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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建设部关于报送全国建设人才工作会议经验材料的函
  • 【发布单位】建设部
  • 【发布文号】建人教劳函[2004]43号
  • 【发布日期】2004-07-26
  • 【生效日期】2004-07-2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建设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建设部关于报送全国建设人才工作会议经验材料的函

建设部关于报送全国建设人才工作会议经验材料的函

(建人教劳函[2004]43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人事教育部门,部属各单位及协会(学会):

根据部党组决定,我部将于今年10月召开全国建设人才工作会议。为开好这次会议,进一步加强建设人才工作,请你们认真总结建设人才工作经验,并将有关经验材料报送我司。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经验材料的主要内容

1、开展建设系统领导干部培训工作,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2、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能力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水平;

3、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岗位培训工作,创新培训方法,提高建设行业一线操作人员劳动技能水平;

4、实施就业准入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劳务市场的管理,全面推行职业资格制度;

5、建立校企合作培养机制,加快培养技能型紧缺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6、加强西部地区、民族地区和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建设人才开发;

7、加强建设行业专业人才市场建设,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提高人才中介服务水平;

8、建立和完善人才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抓好工作落实。

请你们根据上述内容要求,集中对一个或几个方面进行总结。也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经验材料内容。

二、经验材料要重点突出,内容翔实,文字简练,主要介绍具体操作办法和实际效果,字数限4000字以内。主标题用二号宋体加粗,正文用小三号仿宋,A4纸打印。

三、各省(自治区)建设厅报送的经验材料不超过两份,各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各报送一份。部属单位及协会(学会)、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各报送一份。请上述各部门和单位于9月6日前将经验材料附软盘(word格式)报送我司。


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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