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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老促会关于市老区建设促进会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建立促进老区开发建设工作联系意见的通知
  •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政办综〔2003〕14号
  • 【发布日期】2003-04-02
  • 【生效日期】2003-04-0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老促会关于市老区建设促进会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建立促进老区开发建设工作联系意见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老促会关于市老区建设促进会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建立促进老区开发建设工作联系意见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3〕1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老促会《关于市老区建设促进会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建立促进老区开发建设工作联系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四月二日

关于市老促会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建立促进老区开发建设工作联系的意见

哈尔滨市老区建设促进会

(二○○三年三月二十日)
??
哈尔滨市是全省革命老区重点地区之一,所辖12县(市)中有9个县(市)属于革命老区。为促进我市革命老区建设,发展老区经济,改善老区人民生活,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老促会关于省老区建设促进会与省政府有关部门建立老区开发建设工作联系意见的通知》(黑政办综〔2002〕48号)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建立市政府有关部门与市老区建设促进会(以下简称市老促会)联系制度。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联系部门和地区?
联系部门:涉及老区建设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联系地区:重点是尚志市、方正县、延寿县、巴彦县、木兰县、通河县、依兰县、宾县和五常市等老区的特困乡、镇和村、屯。?

二、联系主要内容?
(一)以发展生产、增加农民收入为内容的投资少、效益好、见效快的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等项目。?
(二)以提高农业生产水平为内容的科技项目。?
(三)以改善老区人民生产生活条件,为老区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为内容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如: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工程、修路、建桥、通电话等。?
(四)修建老区乡(镇)和农村中小学校和卫生院(所),解决老区人民上学难和就医难等方面的问题。?
(五)修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项目。?
(六)老区人民急需解决的其他问题。?

三、联系程序?
(一)每年5月底之前,各县(市)老促会要将下一年度报请省和市的建设性项目报告(含可行性论证材料)报市老促会。?
(二)市老促会对各县(市)老促会上报的项目报告进行筛选,必要时可组织有关专家和人员进行调研论证,每年6月底前提出向省推荐项目的推荐报告,报省老促会审核、推荐。?
(三)每年年底前,由市老促会以正式文件方式将省老促会反馈落实的项目,下达有关县(市),并督促有关县(市)与省有关部门搞好对接,全面掌握运作情况,及时向省老促会汇报。?
(四)每年8月底前由市老促会对省老促会筛选下来和一般未上报的项目,重新进行研究筛选,形成向市推荐项目的推荐报告,并与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形成共识,确定对接项目。?
(五)每年9月底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将项目落实情况反馈给市政府办公厅,由市政府办公厅及时转交市老促会。?
(六)每年10月底前市老促会将项目落实情况反馈给各县(市)老促会,并及时通知项目申报单位,组织对接落实。?

四、联系方式?
(一)每年9月上旬由市老促会召集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听取市老促会关于推荐项目的汇报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意见,共同研究项目落实问题。?
(二)市政府有关部门召开的涉及老区开发建设的会议,可邀请市老促会参加;市老促会召开的有关老区开发建设的会议,也可邀请市政府有关部门参加。?
(三)市老促会不定期向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老区建设情况;市政府有关部门不定期向市老促会通报国家和省、市有关老区开发建设的政策、计划、安排和投资等情况。?
(四)根据实际情况,市老促会与市政府有关部门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研究解决具体问题。?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市老促会要切实加强领导,纳入日程,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抓好这项工作。同时,市老促会和各县(市)老促会要分别建立老区开发建设和经济发展项目库,为正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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