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政办综〔2004〕58号
- 【发布日期】2004-08-04
- 【生效日期】2004-08-0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张左己省长在哈尔滨市检查松花江防汛工作时的讲话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张左己省长在哈尔滨市检查松花江防汛工作时的讲话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4〕5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省委副书记、省长张左己同志《在哈尔滨市检查松花江防汛工作时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
2004年8月9日
在哈尔滨市检查松花江防汛工作时的讲话
张 左 己
(2004年8月4日)
刚才看了几处城市防洪工程,又听了忠信同志关于哈尔滨市今年防汛工作的汇报,省水利厅和气象局也都发表了意见。总的感觉,1998年大洪水后,哈尔滨市的防洪工程建设步伐加快,防洪能力有了较大提高,今年防汛工作认识到位,准备充分,部署得当,措施得力。我完全赞同哈尔滨市对今年防汛工作的安排和部署。为了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我再强调几点:
第一,要保持高度警惕,确保安全度汛。尽管目前全省主要江河水势平稳,中小河流水位都低于警戒线,尚未发生大的流域性的洪涝灾害,但对防汛工作仍要高度重视。一是由于局地暴雨影响,全省已有部分县(市)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直接经济损失达3.53亿元,8月份再次发生局地暴雨的可能性很大。二是我省主汛期还没有过去,8月上中旬是我省防汛的关键时刻,据气象部门预报,我省大部分地区还有强降雨过程,不排除发生大洪水的可能。三是1998年洪水后,我省新建的防洪设施还没有经过大洪水的考验。四是由于我省连续几年没有出现较大洪水,干部群众中容易出现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今年的防汛形势决不能盲目乐观,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做好各项准备,确保全省安全度汛。
第二,要完善和落实防汛预案。一旦出现中等河流以上超标准的洪水或流域性洪水,要启动全省防汛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要迅速到岗到位,各负其责,统一调度,统一指挥。
第三,要做好局部地区暴雨、山洪、泥石流等灾害的预防工作。要指导山区、半山区等山洪、泥石流易发地区的防灾工作,认真落实县(市)、乡(镇)、村屯、居民点和作业区的自救自保措施,一旦发生险情,及时转移群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要认真总结和汲取今年以来一些大城市遭受暴雨袭击的教训。今年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在遭受暴雨袭击后,出现了排水不畅、阻断交通等问题,造成了一定损失。我省个别城市在遭受暴雨袭击后,也遇到了类似问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汲取教训,做好城市暴雨防洪预案,落实措施,维护城市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特别要做好群众转移和灾民安置预案,一旦发生灾害,立即启动实施,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五,要做好汛情预测预报工作。各级气象和防汛部门要密切监视雨情和水情,随时通报汛情,加强防汛会商,及时搞好灾害预报,提出应对方案,做好防汛救灾安排,为省委、省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同时,针对可能出现的洪涝灾害,要加强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早做准备,争取防汛工作的主动权。
第六,各级防汛部门要加强防汛值班,确保汛情信息畅通,指挥系统灵敏有效。全省各级防汛部门要精心组织好24小时防汛值班工作,密切监视汛情,做到及时掌握、迅速传递。主汛期不仅要安排技术人员值班,还要有领导带班,汛情紧张时必须由主要行政负责入主持工作。整个防汛工作要做到反应迅速,决策科学,运转灵活,指挥有效。
关于哈尔滨市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请省水利厅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争取支持和帮助。需要省里支持和帮助的,请哈尔滨市提出具体项目,省政府将认真研究,在防洪方面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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