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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09-16
  • 【生效日期】2004-09-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4年第124号




近年来,国家质检总局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加大打击取缔生产“地条钢”违法活动力度。2002年全国共捣毁、取缔“地条钢”生产企业和窝点1817家;2003年捣毁、取缔2200多家;今年仅1-8月即已查处“地条钢”生产企业和窝点4239家,其中取缔、捣毁2770家。涉嫌犯罪的,向公安机关进行了移送。

随着打击取缔力度不断加大,不少“地条钢”生产企业和窝点采取各种办法逃避打击:有的将设备转移到偏远地区,特别是行政区交界地带,隐蔽生产,不断转移;有的专门在夜间生产,凌晨出货;有的在“铸造厂”、“金属制品厂”等合法外衣下非法生产;有的企业和窝点被捣毁、取缔后改头换面,重新生产。目前全国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同程度地存在非法生产“地条钢”的现象,形势不容乐观。

为促进落实各地、各部门打击取缔“地条钢”责任制,全面贯彻对生产“地条钢”企业、窝点实施断电等治本措施,遏制生产“地条钢”活动反弹、回潮猖獗的势头,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我局将一批生产时间长、数量大,手段隐蔽,屡查屡犯的“地条钢”生产企业和窝点列入《第二批160家“地条钢”企业和窝点“黑名单”》予以公布(名单附后),请全社会和有关监管部门共同监督。

特此公告。

附件:第二批160家“地条钢”生产企业和窝点“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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