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广州市
- 【发布文号】穗府〔2004〕19号
- 【发布日期】2004-04-29
- 【生效日期】2004-04-2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广州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3年广州市粮食工作考评结果的通报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3年广州市粮食工作考评结果的通报
(穗府〔2004〕19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2003年,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粮食工作政府负责制,沉着应对非典期间粮食市场波动的局面,继续深化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全面完成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粮食储备任务,积极筹措粮食风险基金,实现粮食保障供给和总量平衡,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根据《广州市粮食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经考核评议,一类考评对象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政府被评为达标单位;二类考评对象海珠区、白云区、黄埔区、芳村区政府和南沙指挥部被评为表扬单位。
希望各地、各单位继续加强对粮食工作的领导,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共同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粮食工作。
2004年4月29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