们深感任务的艰巨、繁重,而且有难度。大家在讨论中,也认为有难度,但我觉得这项工作无论是现在还是对未来,都具有重大的意义。我们一定要按照吴组长提出的要求,根据当前科技计划管理存在的某些比较严重的问题,有的放矢的工作。我认为在科技工作中一些人首先是不讲信用,根本就没有信用这个概念;第二就是不守信用;第三也不想讲信用。对不讲信用的人,就要对他有所限制和规范,不能一味地纵容。如果总是不守信用,管理部门有责任在计划中给予制裁。作为管理者来讲,也应该自律。经费、指标,不能随意更改,更改要按一定的法定的程序修改。要进一步对信用主体的责、权、利进行深入仔细的研究,管理者、执行者和评价者,他们是相互平等的,在法律关系也是平等的。信用是双方共同的事,简单而言,信就用,不信就不用,要建立一个公平的制度。还要按照吴组长讲话的要求,深入调查研究,抓紧相关配套文件的制定,尤其是对于一些疑难问题、争议比较大的问题、涉及面广的一些重大问题,我们要作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特别是记录和评价的指标体系,要尽快提出可靠又能方便操作的实施方法。

3、第三项任务是尽快进一步修改完善"若干意见",尽快试行实施。在这两天讨论的基础上,还有什么建设性的意见,希望各地尽快以书面的形式反馈给我们,我们回去以后,尽快修改,报吴组长认可以后,经科技部或党组会或部务会研究,通过后发布试行。

4、第四项任务是进一步抓好科技信用工作的试点示范,及时总结经验,逐步推行。在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试点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相关计划的科技信用工作的试点和示范,力求作到慎重、稳妥、可行,让大家放心满意。

5、第五项任务是具体落实吴组长提出的加大科技信用管理宣传工作,加强深入调查研究,分析正反两个方面的科技信用的案例,充分利用行政渠道、新闻媒体、网络,宣传科技信用工作。在科技界树立和形成一个大讲科技信用的风气、遵守科技信用的风尚,形成科技信用的新局面。

6、第六个任务是对我们参会人员的要求。第一,参加会议的各个单位,回去以后要认真及时汇报传达会议精神,尤其是吴组长的主题报告。对"若干意见"也希望大家进一步修改,把修改意见以正式的书面形式报科技部。第二,认真修改"科技项目评审专家信用管理办法"。在讨论中,大家对某些问题的争议还是比较大的,有的同志提出,管理办法中的专家管理,科技部只能管理科技部的专家,对其他部门的专家没有管理职能。对这个问题,我认为,科技信用管理不是在行政上人事上直接管理专家,而是在科技信用方面进行管理,对科技信用主体的相关行为进行信用管理。科技计划相关的主体,包括计划的执行者、评价者和管理者都应接受科技信用管理"若干意见"或相关"管理办法"的约束。并不是说要管你的人。信用主体在执行科技计划的过程当中,没有履行约定义务和职责,就应受信用制度规章的约束,而不是说管理这个人,而是管理人的科技行为信用,当然也可以说是人的信用。而不是对你这个人的使用(如干部任用)发表意见,但是可以发表某人可不可以承担科技计划任务的意见。希望大家能尽快把修改意见反馈给我们,以便尽快修改。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代表,感谢广东省科技厅、佛山市、南海区科技局。以上小结如有不妥之处,请在座的各位和吴组长纠正。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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