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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新加坡歌手阿杜 及韩国歌手申晟勋、Maya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4〕1398号
  • 【发布日期】2004-07-21
  • 【生效日期】2004-07-2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新加坡歌手阿杜 及韩国歌手申晟勋、Maya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新加坡歌手阿杜
及韩国歌手申晟勋、Maya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4〕1398号)




华瀚国际文化发展公司:

你公司瀚演报[2004]1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与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中视演艺中心合作,邀请新加坡歌手阿杜及韩国歌手申晟勋、Maya,于2004年7月24日到北京参加“CCTV-MTV音乐盛典”演出活动。

请严格按照《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 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

请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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