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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丹麦萨克斯四重奏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4〕2228号
  • 【发布日期】2004-11-11
  • 【生效日期】2004-11-1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丹麦萨克斯四重奏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丹麦萨克斯四重奏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4〕2228号)




中外文化交流中心:

你中心中外发字[2004]第15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中心所属北京赛斯博文演出经纪有限公司邀请丹麦萨克斯四重奏团一行5人,于2004年12月到北京、广东、福建、江苏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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