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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产品准产证管理办法》 等11件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发布单位】上海市
  • 【发布文号】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7号
  • 【发布日期】2004-06-24
  • 【生效日期】2004-06-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上海市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产品准产证管理办法》 等11件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产品准产证管理办法》
等11件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7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产品准产证管理办法〉等11件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04年6月14日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市长 韩正
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产品准产证管理办法》等11件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04年6月2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7号发布)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下列11件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一、 上海市产品准产证管理办法(1998年11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发〔1998〕53号发布)

二、 上海市消费品展销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1995年6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发布)

三、 上海市空中飞行器广告管理若干规定(1999年2月12日市政府沪府发〔1999〕8号发布)

四、上海市拍卖企业审核许可若干规定(1999年5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发〔1999〕19号发布)

五、 上海市民办科技经营机构管理办法(1989年2月2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发布根据1997年12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修正并重新发布)

六、 上海市科技咨询管理办法(1986年4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根据1997年12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修正并重新发布)

七、 上海市外地施工企业进沪施工管理暂行规定(1994年11月2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发〔1994〕53号发布根据1997年12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第一次修正并重新发布 根据2002年11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8号第二次修正并重新发布)

八、 上海市乡镇船舶管理办法(1989年6月1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发布根据1997年12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3号修正并重新发布)

九、 上海市烟尘排放管理办法(1988年1月1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根据1997年12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修正并重新发布)

十、 上海市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1989年8月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4号发布根据1993年12月1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修正并重新发布)

十一、 上海市建筑设计预防性卫生监督办法(1983年5月1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1997年12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修正并重新发布)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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