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政综〔2003〕54号
- 【发布日期】2003-09-29
- 【生效日期】2003-09-2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对尚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尚志市亚布力等七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的批复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对尚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尚志市亚布力等七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的批复
(哈政综〔2003〕54号)
尚志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对尚志市亚布力等七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微调的请示》(尚政呈〔2003〕5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对亚布力、苇河、鱼池、乌吉密、马延、帽儿山和一面坡7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为:
(一)将亚布力镇新华31#、45#由建设预留地调整为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曙光16#、十七里12#、新华4#,兴业29#、22#、23#,前进3#由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调整为建设预留地,调整面积为4.4公顷。
(二)将苇河镇铁西15#由建设预留地调整为基本农田,铁西11#、兆林22#由基本农田调整为建设预留地,调整面积为7.7公顷。
(三)将鱼池乡开道36#、37#,筒子沟49#由建设预留地调整为基本农田,锦河30#、18#由基本农田调整为建设预留地,调整面积为9公顷。
(四)将乌吉密乡九北36#、38#,安山138#、139#、146#,九南32#、33#,政新40#、41#由建设预留地调整为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和平119#、59#、57#由基本农田和牧业用地调整为建设预留地,调整面积为8公顷。
(五)将马延乡抚安36#、抚民39#、42#,跃进109#、荣安86#、东兴21#由建设预留地调整为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红星41#、长仁14#、20#,红房子13#由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调整为建设预留地,调整面积为10.7公顷。
(六)将帽儿山镇河西22#、54#,东站21#由建设预留地调整为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富民12#、16#、18#、19#,元宝22#、太和8#、红明23#、26#,元宝23#由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调整为建设预留地,调整面积为9公顷。
(七)将一面坡镇镇北86#、镇东36#由建设预留地调整为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长营63#、治安16#号由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调整为建设预留地,调整面积为3.35公顷。
以上调整面积共计52.15公顷。
二、调整后,要确保7个乡镇的耕地总量不减少,基本农田保护率不降低,各项用地符合省下达的指标。
此复
二OO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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