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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印发李竹成副司长在全国建设教育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的函
  • 【发布单位】建设部
  • 【发布文号】建人教综函[2002]63号
  • 【发布日期】2002-08-12
  • 【生效日期】2002-08-1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印发李竹成副司长在全国建设教育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的函

关于印发李竹成副司长在全国建设教育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的函

(建人教综函[2002]63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李竹成副司长在全国建设教育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印发你们,供参考。

建设部人事教育司
二○○二年八月十二日



在全国建设教育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建设部人事教育司副司长 李竹成
(2002年8月5日)



同志们:

为期两天的全国建设教育工作会议在与会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已经顺利地完成了预期的各项任务,很快就要闭幕了。下面,我对本次会议作一个小结,并就大家讨论中比较关心的几个问题,以及如何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会议的基本情况

本次会议是在进入新世纪和中国成为世贸组织正式成员以后,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正处于一个十分关键的时期召开的。部党组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傅雯娟同志昨天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她首先传达了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讲话精神,然后认真总结了第三次全国建设教育工作会议以来建设教育工作的成绩,分析了当前建设教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阐述了加强建设教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部署了下一阶段的建设教育工作,明确提出要把“全面提高建设职工队伍素质,为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服务”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建设教育工作的中心任务。部机关科技司、建筑市场司、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城市建设司、住宅与房地产业司等单位的领导通报了行业发展情况和对建设教育工作的要求。昨天下午,大家结合工作实际对雯娟同志的讲话进行了认真的讨论。

与会代表普遍反映,这次会议非常重要,对各地建设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将产生很大的推动作用。大家认为,会议对第三次建设教育工作会议以来的工作总结是实事求是的,对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分析也是客观的,工作的部署重点突出,目标明确,措施得力,为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建设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

会议期间,大家讨论了《关于全面提高建设职工队伍素质的意见》和《2002-2005年建设系统行政领导干部培训规划》两个待议文件,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根据大家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尽快下发。

今天上午,北京、上海、湖南、陕西、广东、黑龙江等六个省市的有关单位在大会上作了经验介绍,这些经验都是各地结合建设职工队伍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的结果。他们的经验各有特色,进一步丰富了本次会议的内容,也为我们兄弟省市之间相互取长补短,共同提高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希望大家认真研究并学习推广这些经验,在学习过程中要注意结合各地实际,不断创新,大胆实践,促进建设教育工作的发展。

总之,这次会议会期短,内容丰富,重点突出,与会代表集中精力,畅所欲言,使会议开得非常圆满,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二、突出重点,抓好建设教育培训工作

本次会议把“全面提高建设职工队伍的素质,为建设事业改革和发展服务”作为今后建设教育工作的中心任务。当前,建设教育培训工作的重点是搞好建设系统行政领导干部和生产操作人员的培训。

(一)关于领导干部培训问题。本次会议上,我们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和中共中央《2001年-2005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要求,结合建设系统行政撤导干部队伍实际,我部拟定了《2002-2005年建设系统行政领导干部培训规划》征求意见稿,会后将与中组部协商,争取得到中组部的支持并采纳大家的意见修改印发。建设系统行政领导干部是建设事业的组织者、管理者,其专业理论知识、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的高低对建设事业发展有重要的影响。各地要高度重视建设系统公务员队伍的培训,把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去抓。首先要明确职责。建设系统行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涉及省地县等多个层次,又涉及政治理论、专业理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等多个方面内容。其中政治理论培训由各地组织部门和建设行政部门负责,我部主要开展专业理论知识培训、专题研究、法律法规培训等三类培训。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我部主要负责副省级以上城市、省会城市以及各省(自治区)建设系统行政主管部门正副职的各类培训和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领导干部的专业理论培训,同时负责组织选编相关教材。地市级行政领导干部的专题性培训、法律法规培训及县级以下行政领导干部的各类培训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第二要加强培训基地建设,我部负责的培训工作分别委托同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重庆大学和建设部干部学院具体组织实施。这些培训基地也要根据行政领导干部的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改善教学条件,不断更新教学内容,要选配专业理论基础扎实,知识面宽,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老师讲课,提高教育质量。我部将加强对领导干部培训的检查监督和质量评估。各地也要重视培训基地的建设,选好点,提出要求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领导干部的培训质量。第三加强协调,争取组织部门的支持,解决调训难的问题。同时积极争取领导干部培训专项经费。第四要狠抓落实。各地要根据本地建设系统行政领导干部队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与地方组织部门共同做好建设系统行政领导干部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据我们了解,贵州、江苏、四川、广西等省市已经和组织部门共同开展领导干部培训工作。

(二)关于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的培训问题。生产操作人员培训是今后建设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是由我们行业的特点决定的。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偏低是长期困扰建设事业发展的一个制约因素,必须坚持贯彻“先培训、后鉴定,先培训、后上岗,先培训、后输出,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以及安全知识、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的培训。特别是安全培训,建设部颁发的安全培训规定,要求新上岗人员必须接受20学时的安全培训,所有操作人员每年必须接受15学时的安全培训,各地要加强对安全培训的复检工作。从现在起,我们就要着手开发一批符合农民工培训特点、针对性强、突出操作技能训练、满足生产需要、体现技能培养特色,具有内容新、体系新、方法新、手段新,反映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建设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对此,我们已组织有关省市开发一批土建类技能培训教材,拟于年内出版。

(三)关于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工作。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十分重要,对于促进建设职业教育的发展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办好职业学校作为建设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定并落实职业教育和培训规划,当前要重点办好中等职业学校,扩大职业教育和培训规模。当前中等职业学校面临的招生难、就业难等问题,只能通过改革来解决。办学体制的改革,教育教学的改革必须深化,而最重要的是思想观念的转变,从指导思想到办学的各个环节,都要真正做到面向实践,面向生产一线,只有这样,中等职业学校才能生存和发展。要通过严格建筑劳动力市场准入制度和实行职业资格制度,切实落实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要按照以能力为本位的职业教育思想,以技能训练为核心,培养毕业生直接上岗的能力,满足行业发展对生产一线实用人才的需求。不管以后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体制如何改革,作为职业教育是与我们行业关系最为密切的。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根据全国职教工作会议精神,对所在地区的各类职业学校的办学体制和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加强指导。

(四)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西部人才开发工作。除了要加强领导干部培训和生产操作人员培训外,还要大力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加强行业紧缺人才培养。同时要做好《建设部西部地区建设人才开发工作计划》的落实工作。今年下半年,我部和国家人事部即将共同举办一期中西部地区城建规划局长高级研修班,培训经费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担;今年九月将选派两名博士服务团人员,由中组部统一派往西部地区挂职;为了做好选派著名专家开展专题讲座活动,我们和部科技委共同挑选了十余个专题,目前,大部分省市已根据各自需要提出了需求计划,我们将从九月起选派专家到西部地区开展专题讲座活动,所需经费由我部负担。

(五)加强培训市场的管理。首先要改革培训管理体制,打破行业垄断,引入竞争机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培训社会化、市场化是必然的趋势,也就是说培训市场也要通过供求、价格、竞争和风险等市场机制来配置培训资源,提高培训的有效性,满足个人、企业的需要是培训机构生存发展的关键。今后,除了培训机构要承担一部分政府交办的任务外,培训机构要面向市场,面向需求,自主办学,自主培训。同时,要逐步取消现行的培训设点审批,打破行业垄断和人为的培训市场分割。第二是要实行教考分离。对资格性培训,实行培训单位备案制度,严把资格考试关。培训单位不能参与资格考试、发证等工作,资格考试、发证由政府授权的机构统一组织,保证资格考试的客观、公正,从而促使培训机构优胜劣汰,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第三要建立培训质量评价体系和方法,加强对培训市场的监督管理,加大对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的查处治理力度,努力培育规范有序的建设教育培训市场。

三、建立并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全面提高各类从业人员素质

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行业管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规范职业秩序的一面重要措施和手段,也是发展建设教育事业,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的一项重要的制度保障。如何建立和实施生产操作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从业资格制度,加强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的规范化管理等问题,是在本次会议讨论中大家最为关心的问题。

(一)关于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问题。

建设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已经就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印发了《关于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地和劳动保障部门协商开展工作。在组织实施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中,要注意以下几点:l.关于职责分工问题。两部《通知》已明确,建设部归口管理的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要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的综合管理和指导下,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这就明确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实施生产操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中的责任和权力,这是建设教育的一项重要职责,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紧密配合、加强协作,把建设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引向深入。需要注意的是建设行业不分通用工种和行业特有工种,只要是建设部归口管理的职业工种,均按两部《通知》精神执行,这一点与其他行业不同,要与当地的社会保障部门解释清楚。

2.《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颁发。《通知》指出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经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合格者,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核发劳动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在《职业资格证书》上加盖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印章,只有“一证两印”,证书方可生效。具体发证的程序,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可与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共同商定。

3.关键岗位“一岗两证”。针对建设行业用工实际和行业特点,对涉及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的关键岗位,除《职业资格证书》外,还必须按建设部的有关规定,取得《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也就是说,关键岗位生产操作人员必须持《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上岗。我们将充分听取各省市的意见,组织制定建设行业关键岗位目录和岗位标准及考核题库,尽快完善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岗位持证上岗制度。

4.对农村大量进入建设行业的劳动力等普工的发证问题,各省市能否制定一个统一的办法,或是继续核发《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并使之成为参加初级工职业资格鉴定的必备条件之一,这一问题需要各省市进一步提出建设性意见,在建设行业形成统一的管理要求。对于普工问题,各地要认真对待,这是行业劳动就业准入的大前提,一定要有培训的要求,必须坚持先培训,后就业。

5.职业技能标准、鉴定规范和鉴定题库的使用问题。建设部与劳动保障部初步商定,建设行业全产操作人员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组织制定,两部共同颁发,《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近期我部准备与劳动保障部共同审定土建类若干工种的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由两部共同颁发。关于鉴定试题库问题,两部的意见是,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库是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题库的组成部份,作为国家题库的分库,由建设部负责开发和管理,两部共享。各省市开展技能鉴定,只能从各省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取试题,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以便于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开展技能鉴定工作。当前,在尚未开发国家题库之前,各地均应按建设部统一的题库进行技能鉴定工作,以保证标准、命题的统一,保证鉴定质量。

6.鉴定机构、考评员队伍建设。当前,首要工作是抓好鉴定机构建设,各地要积极的协调劳动保障部门,建设一批满足建设行业需要的鉴定机构。对过去已建立的鉴定机构,按照鉴定站的设置标准,采取由两部门共同认定的方式,获取鉴定资格。对新审批的鉴定机构,也要由两部门共同研究商定。对于考评员队伍建设,各地也应采取合作的方式,共同组织培训,共同核发考评员资格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鉴定机构、考评员队伍的管理,加强监督,以保证鉴定的质量和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

7.鉴定收费。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与劳动保障部门积极协调,减轻农民工经济负担,解决好收费问题,不要把它作为创收渠道。

关于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并与劳务企业资质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劳动力市场管理的结合问题,傅雯娟部长在昨天的报告中已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省市要按部长要求,认真研究,提出并制定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形成一套完整的操作人员素质保障制度。与此同时,要加强对建设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信息统计工作。我们正组织开发建设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管理软件系统。这套系统的建立,将直接服务于培训、鉴定管理、题库管理、证书管理、统计等工作,同时也可直接服务于施工管理部门进行劳务企业资质审查对证书的查核管理,这将大大提高我们的管理水平。为制定建设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等有关政策提供依据。

第二、关于改革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制度,建立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从业资格制度问题。昨天,雯娟同志在讲话中已经就改革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制度,建立专业技术人员从业资格制度的必要性作了充分的说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特别是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已经列入即将被清理的行政审批项目之中,大家对改革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建立从业资格制度必要性的认识是一致的,而且要求非常迫切。现在我就大家比较关心的从业资格制度什么时候实施,及如何实施问题作一点说明。2001年建设教育处长会议上,我们拟定了《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从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征求意见稿。一年多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根据大家意见,对《暂行规定》进行了修改;二是成立了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从业资格制度目录课题组,课题组由部人事教育司、上海市、湖北省的有关同志组成,经过三次会议讨论修改,目前已基本形成了建设行业从业资格制度目录。由于建设行业从业资格制度涉及面广,有的专业意见比较一致,有的专业意见分歧较大。我们经过研究,准备分两批实施。对专业设置意见比较一致的十四个专业,先行实施。对设置意见分歧较大的,逐步论证研究。三是积极与人事部协商,研究从业资格制度实施问题。总的来说,人事部对我部提出的改革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建立从业资格制度的意见是支持的。人事部委托我部起草了《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从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准备两部部文形式印发。目前,文件初稿已送人事部。经征求人事部意见,准备近期召开一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从业资格制度论证会,将邀请部分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人事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及行业有关专家参加,重点就建设行业从业资格的专业设置是否科学,与其他行业是否有交叉,建设主管部门与人事部门职责等问题广泛听取意见。我们将把两部文件征求意见稿复印给有关单位,请大家提前做好准备。我们计划在今年下半年,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制定《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从业资格标准》、《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从业资格学历认定、考试考核办法》以及与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从业资格制度相配套的规章,并组织编写各专业考试大纲、教材以及建立题库等工作。各地要按照我部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做好从业资格制度的培训、考核考试、发证等各项工作。在从业资格制度实施工程中,要注意与现有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的衔接,避免增加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负担,避免重复培训、重复评价。对原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资格证书》者,可继续在原岗位使用。对其中符合本专业从业资格考核认定条件的,予以认定。对转岗、换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按新的专业参加从业资格的培训、考试或考核。

第三,关于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的规范化管理问题。我部在建立执业资格制度工作方面起步较早,进展较快。目前,已在建设行业逐步建立了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等七个执业资格制度,加上正在筹备的建造师、景观设计师执业资格制度,基本形成了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制度体系。但由于历史的原因,我部在执业资格管理上存在着执业资格专业体系设置不够科学,部分专业之间执业范围有交叉,对国外的体系、模式和我国国情研究不够充分,资格管理方式比较单一,对这项制度的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各地反映较大,我部领导对此十分重视,要求我司专题进行研究。最近,我们已完成了《关于建设部执业资格制度有关问题的报告》和《建设部执业资格制度管理模式的研究报告》,起草了《建设部执业资格制度工作管理办法》等,分别提经了部常务会议和职业资格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部常务会议原则同意我司提出的执业资格制度管理模式和实施方案,总的思路是要按照专业技术复杂程度及职业后果对执业资格实行分类管理。对技术复杂、职业后果严重、直接影响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专业建立国家资格制度,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具体实施工作将授权独立于政府和行业协(学)会的机构实施。其他专业实行行业自律管理,由行业注册师协(学)会负责实施,在行业注册师协(学)会尚未建立或自律制度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将采取一些过渡措施,待条件基本成熟时,再转移到相关的注册师协(学)会去实施。我们根据部领导的要求正在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四、认真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扎实实地做好建设教育工作

在新的发展时期,搞好建设教育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参加会议的同志回去以后,要及时传达好本次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确定目标,制定工作计划,认真贯彻落实。为了做好今后的建设教育工作,在这里,我要强调以下几点:

第一,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加强领导。

首先要进一步提高对于建设教育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全体建设教育工作者和各级领导要真正树立起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和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意识,实施科教兴业战略,把建设教育作为建设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要常抓不懈。

其次要转变观念。九五期间,建设教育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面对我国建设事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和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内外市场竞争加剧的新情况,我们必须认真分析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转变思想观念,与时俱进。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们从事教育培训工作,相对比较单一,与外部关系较少。现在,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搞教育培训要与行业发展紧密结合,要与从业人员的个人职业资格紧密结合,我们不能只是关起门来搞教育培训,我们要了解行业,熟悉行业发展中的各项改革措施,要善于与相关部门协调关系等等。要调整建设教育工作的重心,把我们的注意力集中在行业职工队伍素质的提高上,要改进建设教育管理方式,增强服务意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要研究建设教育工作的政策问题,重视建设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在研究制定建设事业发展计划的同时,要把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同步考虑,统筹安排。要把建设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经常讨论研究,帮助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二,要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切实转变工作职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要求政府职能部门把管理的重点从培训过程或具体办班、发证转向宏观调控、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等方面。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按照机构改革的要求,切实转变职能,做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把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做好。我认为,当前,建设教育主管部门应该加强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调查研究,搞好人才预测,制定培训规划;二是搞好制度建设。包括干部培训、继续教育等制度。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建设培训市场有序、规范运作。

第三,要改进工作作风,处理好各方面关系。建设教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较广,为了保证建设教育培训活动规范有序开展,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宏观管理,既要调动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又要防止各自为政、各行其是。当前,做好建设教育工作要注意处理好两个关系。

一要协调好与人事部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的关系

按照国务院的授权,人事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分别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建立,这是我们在工作中关系最为密切的部门。长期以来,建设行业在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中开展岗位培训、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制度,在生产操作人员中实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这些工作主要以建设行政部门自行管理,特别是已经成立了相应的培训考核机构。现在要建立职业资格制度,要实行考培分开,国家统一证书的制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地方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的关系问题成了大家最为关心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好这个关系。国家人事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是综合管理部门,代表国家归口管理职业资格制度工作,建设行业的职业资格制度应该纳入到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去,接受他们的指导和监督。在这方面必须要讲大局。至于如何发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作用,加强行业管理,我部已经和人事部作了大量的协调工作,各地也应和当地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加强沟通和协调,互相理解和支持。

二要协调好与建设主管部门内部其他业务部门的关系

为了加强建设教育工作,教育培训工作要由教育部门归口管理是完全必要的。但不是说,所有的培训班都要由教育部门来办。教育部门应该象刚才讲到的要转变职能,要主动了解行业的需求,抓好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计划,以及监督管理。我部的做法是,我部规定人事教育司是教育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部属单位、学会协会的年度培训计划实行统一审批,我部明确规定各业务司局一律不准举办任何培训班,对于部的重点工作,确实需要培训的,由业务司局提出重点培训计划,由人事教育司统一委托有关培训机构组织实施。各地要加强对建设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加强协调配合。

第四,加强建设教育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搞好建设教育工作,首先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建设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教育工作者除了一般公务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外,还应热爱建设教育事业;有较强的敬业精神;要善于把三个代表的要求落实到教育培训工作中,使建设教育工作始终服从和服务于建设事业的发展,服务于建设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要有较为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宽的知识面,特别是要熟悉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度、规定及现代教育培训理论;要具有较强的学习调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善于总结经验,善于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等等。要达到这些要求就得学习,不断更新自已的知识、能力结构。不学习,不研究,对许多新出台的制度、政策、法规以及改革措施,你自己都讲不清楚,那就无法去开展工作。实践证明,哪个地方的建设教育工作做得好,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对当地的建设事业发展有较大贡献,必定于那里的领导重视建设教育以及有一支高素质的教育工作者队伍。今后,我们加强对教育工作者的培训,帮助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开拓视野。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建设教育干部队伍的建设。广大建设教育工作者要自觉加强学习,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水平。我们还要注意提高自己的协调能力和合作共事的能力。要树立解决问题靠协调,通过协调解决问题的观念。要主动开展工作,以诚心、耐心和尊重对方的态度去做协调工作。不要简单地等靠上面的文件有个明确的规定,有的是等不来的,有的即使等来了,也不一定就能解决问题。最终还是要靠协商来解决。所以,提高协调能力,也是对建设教育工作者的一项重要的素质要求。同时,建设系统广大建设教育工作者应加强交流,及时沟通、反馈信息,增加建设教育工作者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办了《中国建设教育》刊物,并在沈阳建工学院支持下,开通了中国建设教育网站,希望大家充分利用这些渠道,及时交流信息。

同志们,搞好建设教育工作任重道远。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刚刚开过,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发展我国职教事业高度重视。建设教育的中心是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全国职教工作会议也对行业在发展职业教育工作中的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建设行业,由于行业特点和实际需要,长期以来,工作在教育战线上的同志们,坚持不懈的努力,为建设教育工作打下了很好的基础。我们也具有一支敬业奉献精神的建设教育工作管理队伍。我们深信,只要我们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改革创新,就一定能把建设教育工作做得更好。让我们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努力开创建设教育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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