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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松北新区管委会松北镇等三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政综〔2004〕16号
  • 【发布日期】2004-03-20
  • 【生效日期】2004-03-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松北新区管委会松北镇等三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松北新区管委会松北镇等三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哈政综〔2004〕16号)




松北新区管委会:

你委《关于调整松北新区松北镇、松浦镇、万宝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哈松管呈[2004]4号)收悉。根据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解决哈尔滨市建设用地指标不足问题的请示> 的复函》(黑国土资函[2003]369号)精神,经研究,同意你委松北镇、松浦镇、万宝镇增加建设用地指标300公顷,其中松北镇270公顷、松浦镇15公顷、万宝镇15公顷,同时,耕地总量和基本农田、一般农田面积减少300公顷。所减少的耕地总量和基本农田已在方正县、五常市、巴彦县、尚志市、延寿县、宾县、通河县、木兰县、依兰县补划。

此复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二OO四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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