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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庆期间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通知
  • 【发布单位】汕头市
  • 【发布文号】汕府〔2003〕175号
  • 【发布日期】2003-09-23
  • 【生效日期】2003-09-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汕头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庆期间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庆期间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通知

(汕府〔2003〕17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筹备组),市府直属各单位:

2003年国庆节即将来临。我市“10・18”大型招商引资经贸活动的筹备工作正加紧进行,即将迎来大批海内外嘉宾。为了给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整洁、喜庆、祥和的环境,市政府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筹备组)和市府直属各单位,积极参与和配合我市正在开展的联合整治道路交通运输秩序专项行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抓紧时间,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进一步开展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的整治。工作重点是:

一、清理整治乱摆乱卖、占道经营。市执法局要继续组织对主次干道、公共场所、沿街门店占道经营的现象进行整治。同时,加强夜间巡查监管力度,重点清理广场、车站、码头、绿化带、长廊、翠堤等夜间烧烤摊档,确保市区主要路段和重要部位整洁卫生。

二、整治交通秩序。交警、运管部门要对市区内非法营运,乱拉乱载,人力板车、单车私装动力装置,出租车不按规定乱停拉客,自行车、行人横行、逆行等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进行整顿,遏止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清理乱贴街招广告。市工商局、城管局、民政局对主次干道中过期、破损、有碍市容观瞻的标语、街招、广告牌、指路牌和灯饰进行清理,洗刷城市“牛皮癣”。经批准占用人行道的书报亭,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得乱吊乱挂,超范围经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移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处理。

四、清理住宅区、内街小巷“脏、乱、差”。各区人民政府要落实街道、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力量对住宅区乱倒垃圾、乱倒废土、乱扔废旧家具进行清收,清理卫生死角;市城管部门和区建设管理部门要及时组织疏通下水道。

五、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市城管局要组织检查落实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和处理、公厕保洁,防止清运时垃圾落地和收集中拆捡废品造成的二次污染。已征未建的地块由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督促用地单位进行清理围护,有条件的要进行临时性绿化。建筑施工场地乱放建筑材料,以及余泥渣土和建筑材料运输过程存在漏洒、飞扬的现象由市建设局负责落实整治。

六、消除社会治安隐患。市公安局要继续保持秋冬严打和反“双抢”专项斗争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行为。市民政局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行救助,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或受助人员有犯罪嫌疑的,应及时提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七、美化节日环境。市园林部门要加强树木、绿岛、绿地日常管养。对沿街的树木进行修剪、刷白、喷药,重点部位、场所适当摆放盆花。城管部门和各灯饰设置单位要对灯光灯饰进行全面检查,对破损的灯光灯饰要抓紧修复,在广场各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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